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_保密管理制度最新
保密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保密管理制度最新”。
某某公司行政管理部文件
保密管理制度
NXHY-XZ-008-2011
1.总则
1.1 目的1.2
为切实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3 定义
公司秘密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4 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所有保密范围内涉及的事项,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
2.保密范围
2.1保密范围包括公司形成或拥有具有价值性和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一旦泄露将使公司经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受到损害的管理信息、经营信息、合同信息、技术信息及其他与公司营业活动和方式有关的资料、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等。
2.1.1 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营运作业规范、分配方案、人事资料、财务资料等;
2.1.2 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商业计划、资金及融资状况、合作对象、客户资料、成交或商谈的价格、买卖意向、定价政策等;
2.1.3 合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招投标中的标底价格、标书内容、客户协议内容等;
2.1.4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保密数据、设计程式、设计方案方法、工艺流程和配方、技术笔记、操作手册、电脑软件、技术档案、数据库等。
2.1.5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口头、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3.密级的划分
3.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2绝密级事项
3.2.1 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酝酿中的改革方案;
3.2.2 企业生产经营中长期发展计划、规划;
3.2.3 企业主导产品的成本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
3.2.4 企业主导产品定价政策、市场营销策略、客户档案资料、原材料供应商情报、市场占有率等信息和资料;
3.2.5 重要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规模、投资方向;
3.2.6 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科技规划;
3.2.7 科技领域中的新发现、新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配方;新产品研究、开发、设计方案、图纸、资料、工艺流程,中间试验数据和阶段性科研成果;
3.2.8 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的技术诀窍,技术潜力,替代技术,专有技术,尚未公布的专利技术;
3.2.9 大型工程项目,重要设备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标底及有关测算依据等资料;
3.2.10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关键业绩指标等财务报告信息;
3.2.11 其他应列为绝密级的资料。
3.3机密级事项
3.3.1 尚未公布的各类地质资料,地质勘察的各类数据、图表、资料等;
3.3.2 企业主导产品成本利润完成情况及相关资料;
3.3.3 企业主导产品库存量、储存能力及相关数据资料;
3.3.4 企业主导产品的主要生产装置、设备等关键技术参数,工艺流程;
3.3.5 对外招标区域投标前的各类地质资料、工程资料和有关数据、图表;
3.3.6 引进设备、技术改进后的工艺、结构、控制操作等重要资料;
3.3.7 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市场调研分析资料;
3.3.8 油品运输、资源配置计划;
3.3.9 企业基本建设、科研攻关和成套设备引进、大宗物资采购计划;
3.3.10 企业财务预算、决算,财务分析及其它经营活动分析资料、财务报告及相关
数据资料;
3.3.11 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数据资料;
3.3.12 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资料,包括年、季、月度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资料;
3.3.13 主要经济合同的正式文本及有关资料;
3.3.14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贸易、商务、技术谈判的意图、策略及方案;
3.3.15 尚未公布的企业工业环境污染监测数据及危害程度调整资料;
3.3.16 企业占用土地内部掌握的补偿标准、办法;
3.3.17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3.18 其他应列为机密级的资料。
3.4秘密级事项
3.4.1 企业会计凭证、账簿和月、季、年度报表;
3.4.2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4.3 尚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和纪检、监察、审核工作的内容。
3.4.4 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4.5 其他应列为秘密级的资料。
3.4.6 除上述条款外,一旦失泄会对企业带来较大经济损失的其他管理信息、合同信息、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等。
4.密级的标定及变更
4.1公司各类保密信息密级的标定。
4.1.1 属于公司的保密信息,应当由产生密件的部门依据本制度3.2、3.3、3.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确定保密期限,报行政管理部审核、分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按照密级文件管理。
4.1.2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4.2密级变更及解密
4.2.1 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件部门提出申请,行政管理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变更。
4.2.2 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密件部门提出申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解密。
4.2.3 保密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5.保密工作管理
5.1公司保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保密委员会,日常管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室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各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5.2涉密人员应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3保密信息载体的保密管理
5.3.1 公司保密信息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公司保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移动存储设备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5.3.2 保密信息载体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慎重、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不得自行借阅、复制。
5.3.3 对于公司不同密级的保密信息在公司内部的借阅、复制和销毁等,实行以下审批权限:
5.3.3.1 属于绝密级的,经总经理批准。
5.3.3.2 属于机密级的,经总经理或产生密件的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3.3.3 属于秘密级的,经产生密件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3.4 对于公司不同密级保密信息的打印、收发、传递、外出携带和销毁以及秘密信息载体的保管,绝密级由总经理、机密级由产生密件的公司分管领导、秘密级由产生密件部门的负责人限定专人担任,并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存放保管秘密文件的办公室应有必要的保密措施。
5.3.5 秘密信息载体的收发和传送,须妥善包装密封,标明密级。机要员递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阅,不得离开文件,不得带着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当面交收件人查点清楚后签字。
5.3.6 秘密信息载体的携带外出,原则上不允许。确因工作需要,要根据秘密信息的相应密级经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
5.3.7 秘密信息载体的打印、复印和复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要严格按公司领导批准的份数。草稿、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复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
时销毁。
5.4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5.4.1 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信息;
5.4.2 所有涉及公司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与所处理信息密级一致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公司各部门电脑储存的保密信息要上“文件加密”,严防盗窃。
5.4.3 计算机网络传输涉及保密内容时,必须加装保密设施后方可使用,禁止在无加密设备的计算机网络上传输涉密信息。
5.4.4 存储过保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5.5保密信息的披露
5.5.1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信息,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公司保密信息需向外界发布时均应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向外界发布。
5.5.2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保密信息,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保密信息。
5.6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保密
5.6.1 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明确规定出席、列席范围,并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会议主持人在会前要向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与会者要严格遵守。
5.6.2 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应指定专人管理,注明密级、统一编号,并予以登记。会议结束前,要把应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准许带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录单,并要求与会者签字并妥善保管。
5.6.3 有涉密内容的会议,与会者要记在保密手册或专用的记录本上,会后要严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会议要求办理。
5.7失泄密的报告
5.7.1 失泄密者应当在失泄密后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将在1小时内将情况报给公司分管领导及行政管理部。
5.7.2 如发生、发现泄密事件,主管人员、行政管理部、保密委员会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迅速查明被泄露的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事件的主要
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并在24小时内报告总经理。
5.8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公司所拥有保密信息内容制定相应的保密规定。
6.奖惩
6.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6.2.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6.2.2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6.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造成损失的要赔偿经济损失。
6.2.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6.2.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6.2.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3泄露绝密信息,扣罚泄密部门负责人1000-5000元,泄密责任人1000-2000元;如泄露机密信息,扣罚泄密部门负责人1000-3000元,泄密责任人500-1000元;如泄露秘密信息,扣罚泄密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泄密责任人100-500元。
6.4对在公司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7.附则
7.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7.1.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7.1.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7.2本制度与公司相关制度配套使用,对其他管理制度的保密方面具有指导性。
7.3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修订、解释。
7.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