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考核制度_员工百分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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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百分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增强教师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特制订教师工作评价办法,作为年终评定先进、发放奖金的主要依据。
一、德10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记2分。
2、服从分配,敢挑重担,团结同志,教师群众影响好。记2分。
3、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公私关系,作风正派,无损学校名誉。记3分。
4、关心爱护学生,深受学生、家长欢迎。记1分。
5、寓德育于各科教学之中。记1分。
6、执行行风建设、自觉执行“八不”规定、计划生育好。记1分。※ 查实有体罚学生每人次扣2-5分,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工作扣2-5分。※ 违背师德,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发现一次扣10分。
※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每次扣5分。
二、勤10%
※ 全年度事假3天之内,病假5天之内,出勤记满分。
※ 事假(迟到、早退三次作半天事假计算)每超1天扣1分,病假每超1天扣0.5分(医院证明),以此类推,若全年累计病假满20天,事假满10天者出勤不得分,同时不能参加各类先进个人评选。
※ 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每次扣2分,有事办好请假手续或事先与单位负责人口头请假的不扣分。
※ 产假、婚假,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不扣分,超规定按事假处理。※ 旷工半天扣5分。
※ 办公时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一经发现,每次扣2分(如玩游戏、打牌、下棋、织毛线、做家务等活动。)
三、常规工作20%
1、计划:能及时完成所任各科的教学计划制订。记1分。
2、备课:能按教学常规要求备课,数量足、质量好。记5分
3、上课:按时到岗,认真上课,力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记54、作业:学生作业次数份量适当,能及时按要求批改、订正。记3分。
5、检测:能按学科要求测试好学生的成绩并有记录、及时上报。记2分
6、辅导:耐心辅导,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并有成效。记2分。
7、其他:能积极做好学校的兼管工作,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记2分。※ 上课时,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擅离课堂,发现一次扣2分。
※ 涉及个人的学期结束总结等不上交或不按时上交(事先说明除外)每次扣2分。※ 学校指定学生或教师参加的竞赛等活动,不支持、不参加的有关责任教师扣5分。※ 任课教师事先不经教导处同意,擅自更改课程、课时,一经查核,该教师扣5分。
四、教研、科研10%
1、每位专任教师每年必须主持1个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其中45周岁以上教师必须参与一个课题的研究工作。撰写课题申报得0.5分,县级立项得2分,乡级得1.5分,校级1分,(参与课题者记申报者与第一参与人)记2分。
2、每位专任教师每年必须完成1篇以上的课题研究报告或教育教学论文,其中45周岁以上教师可以是经验总结型文章,县级以上发表或获奖直接记分。记2分。
3、每位专任教师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理论的学习,并认真做好摘记,写好每月心得。(缺一次扣0.5分)记2分。
4、积极参加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各类活动,记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5、倡导主动学习,每学期听课达10 节以上,并作记录。记2分。
五、绩50%
(一)语、数、英专任教师
1、合格率(30分)
各年级语、数、英单科合格率达常模者得30分,每低于常模2%扣去1分,依次类推。县抽测学科按县常模计算。
2、优秀率(20分)
各年级语、数、英单科优秀率达常模者得20分,每低于常模2%扣去1分,依次类推。县抽测学科按县常模计算。
(二)专职体育教师
1、认真落实课余运动队训练,训练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记5分。
2、组织召开好校达标运动会、田径运动会等大型活动。记5分。
3、学校体育工作年度考核进入县前10位全体体育教师均记15分,每退一位减1分。
4、县级比赛带训教师田径运动会团体进入中间位次记15分,或义蓬片田径运动会进入团体前六位记15分,(中心小学按中心小学记,分校按分校记);三棋、排球、篮球赛等进入县团体前六位带训教师记15分。每退一位减1分。
5、指导各班开展达标活动,体育达标训练有计划、有记载、帐册齐全。达标率在全县前十位相关体育教师记10分,每退一位减1分。
(三)专职音乐、美术教师
1、建立校级兴趣小组,正常开展活动,协助学校做好文化建设等工作。记10分。
2、音乐、美术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乡艺术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分、8分、7分。参加不获奖记5分,不参加记0分。以最高奖计入。
3、音乐、美术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县艺术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
3分、11分,参加不获奖记8分,不参加记0分。以最高奖计入。
4、在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考核中,以“艺术竞赛”一栏为依据,不扣分记15分。每扣0.5分,每位音乐、美术教师扣1分。
(四)专职科技、信息教师
1、建立校级兴趣小组,正常开展活动,协助学校做好教育宣传等工作。记5分。
2、管理好实验仪器及学校网站,维护好学校设施设备。记10分。
3、负责指导劳科技竞赛,在县级获一、二、三等奖记20、18、15分,参加不获奖记13分,不带训教师记10分。县级以上依次升级记分。以最高奖计入。
4、在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考核中,以“劳科技竞赛”一栏为依据,不扣分记15分。每扣0.5分,每位科技、信息教师扣1分。
六、附加分:
1、县抽测学科合格率、优秀率达县常模分别加5分,每超常模2%加1分。
2、非抽测学科合格率、优秀率每递增或递减(本年同常模的离差与上年同常模的离差之差)2%加或扣1分。
3、教师论文获一、二、三等奖,校级加3、2、1分;乡级加4、3、2分;县级加10、8、6分;市级及以上获奖加15、10、8分。县级学会论文一、二、三等奖加8、6、4分。县级及以上论文发表或刊出加5分。
4、教师专业(业务类)比赛获县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5、3分,乡校(含学县)级加4、2、1分。
5、教师承担公开课、观摩课等校级加2分,乡(学县)级加3分,县级及以上加5分。
6、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校级3、2、1分,乡(学县)级5、3、2分,县级8、5、3分,市及以上10、8、5分。
7、音乐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县文艺节目演出获二等奖加10分,一等奖加15分。
8、学校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局年度考核进入前八位,相关教师加2分,每增一位再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