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_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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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试行)
为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规范学生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更好的服务广大同学,提高学生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批评”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优质、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现由学生会结合《保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制度,全体学生会干部必须认真执行。
一、考核领导小组: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组成。
二、考核对象:保山学院院学生会全体干部。
三、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时间定于每学期期末总结大会)。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一条
例会制度
1、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2次者视作缺席一次。
3、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先给部长打电话说明情况),2次请假视作1次缺席,3次缺席视作自动退会处理。
4、开会时不得随意接听电话(要事者须征求部长同意)、吃零食、喝饮料(除矿泉水外)、抽烟等重大违纪现象,两次者直接开除。
第二条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着装整齐,姿态端正,有礼节礼貌,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负起责任,做到敢抓敢管。
2、值班人员必须正确登记值班情况表,以便团委和主席团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3、值班人员无理由不值班者或擅自离岗,如发现两次做自动退出处理。
4、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漏报、瞒报或徇私舞弊者,发现要给与严肃处理或作自动退出处理。
5、值班人员在值班后必须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工作 第三条
对于工作态度的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违纪处理现象。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能经常向团委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对学生会工作要有重大创新性,建设性的贡献。
第四条
对工作会议记录的考核
执委会或各部例会各执委及干部都必须在开例会时带会议记录本,一学期抽查两次,由主席团或各部执委定时间,不带记录本、不做记录者算一次违纪,三次算一次重大违纪,两次重大违纪直接开除。第五条 各部工作计划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
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
2、各部要求能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本学期的工
作。
3、工作计划要合理、清楚、务实。第六条 各部工作总结考核
1、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本学期的工
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执委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述职报
告)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不能废话连篇。第七条 部门内部建设考核
1、部长(副部长)必须做好部内的文档保存工作。
2、部内的工作总结、计划,会议记录(工作日志),活动方案及活动方案总结必须保留3年方可销毁。
3、部内针对各系的评比结果表、活动方案、获奖情
况登记表,经费发放单据等文档必须保留3年方可销毁。
第八条 评分标准
以80分为基准分
1、加分项:
学习成绩优秀给予会上表扬。获国家奖学金者加24分,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加20分,省政府奖学金者加16分,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者加12分,保山学院一等奖学金者加8分,二等奖学金者加4分,其余不再加分范围内。
被评为“优秀团学干部”“三好学生”等奖项,以奖状为准,没有的说明情况,省级加20,院级加10分,,二级学院级加5分
被评为“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先进宿舍”加5分。 获体类、非体类一等奖者加12分,二等奖者加8分,三等奖者加4分,以奖状为准,没有者说明情况。 积极向学生会、各部提出宝贵意见并促进学生会、各部发展者加2分。
积极自愿报名参加各部门活动或工作者加分值视各部情况定。 针对例会全勤者加10分。
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及其他非体事项者,须为学院统一报名组织的每人加20分,不重复加,取最高分值。
2、减分项:
开会、值班及学生会开展集体活动,劳动等,无故缺席1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5分,事假扣3分;专业课、公事、病假(有院级医务室或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证明)不扣分,(注:无故缺席、迟到者算一次重大违纪,2次直接开除)。
若有醉酒闹事、打架、考试作弊等被学院通报批评的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者直接开除。
通知干部答应者因无故或因有事但没有提前通知部长缺席工作或活动算一次重大违纪,一次扣10分,两次直接开除(纪检部打考勤也算在内)。
被同学、老师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每人每次扣10分;
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欠交的部长和副部长每人每次扣1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者一天扣1分,扣到10分为止。
学期考试专业选修或公共必修、选修有一门不及格者扣10分,本学期本专业课所开考课程2门挂科者直接开除。(注:优秀者是否开除视各部情况定) 在校内外违法者直接开除。
冒充校学生会从事商业活动或危害国家安全者直接开除。
分数的多少将作为学生会奖优评先、升降职和评选“优秀执委干部”的核心依据,一学期的考核分低于70分者,本学期末不能参选“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执委”的评选;低于65分者,写检讨书(电子档的)并贴于校学生会公告栏内;低于60分者召开全体执委会议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团委直接开除。
本考核制度的解释权归保山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保山学院学生会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