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培训制度(总则)_护理实训中心制度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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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培训制度
一、业务学习制度
1、每季举行1~2次全院性护理学术活动,由护理部统一安排。
2、各片区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由科护士长组织安排。
3、各科室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每月组织1~2次业务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及时介绍国内外先进护理技术、交流科技成果,开展专科护理讲座,组织“三基三严”培训等。
二、护理人员培训制度
1、制定护理人员培训计划,针对护士不同阶段、层次和护士职业生涯发展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措施,有考核记录。
2、对护理人员培养应分阶段、多层次进行。分为学历教育、毕业后规范化培训(1-5年)和继续教育。
3、培训坚持普通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选拔重点培养对象,坚持德、才、能全面择优的原则。对院、县、市、省级先进工作者要优先选送,对工作表现不好,不能称职者,不予选送。
4、当学习与工作需要出现矛盾时,应坚持工作第一的原则进行安排。
5、经批准参加业务学习人员的时间安排,原则上要坚持八小时工作制。
三、护理人员继续教育
1、护理部成立护理继续教育小组,制定继续教育的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
2、科室根据护理部的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对本科室护理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和管理。
3、每年对本科室所有护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对未能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规定的护士应分析原因,尽可能为其创造条件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督促检查继续教育工作,对继续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及个人,护理部将予以适当奖励。对未能完成的科室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
5、按国家继续教育规定,每人每年度必须完成25学分并归入个人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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