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领导办公制度_公司办公管理管理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吉林油田公司领导办公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办公管理管理制度”。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

制度编号:JLYT-BG-11-2015

发文版本:A 吉林油田公司领导办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领导办公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办公制度》(石油办字〔2006〕148号)、《中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工作制度》(中油党组〔2014〕1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会议制度》(中油办〔2014〕18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议制度

第二条

会议组织管理。公司主要会议包括:领导工作例会、发布日期:2015年1月14日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4日

— 1 —

生产经营例会、生产协调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专业(业务)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议等九类。

(一)领导工作例会。

1.一般在每周一上午召开。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其不能出席时,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

2.会议主要任务是:简要通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吉林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点工作上周进展情况;沟通需要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确定本周及近期重点工作安排。

3.原则上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对于专项工作和研讨性问题一般不在例会上讨论研究,根据需要可提交办公会议进行研讨。

4.会议参加范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要,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可列席参加。

5.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领导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由总经理办公室起草、督办,主持人签发。

(二)生产经营例会。

1.一般在每月上旬召开,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2.会议主要任务是:简要通报上月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进展情况等,审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研究需要会议协

— 2 —

调解决的问题。

3.会议参加范围:公司管理层成员、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负责人。

4.会议由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生产经营计划例会会议纪要》,由生产运行处起草,相关部门会签,总经理办公室核稿,总经理签发。

(三)生产协调会。

1.一般在每周一上午召开。会议由公司分管油气开发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委托相应的总经理助理主持。

2.会议主要任务是:简要通报上周生产运行情况;沟通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对本周开发生产、安全环保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

3.会议参加范围:与油气开发生产相关的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4.会议由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和记录,《生产协调会会议纪要》由生产运行处起草,相关部门会稿,主持人签发。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

1.召开时间由总经理确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2.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宜。

重大事项:

(1)公司资产损失折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

— 3 —

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2)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业绩目标,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等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3)公司国有股权参股,国有产权(股权)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4)公司经营承包、业绩考核、员工录用、薪酬分配、奖金使用等重要方案,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其它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

(1)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2)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项目。(3)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4)重大、关键性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引进事项。

(5)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6)其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年度大额度资金使用预算。(2)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

(3)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对外捐赠、赞助。

— 4 —

(4)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3.议题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向党政班子成员征集,报总经理确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记录,《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办公室起草,总经理签发。

4.会议参加范围: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参加。公司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参加。

5.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决策事项,原则上应暂缓作出决定。遇有较大意见分歧且又有时限要求的决策事项,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总经理有权依法作出最后决定,并应将决策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专题办公会议。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持。2.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公司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就某一专项工作专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具体安排。

3.会议参加范围:公司相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4.会议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由相关业务部门起草,总经理(党委)办公室核稿,主持人签发。

(六)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

1.年度工作会议(员工代表大会、总结表彰会)一般在每年年末或下年年初召开,半年工作会议一般在每年七月中下旬召开。为提高会议效率,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一般与公司员工代表大会、— 5 —

总结表彰大会合并召开。领导干部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2.年度(半年)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集团公司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下半年)工作;领导干部会议主要任务是:集中研究有关重大问题。

3.会议参加范围为:视会议内容确定。

4.年度工作会议(员工代表大会、总结表彰大会)由工会牵头负责组织;半年工作会议组织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负责领导干部大会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领导干部会议由人事处负责组织。

(七)专业(业务)工作会议。

1.会议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一般在本年度12月份或下年度1月份召开。

2.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本年度专业工作情况,明确部署下年度专业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

3.会议参加范围为:公司分管领导、相关副总师,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所属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一般不邀请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报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4.公司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机关部门的专业(业务)工作会议,确需出席的,部门应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统筹作出安排。

5.会议由相关专业部门牵头组织。

— 6 —

(八)党政联席会议。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协商召集和主持。

2.会议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公司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业务发展计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3)研究涉及重大突发事件有关事项的应对处置问题。(4)研究公司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

(5)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6)审议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7)研究总经理办公会议未形成决议的事项;党委会议除重要人事任免外未形成决议的事项。

(8)研究需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3.会议参加范围为:公司党政班子成员参加。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

4.议题由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确定。总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根据需要,形成《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起草,总经理、党委书记共同签发。

— 7 —

5.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决策事项,原则上应暂缓作出决定。

(九)党委会议。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均不能出席时,一般不召开会议。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党委及时研究处理,可由党委临时委托或由上级指定的党委其他成员召集党委会议。

2.会议主要任务:

(1)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2)研究决定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公司稳定、武装、保卫及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5)审批工会、共青团组织改选换届,讨论决定群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重要奖惩、后备干部的确定,向上级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定与奖励,技术、管理和技能专家的聘任等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7)研究党群部门提交的需要党委会议决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 8 —

3.会议参加范围为:公司党委委员参加。可根据需要召开扩大会议,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二分之一,会议表决有效。讨论干部任免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4.议题由党委书记征求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的意见后确定。会议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处等部门配合。

