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杭州市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制度_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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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根据《中小学图书馆规程》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可根据各馆(室)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制度。)
图书馆管理领导机构
一、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校长应直接领导本校图书馆(室),并保障图书馆(室)各项经费的落实到位。图书馆(室)负责人应熟悉图书馆专业知识,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
二、分管教学主任负责对图书馆的工作进行管理,布置和检查工作计划的制订、执行情况及工作总结,帮助其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负责协调图书馆硬件设施的配备和落实。
图书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馆(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设好本校藏书体系。
二、负责图书查重、验收、盖章、编号、登录;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图书分类细则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相关规则,对所有图书资料准确分类、编目,组织并管理好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及时做好图书的上架、借阅工作;认真仔细做好查重工作,避免同种书不同号的错误。
三、注意调查研究,了解读者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书推荐和阅读指导课工作,坚持“一切为了读者”的服务宗旨,熟悉馆藏结构,认真解答读者咨询。积极参与、配合学校教学、科研部门的课题研究工作。
四、积极开展图书馆学、目录学等有关图书馆工作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学习、课题理论研究,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五、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蛀等工作,经常做好图书馆各室的清洁卫生。
六、认真做好本馆(室)书刊的修补、装订等工作,便于读者使用。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图书采编制度
一、采购人员要争对学校的性质、任务,制订藏书发展规划,并根据教育学及师生的需要采购图书,要熟悉本馆馆藏,合理使用经费,使用经费有计划性,做到专款专用
二、新书购入后,及时对图书进行验收,做到采购数、入库数、金额数三符合。
三、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进行基本级次的著录,建立书目数据库,并及时做好备份。并对新书及时加工,投入流通。
图书借阅制度
一、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证可在图书馆(室)借阅区借阅图书,读者进入借阅区时,应领取“代书板”。
二、积极推进图书馆(室)实行“借、阅”合一的开架借阅模式,读者可在借阅区内阅览,也可将图书按借阅期限借出。
三、阅览区内所藏工具书、大型画册只限本阅览区内阅览,不得外借。
四、在借阅区所借图书一律在借还书处办理借还书手续。如读者欲借图书已被借出,可先办理预约手续。
五、选书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应将“代书板”插在所选图书的位
置上,然后取下图书,阅毕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取回代书板。小心翻阅,不得随意将图书乱插乱放,以免造成错架、乱架,影响其他读者借阅。
六、选好图书后,持“代书板”在借还书处办理外借手续;借书时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作当时读者损坏论处。
七、爱护图书,遗失、损坏图书者,按本馆(室)《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八、进入借书区域,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大声喧哗;保 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
(注:采用图书开架借阅的图书馆(室),图书遗失率应控制在3%之内)
阅览室规章制度
一、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证可在阅览室内阅览。
二、本室实行开架阅览,每次限取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室内书刊仅限室内阅 览,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主管老师批准,办理登记手续,限时归还。
三、爱护图书资料,不得在书刊上涂划批注,凡有损坏或丢失,必须照章赔偿。
四、室内严禁吸烟,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大声喧哗。
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一、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均可在电子阅览室内阅览。
二、爱护电子阅览室设备,读者须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三、集体收看教学片,须提前与本室预约,由管理人员协调安排落实,带队
教师负责做好学生的阅览指导、巡视和维持秩序等工作。
四、计算机操作必须按要求规范进行,为确保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严禁随意更改配置或删除重要文件等破坏性操作,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将光盘、磁盘带入机房,发现病毒或计算机网络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五、不做与学习或工作无关的事,禁止玩游戏、聊天,禁止带游戏软件进入电子阅览室,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发布不良消息,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不遵守电子阅览室有关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六、进入电子阅览室,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携带食物、饮料入室,禁止吸烟。结束时,正确关机,整理好键盘、鼠标、耳机和桌椅后方可离开。
七、电子阅览室开放结束后,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室内电源、门窗关闭等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典藏、剔旧规章制度
1、新书分配。将新书按用途合理地分配至各库室,并将分配结果记入典藏书总帐。
2、新书移交。图书分配完毕,分送至各库室,由领书人当面点清签收。
3、藏书调整、清点、剔旧、处理。管理员根据读者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各库室藏书,同时修改电脑记录。
4、剔旧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首先由图书馆流通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在原架上进行初选,然后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最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已没有参考价值的书刊。(2)长期以来流通率很低的书刊。
(3)复本量大且实用性差,造成积压的书刊。(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补)的书刊。
5、凡被剔旧的书刊,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由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6、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出售和报废处理。
7、剔除工作可结合本馆实际进行,并做好总结工作。
图书馆(室)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馆(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及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期刊等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剪裁、撕页或遗失。如发生以上情况,按本制度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本之原书偿还,如不能偿还原书者,由本馆出凭证到财务室付现金赔偿,读者持盖有“现金收讫”章的凭证到图书馆(室)注销。
(一)一般图书按书价的_____倍赔偿,工具书按书价的 __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得而本馆又无复本的书籍,按原价 ___倍赔偿。
(二)成套多卷本图书,书店不单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或一册以上,必须以整套图书价格 ___倍赔偿。
(三)精装书刊以平装书刊赔偿、原版书刊以影印书刊赔偿时,须赔偿精装与平装和原装与影印之间的差价和加工费用,复印书刊须加一定数额的复印赔偿金。
三、污损图书、答题等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应购买原书偿还,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第一点规定处理。
(二)图书封面污损,按书价的_____%赔偿。
(三)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的,按书刊原价赔偿。
四、损坏图书以原版书偿还者,被损图书经图书馆注销后,归本人所有,赔现金者损坏的图书归图书馆(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三个月内找回原书且无损污,可持原书刊和赔偿收据来本馆申请办理退回赔偿费手续。
六、读者在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借阅。
七、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是否受损,如有污损应立即向管理人员说明,否则视由本人负责。
图书馆(室)安全制度
一、图书馆(室)各类设备与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二、馆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和危险品带入室内。
三、照明设施齐全,采光良好;具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防潮、防虫、防尘、防晒、防盗等条件。
四、不能随意在馆内各室乱接电线,必须经专业部门实施。
五、图书馆各室必须配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并定期加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及灭口器等消防设施使用的培训。
六、馆内设备要经常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入馆读者安全。
七、确保安全用电,严禁违规作业,下班时应断电、关窗、锁门,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