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黄冈实验学校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制度_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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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黄冈实验学校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各项教学常规要求的落实,奖勤罚懒,体现强林教育投资集团“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制度。
第二条 学校的教学常规检查工作要做到“五化”:制度化、经常化、标准化、数据化、人性化。这就是说红河黄冈实验学校的教学常规检查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有明确的检查内容、有规范的检查标准、有标准的实施程序、有规定的检查时间、有详细的数据记载和公示反馈、有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又要充分考虑到教育教学的规律性、科学性和一线教师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第三条 学校要改革评价体系和评价方式,将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定量精确评价和定性模糊评价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动态性教师评价体系。对教师的评价要围绕以下五个“维度”来进行,即“家长满意、学生喜欢、自我认同、同事佩服、领导称心”,用间接性评价取代过去的直接评价,尽可能使学校的每一位教师有较强的公平感。学校教务处每月分别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教师自评、同事互评、领导评定”,分值各占25%,及时汇总并予以公示,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第四条 学校的教学常规检查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检查内容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培优辅差、业务学习、听评课、单元检测、学生评教、教师自评、同事互评、领导评定等。
第五条 学校教务处每天派专人检查教师的上课、辅导、晚听、培优辅差等方面的情况,做好登记并及时公示。
第六条 学校教务处每月至少三次组织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单元检测等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公示。
第七条 教务处主任要全过程亲自参与检查,切实掌握教学工作的全面情况;校长要做好抽查工作,并听取每次检查后的全面汇报,从宏观上把握整体情况。
第八条 校长和教务主任要随时随地深入课堂,深入教师、深入学生,推门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鉴于此,特规定主管教学的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0节,教务主任不少于5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普通教师不少于10节,期末由教务处进行检查,未完成任务者,每少一节次处罚20元。
第九条 检查过程要做到“三有”:①有记录:除记录数量、格式外,重点记录优缺点,要有具体的典型例证和数据。②有评价:每次检查都要有详细数据、等级评定和形成性评价材料,作为月末和期末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③有总结:每次检查结束后,要进行整体情况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和汇总数据,并予以公示。
第十条 教务处要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科教师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教务处要对教师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指导。
红河黄冈实验学校
二0一二年十月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