5.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决策事项,原则上应暂缓作出决定。讨论干部任免问题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决议才能生效。

第三条

会议决策事项督办。

(一)对会议决策事项,责任部门必须认真落实,按照要求时间完成并及时反馈。

(二)总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对会议决策事项进行逐项督办,提高会议决策贯彻的有效性。

第四条

会议有关要求。

(一)各类会议要压缩数量,严控会期,精心组织,充分准备,提高效率,重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年度工作会议(员工代表大会)一般不超过2天。以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除年度(专业)工作会议外,其它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部门组织召开的系统业务会议,除技术研讨交流类会议外,其它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

— 9 —

(二)各类会议要减少会议材料和领导讲话,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应对材料严格把关,严控发言时间。除综合性重要会议外,各类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公司领导讲话。

(三)各部门、各单位拟提交公司相关会议讨论的议题,需经公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正式报总经理(党委)办公室核阅。

(四)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材料一般应在会前充分讨论酝酿,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并于会议召开前两天由汇报部门或单位分送与会人员。涉及多个业务部门的,汇报部门或单位应提前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五)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材料原则上不在会上全文宣读,只由汇报人作简要说明,一般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言简意赅,不作客套性评价,一般每位不超过5分钟。办公类、技术交流类会议提倡采用多媒体形式汇报,减少纸质材料印发数量。

(六)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接打电话、翻看手机信息。遵守保密管理规定,防止发生失泄密。

第三章

请示报告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副总经理、总地质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分管部分业务工作及业务部门,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协助相应副总经理履行相应职责。

— 10 —

第六条

公司主要领导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应指定班子一名副职代其主持日常工作。班子副职、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离开工作岗位,应事前向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口头报告,若公司主要领导不在工作岗位,应向临时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报告,并告知总经理(党委)办公室。公司管理层成员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可视工作紧急程度,根据业务分工,对需审查审批事项实行授权委托审批。

第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工作岗位,须严格执行公司《领导人员外出请销假规定》(中油吉人字〔2007〕309号),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报总经理(党委)办公室和人事处备案。

第八条

各单位、各部门请示、报告工作,要按照公司领导的分工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如分管领导因故不能受理、事情又十分紧急时,可向公司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公司领导请示、报告。正常情况下不得越级和多头请示、报告。一般情况下,同一问题不应同时分报两位或多位领导。

第九条

各单位、各部门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工作。上报书面材料,须经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确需当面向公司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工作的,应提前预约。除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外,一般应提前2天与公司主要领导秘书沟通联系。确需当面向公司其他领导请示、报告工作的,也应与领导本人提前预约。

— 11 —

第十条

各单位、各部门当面向公司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工作的,事先要与分管领导搞好沟通。汇报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言简意赅、讲求时效,不应闲谈与汇报内容无关事项。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以内。

第十一条

请示、报告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时,主办部门应先在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当部门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主办部门汇总各方意见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协调处理。

第四章

文件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

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应由机关部门按照《吉林油田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JLYT-BG-03-2014)的规定起草、会签后,送总经理(党委)办公室核稿,并由总经理(党委)办公室按领导分工拟办送签。

涉及公司规章制度方面的文件,机关各部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送人事、企管等相关部门审查,呈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在公司电子公文系统中正式行文下发。

第十三条

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上报的公文,须分别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签发。或经党政主要领导授权,由班子分管副职签发。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经分管领导阅签后,呈公司主要领导签发。

第十四条

以公司党委、公司名义向机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发文,按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签发,重大事项须经公司党政主

— 12 —

要领导签发。发文内容涉及其他领导成员分管工作的,应事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

第十五条

上级及有关单位来文,由公司总经理(党委)办公室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

各单位上报公司的公文,统一报送公司总经理(党委)办公室,由总经理(党委)办公室按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或紧急事项同时送请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各单位除公司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重大事项外,不得直接向公司领导本人报送公文。

第十七条

公司领导审批文件应有明确的指示意见。

第五章 学习制度

第十八条

中心组学习以集体学习为主,可有针对性地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一般情况下,集体学习每月一次,专题讲座每半年一次,每次半天。

第十九条

学习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理论创新成果,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国家重大政策调整以及廉政和形势任务教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与公司发展相关的法律、科技、经济、管理以及保密方面的知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用、以用促学,着力提高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条

学习计划由党委宣传部提出,党委书记审定。会

— 13 —

议组织和记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学习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根据学习内容,可安排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

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各单位参照本制度,制修定本单位的相应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司其他会议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吉林油田公司领导办公制度》(中油吉发〔2008〕10号)同时废止。

编写部门:总经理办公室 编 写 人:刘丽华 审 核 人:刘英波 批 准 人:张德有

— 14 —

《吉林油田公司领导办公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吉林油田公司领导办公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公司办公管理管理制度 公司 吉林 油田 公司办公管理管理制度 公司 吉林 油田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