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暂行管理制度_员工离职暂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暂行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员工离职暂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暂行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员流动秩序,避免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手续办理。
3、离职申请流程
3.1 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递交《辞职申
请书》,内容可自行拟定,但应包含姓名、部门、申请时间、详细辞职
原因、预计离开公司的具体时间等必要内容。员工转正后辞职的,应
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书》,规定同上。如未按规定提前上交书面
申请的员工,离职审批时间顺延。
3.2 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递交的《辞职申请书》后,应与辞职员工
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尽力挽留。如部门负责人同意其离职,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补充该职位后备人员,并着手准备该员工工
作交接事宜。同时,员工本人须到前台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及交接
手续表单》,填写离职申请表(表格上联),经部门负责人确认,人事
部行政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至人事行政部保存,待正式离职
时,补充填写事务移交情况(表格下联)。试用期员工离职不需总经理
批准,转正员工则需要总经理批准。
3.3 公司批准员工离职后,员工不再享有公司制定的各项奖金分配和福利待遇,员工工资发放至离职之日,其他社保、公积金等福利暂停。
4.离职手续办理
4.1员工办理正式离职手续,需在正式离职当日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
离职手续交接清单》,并按表上要求到相应部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4.2 物品归还及工作移交:
4.2.1在员工离开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必须配合所有部门做好客户资料、文件、职务、财务等交接工作。
4.2.2特殊情况,需要员工不在岗的交接,员工在离职后三个月内配合公
司做好后期交接,比如电话咨询等。
4.2.3移交领用公司的工具、量具等;
4.2.4移交领用公司的办公用品;
4.2.5移交员工本人的工作证、名片、钥匙等。
5.工资结算
5.1员工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凭各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的《员工离职手续交
接清单》到财务部办理工资结算。
5.2财务部接到有完整签名确认的《员工离职手续交接清单》后,做好员工的工资核算工作,当月离职人员的工资于次月25日前由银行统一转入离职人员银行帐户。
5.3市场部离职员工的工资,要等所有的款项都收到后,才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6.辞退
6.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6.1.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6.1.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6.1.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要,经调岗后又无法胜任的。
6.1.4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
6.1.5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2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
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人事行政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6.3被辞退人员的离职交接手续办理同离职人员。
7.相关表单
7.1 《员工离职申请表及交接手续表单》
8.本制度自2012年9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