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_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东沟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13年度
目 录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2 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及处理制度........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91418924
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
五、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每旬)组织一次本矿范围内安全建设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全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登记建档,同时以书面形式定期向集团上报。
六、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每旬)召开一次由本矿安全建设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全体职工参加的全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通报本旬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排部署下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一、煤矿企业是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也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隐患经信息管理员汇总统计,按一般隐患、重大隐患进行分类汇总编号报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经每日安全碰头会研究,制定隐患整改目标、整改人员、整改资金、整改范围、整改时限,责成一名矿级管理人员领号督促落实,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科室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验收合格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建设经营和使用。整改完成公示后,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予以验收销号,全过程登记建档,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报县局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信息管理员要对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整个过程建立档案,明确登记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所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编号、整改时间、整改要求、整改督办人和整改完成销号情况。
四、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全矿各科室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坚持谁整改、谁督办、谁负责。
(3)对由于自然因素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4)对上次出现的未能排除隐患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5)对本公司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事故进行分析,查找原因。(6)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7)公司各分管领导安排下月隐患排查治理事宜。(8)董事长对隐患排查治理做重要指示和总体安排。
5、会议纪律、要求
会议提前5分钟点名签到,对无故迟到或不到者严肃处理,会议期间不得随意交谈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随便走动,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安全科负责记录,记录要明了、整洁、全面。
四、领导组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必须把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填报《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东沟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快报表》,及时报送公司总调度室和主管科室。
五、煤矿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的日常业务工作和协调工作,必须及时汇总煤矿隐患登记台帐、记录和有关资料。
六、领导组办公室,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和公司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下列资料:
1、每旬3日、13日、23日报回上旬安全建设隐患自查自纠报告,报告要将本旬煤矿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按专业划分。
2、每月1日报回上一月“三违”人员登记台帐表。
3、每季末23日前报回本季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报告后附《山西省煤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并由矿井负责人签字。
4、每季末30日前交回煤炭局下发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
七、公司各科室每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所督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跟踪落实,同时要定期召开有受检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调度例会,通报本旬隐患排查治
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全矿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建设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晋煤安发„2009‟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组织约谈。
二、约谈对象
1、发生安全建设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2、负有安全职责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3、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三、约谈内容
约谈要听取被约谈单位的安全建设管理基本情况的陈述,包括安全机构人员、安全建设责任制、安全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基本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主要听取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重点是采取的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汇报。同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03、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七、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5、调度室负责将安全科移交的历史隐患记录在案,由每天早8:00在调度例会上通报督促落实,安全科凭主管领导签字的隐患整改验收表通知调度室对历史隐患销号。
6、每月安全例会公司要组织开展讨论安全隐患统计分析事宜,通报一月的安全隐患(包括上级查处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列入当月安全工作汇报25日书面报送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7、每月月终和每季度末,煤矿隐患办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材料按规定报告上级隐患办备存。
8、对重大隐患和不能处理的隐患,必须立即报送安委会。
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进煤矿企业各项安全建设责任制落实,有效地防范煤矿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煤矿事故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发动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加大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存在以下重大隐患之一擅自组织建设的: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8、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0、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1、新建煤矿建设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建设,或者在其他区域的建设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2、煤矿实行整体承包建设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
人酌情给予1000元—1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建设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建设、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
81、一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危险物品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2、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3、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4、必须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矿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并组织对本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登记和上报等。
5、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辨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0
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日常检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二、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组织坚持每日召开安全碰头会,对每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通报,经讨论研究,确定整改方法,制定整改方案,对其整改进行挂牌督办。
三、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全过程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重大隐患检查时间、内容、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资金、整改范围、整改时限、整改督办人姓名、整改目标落实情况及是否整改完毕等。
四、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办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汇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在每日安全碰头会上予以通报。
五、督办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责任追究:
一、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矿安全建设。
二、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而检查人员因不
重点和专项督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08]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监总煤调[2008]162号“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和晋煤安发„2009‟24号文件精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组织形式
重点和专项督查由矿长牵头,组织相关科室懂专业、懂技术、懂管理,熟悉有关煤矿安全建设的法律法规的业务骨干和老工人,每季度组织不少于2次的重点或专项督查。
二、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内容:
1、安全建设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跟班下井情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建设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情况;煤矿与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2、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
3.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情况;煤矿劳动用工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是否达到“五个100%”情况等。
4、通风瓦斯管理情况。矿井具备完整可靠独立的通风系统,保证风量满足安全建设要求情况;瓦斯监测仪器、仪表、传感器
三、督查要求
1、督查组要深入现场,无一遗漏地进行督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督查指导有效。
2、每次督查结束后,各参加排查的单位要写出书面总结,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64、举报受理登记表以及核查材料等基础资料由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并按规定登记建档。
四、举报奖惩保护
1、为了充分调动职工举报安全建设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经调查核实后,将分别给予实名举报人如下奖励:
(1)发现、检举、揭发偷盗财物者,故意破坏机电设备、安全设施者,奖励200元。
(2)发现“三违”人员,积极举报者,奖励200元。
(3)发现、检举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者,奖励200元。(4)发现重大隐患知情早报者,奖励300元;发现一般隐患知情早报者,奖励100元,2、为了维护安全建设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工作的严肃性,对个别举报人无中生有、捏造情况、多次恶意进行举报,试图利用举报来达到某种目的或以举报名义故意干扰安全建设正常秩序的,要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要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有关科室或者个人对安全建设事故隐患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8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四、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矿长确定,各相关部门可提前向矿长或通过办公室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办公室召集各部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负责部门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调度室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召开通报会或以其它方式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3、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4、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人员原则上必须到会,特殊情况需向矿长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将进行严厉批评或处理。
06、隔爆设施标准化,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7、放炮前、后必须冲洗煤帮。
瓦斯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检查员是否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是否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瓦检员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和检查时间进行瓦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风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检查情况。
3、瓦斯检查员数量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人数配备。仪器确保完好,精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4、瓦检员是否严格按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规定执行,每次排查检查的结果是否准确的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是否标好原始记录检查路线图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检、假检现象,并是否
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水害预防管理,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水害隐患类型有老塘水、煤层露头冲击层水、钻孔水、顶底板砂岩水。
二、矿井地测防治水主要负责人对矿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三、职工发现水害隐患,均有权向调度室及相关负责人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四、煤矿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五、矿井地测防治水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召开分析会议。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六、矿每月进行对水害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下月5日前向相
防灭火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加强建设矿井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矿必须成立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申建胜
副组长:张金平 丁帅华 任坚强 贺永昌 任恩科 胡闯世
成 员:冯海军 刘蔡军 付东鹏 李宏明 张王斌 王 波 任前进 陈喜科 范君杰
二、防灭火隐患排查的范围
煤矿井下的工作面、机电设备、各封闭地点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地面主扇风机房、充电室,以及发生火灾后会波及井下的所有区域。
三、防灭火隐患排查的时间
为了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治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每月
82、严格遵守有关防火的规程制度,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建设过程中加大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
3、要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放炮引火和电器引火,确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定人员,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申请隐患治理办公室组织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消号。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严格落实,确实保证矿井不发生火灾事故。
六、本措施由相关人员学习签字后严格执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