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_免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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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品安全管理制度-销 售
2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4.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每月培训不少于1次,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归档,以备监管部门进行查验。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及时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6.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许可证不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 经营。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开展自检自查及整改情况留档,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在食品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工经营食品,并控制好关键环节。1.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查验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2.食品储存
(1)系统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顺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5)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
6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7.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8.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3.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①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示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预包装与散装分开存放、生食与熟食分开存放。
③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4.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采购后发现不合格或有怀疑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立即退回供货商或生产厂家。
2.食品原材料在储存中发现有霉变或超过保质期,应立即报后勤主管,销毁。3.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处理后应及时做好记录(产品名称、数量或重量,生产厂家,处理原因等)。
4.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处理过程,应有2人以上在场,并分别签署经手人,证明人姓名。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长为本单位负责人担任,具体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发现或者接到报告的人员,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