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奖励制度_小学教师期末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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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庄镇哱坨小学教师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进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如下教师工作奖励制度。
一、教学质量
1、在全镇期末统一测试中获得学科平均分(去掉10%后)前三名的,学科任课教师分别奖励现金200元、150元、100元。(另:2018上半学年该年级期中期末成绩全镇排名每上升一个名次,学科教师奖励100元。名次变化基准比照2017寒假成绩。)
2、幼儿各年级若全学期无安全责任事故且无家长到校上访情况,每位教师奖励100元;若参加镇、县活动获奖,则参照其他学科项目进行奖励。
3、在全镇举行的主题活动测试中,全体学生参与的情况下,总成绩前三名的,学科任课教师分别奖励现金150元、100元、50元。
4、在全镇举行的与教学相关竞赛中,学生获得个人(团体)成绩前三名的,辅导教师分别奖励现金150元、100元、50元。县级及以上的分别奖励现金300元、200元、150元,各级组织的同一比赛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
5、不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参赛的不享受此奖励。
二、体育艺术竞赛类
1、体育比赛县运会获得分数的学生,奖励教师分数乘以10元奖金。
2、艺术类比赛县级第一至第三名奖励教师200元、150元、100元。
3、体育艺术类团体比赛县级第一至第三名奖励教师200元、150元、100元。市级及以上第一至第三名奖励现金300、200、150元,各级组织的同一比赛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
本制度解释权为毛庄镇哱坨小学校长室。本制度经教代会通知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本制度以外各种特殊情况有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