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补充与日常行为规范_日常行为规范制度
制度补充与日常行为规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日常行为规范制度”。
厂牌管理
1、公司所有职员使用IC卡厂证,除副总级以上人员外,所有职员出入工厂大门及上班时间必须配戴厂证,厂牌须正确佩戴于左胸前或用吊绳挂于胸前。
2、试用期已经上班但还没发放IC卡的、工伤未刷卡的或其他有上班未打卡的,须找部门文员或人事组长处拿《缺卡签卡证明单》找部门主管或组长签卡。
3、厂牌发放或更换半年以上人员因工作原因导致厂牌破旧、损坏的拿原厂牌(加一张1寸红底照片)找人事组长可给予免费更换。
4、在拿到IC卡后需妥善保管,如IC卡遗失需在2日内到人力资源中心申请补办,补办需交1寸红底彩照1张和20元补办费(从工资内扣)。进厂1年以内需更换厂牌(不包含IC卡)人员收5元工本费,连IC卡一起更换收取工本费10元;厂证发放或更换满一年以上自然损坏可凭旧厂证免费更换。
5、离职时需将厂证交回人力资源中心,否则扣款20元。
厂服管理
1、生产领域一线工人、班组长、品管员、保安员、清洁工及其他非在办公室上班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
2、凡试用期满以后由直接上级申请给予佩发工衣,工衣分季节每人发放2件。夏季工衣统一18元/件,冬季工衣统一30元/件,凡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人员离职时工衣不用扣钱,且每年补发1件;
3、在公司服务未满1年者离职时按以上成本价在工资内扣除相关费用。
4、厂服不得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如有违反者给予罚款20元/次。厂服遗失可到人力资源中心申请补发,费用从员工当月工资内扣除。
工鞋管理
1、生产领域一线工人、班组长、品管员、保安员、清洁工及其他非在办公室上班人员上班时间(含升旗和做早操时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解放鞋。
2、工鞋发放时间规定:每年每人发放工鞋2双。
3、发放时间为6月、12月。(以人力资源中心通知为准)新进员工入厂三天后可由部门组长或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新鞋1双。
4、1-3月份入职的员工会在6月份统一再发放新鞋一双;
5、4-5月底入职的员工6月份不再发放,推迟到12月时统一发放新工鞋。
6、6-8月入职的员工会在12月份统一再发放新工鞋一双;
7、9-11月底入职的员工12月份不再发放,推迟到第二年6月份统一发放新工鞋。
8、工鞋穿着须规范,不能将鞋跟踩在脚底或不系鞋带,杜绝有工鞋不穿或穿拖鞋等现象。
9、凡在公司服务未满半年者,离职时按以上成本价在工资内扣除相关费用。
10、工鞋提前破损或遗失可到人力资源中心申请补发,但费用需从员工当月工资内扣除。离职管理规定
1、离职类别
①自动离职:凡属违反旷工制度超出三天以上者或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离职者均作自动离职论处,自动离职者公司视同其自动放弃未领工资,工资将不予结算
②辞职:员工不论何种原因不愿意再为本公司服务者,通过正常的手续填写“离职申请单”,并经各级主管审批同意离职的均属正常离职。
③解雇或辞退: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平日工作表现不佳公司决定不再录用,经各级主管审批处以解雇或辞退。
2、离职申请期限
①试用期满后因各种原因申请辞职的管理和文职人员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一线员工必须提前15天申请。
②试用期内未满7天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不计发工资,试用期达7天者通过正常手续辞职者结算全部工资。
3、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①正常离职者由离职本人填写《离职申请表》,并签名后报上级签批;解雇者或辞退者由该员工直属主管填写《离职申请表》报上级审批;自动离职者,由离职本人或该部门负责人填写《离职申请表》报上级审批后送人力资源中心除名.②《离职申请表》审批:普通员工由其部门直接上级及部门主管签名核准;车间组长、文职及技术人员需经副总经理签名核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需经总经理核准。
4、离职交接手续
①自动离职者,离厂时交回公司所有物品,经保安检查行李后可离厂;解雇或辞退者,通知保安陪同监督按《员工离职清结单》内容逐项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正常离职者,到了申请离职日期按《员工离职清结单》内容逐项去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②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所有离职人员的离职申请表签核,厂服是否需扣款,回收厂证、员工手册、IC卡等在人力资源中心领取之物;离职者所在部门负责离职人员未完成的工作移交,领取的工具移交,文件移交等;保安负责所有离职人员的宿舍退出,行李检查工作;会计负责离职者是否按《离职清结表》内容已完全办妥手续后,才能给其计算未领工资;出纳负责根据财务部出具的工资凭证,查验有无借款,确认无误后发放离职人员工资。
③为防止公司物品流失,集体宿舍人员离厂应将行李押在保安室,上午将行李送保安室者,下午上班后10分钟可以拿走,下午将行李送保安室者,晚上上班10分钟后可拿走。所有离职人员凭《离职申请表》到保安室领取行李,保安检查是否都已签核,后放行李,《离职申请表》由保安室收取,最后返回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九、工伤管理规定
①在职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情形均按工伤处理,工伤休息期间
计件人员补52元/天(按计时算每小时6.5元×8小时),月薪、日薪人员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工伤休息需填写请假单交人力资源中心,注明是工伤,否则不予按工伤计算工资。②就诊医院:东城医院立新分院、光明人民医院、东莞人民医院、东华医院、中医院等东莞市正规公立医院及社保定点医院。
③工伤报销:需提供就诊医院病历本、诊断证明、治疗费用发票,住院人员须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经部门组长/主管审批后的工伤事故报告表。
十、试用期管理规定
1、新员工入职都必须按规定实行试用,合格后方正式录用
①一职等人员试用期10~30天。
②二职等人员试用期1~3个月。
③三、四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2、老员工担任新职位都必须按规定实行试用一个月,合格后正式录用,享受相关待遇。
3、新员工试用期内,公司苦发现该员工不适合公司工作,可随时予以辞退,试用期过后一经正式录用,工资和福利会做相应调整。
工资发放管理
公司每月15号准时发放上个月工资,发薪方式为农村信用社银行转账,新进人员在次
月发工资(10号)之前须办理农村信用社账户交给部门文员复印交到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及时发放工资。如工资计算有误,请将工资条交给部门组长,部门组长到财务部或找人事专员协助查询,经查询确有误差者在下个月发放工资时补给。(各大商业银行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