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纱厂劳动纪律规章三十条_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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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 纱厂劳 动 纪 律 规 章 三 十 条
1、上班期间不准早退、脱岗、串岗、擅离工作岗位、闲谈聊天、外出乘凉、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刊、溜圈、睡觉、下棋、打牌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者:
①违犯者扣款10元/次。②所在部门扣0.5分/每次。
2、上班不准迟到(10分钟之内,超过30分钟按半天旷工,超过 1小时按1天旷工)。违者:
①违犯者扣款5元/次。②所在部门扣0.2分/次。
3、上班期间不会客(业务需要除外),工作期间不准带非本厂员工或小孩进入厂区(车间);工作期间严禁非本厂员工或非本部门人员,进入岗位或工作场所逗留、察看、操作等。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20元/次。②所在部门扣0.5分/次。
4、厂区(生产、仓储区)、禁烟区内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未经批准不准明火作业。违者:
①责任者予以除名。
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或所在部门各扣1分。
5、班中不准干私活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10元/次。②所在部门扣0.5分/次。
6、厂区内不准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乱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10元/次。
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停放区域责任部门各扣0.2分。
7、不准在车辆、容器具、原材料、在制品或产成品上坐、卧、躺、睡等。违者:
①责任者每次扣款10元。
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0.5分。
8、不准把碗、杯、缸、饭盒、雨具、鞋等物品放在原材料、在制品、容器具、车辆、成品上。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10元/次,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扣0.2分/次。
9、生产区、厂区内不准穿裙子、裙裤、带飘带衣服、内衣裤、裤头、背心、光上身及穿拖鞋、高跟鞋或后鞋带不提上等。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10元/次。
②所在部门扣0.5分。
10、工作期间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花衣带、帽子、绝缘鞋、胶鞋等。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20元/次。②所在部门扣0.5分/次。
11、班前、班中不准喝酒,违者令其停工并按旷工处理,并每人次罚款50元,所在部门扣2分/次;酒后滋事者令其停工,写出检查及保证,并罚款100~300元/次,所在部门扣5分/次,第二次予以除名。
12、厂内骂人、打架、斗殴、不分责任同时罚款(无故被打骂者除外)。
①责任者罚款100元/次。
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5分/次。
13、围攻、漫骂、威胁、殴打管理人员和检查、教练等职能人员。
①责任者罚款100~300元/次,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5分/次。重者或在厂区外发生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追究到底。并对责任者予以辞退,除名,开除。
14、上班时间不准洗澡,尤其不准在厕所内洗澡。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10元/次,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扣0.5分/次。
15、不准用原材料、白花、回花、回丝、粗纱头等洗碗、杯、缸、饭盒,不准当做鞋垫、卫生用品等。违者:
①责任者罚款20元,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0.5分。
16、各种车辆不准在厂区内违章行驶(如飞跑、滑行、超高、急转弯等),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10元/次,②所在部门扣0.2分/次。
17、工作时间未到开饭时间就餐,茶水、饭菜、汤乱倒,瓜果皮、核、食品包装袋乱扔。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10元/次,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0.2分/次。
18、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翻墙、爬高、跳门窗、上房顶等行为。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10元/次,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0.5分/次。
19、厂区不准乱写、乱画,污染、破坏墙壁、门窗、宣传消防设
施等,严禁挪用、私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除赔偿外,①责任者罚款50~200元/次,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1分/次。
20、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偷盗公司的一切财产,违者予以开除,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严禁私自砍伐、损坏树木、采摘花果、损坏绿化设施。违者,①责任者罚款50~200元/次,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扣2~5分/次。
21、厂区内严禁乱仍、拉、拖、推容器具和机配件、纺专器材、专件、标准件、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废品、废件等;严禁垃圾混倒,乱倒等。违者:
①责任者罚款10~50元/次,②责任者所在部门或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1分/次。
22、严禁把机配件、纺专器材、专件、机物料、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未经批准挪作他用或私用。违者,①责任者罚款50元/ 次,②责任者所在部门或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1分/次。
23、文明生产,提倡文明用语,不讲脏话;厂区不随地吐痰,反对一切不文明行为。厂区内大、小便入厕、入池。违者,将予以严罚。
①责任者罚款50元/次
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及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1分/次。
24、员工上、下班及工作期间应正确佩戴上岗证。违者,①责任者扣款5元/次,②所在部门扣0.2分/次。
(无证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外来人员必须登记且须有公司有关部门人员陪同,违者对门卫扣款10元/次)
25、员工在工作期间内应服从领导和工作分配,自觉主动接受检查。不准无理取闹,妨碍、扰乱正常生产秩序。违者立即令其停工,写出检查并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责任者所在部门扣0.5~2分/次。
26、厂区内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动用电气、供电、供水等需专业人员操作的设备或非本人操作的设备。违者:
①责任者罚款20~100元/次。
②责任者所在部门和发生区域所在部门各扣1~3分,并根据损失大小予以赔偿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机动车辆不准进入车间、仓库。违者:
①进入仓库罚仓库保管员50元/次。
②进入车间、部门其负责人,班组长各50元/次。
28、厂区内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等一切浪费行为,违者:
①责任者扣款5~50元/次,②所在部门扣0.5分/次。
29、未经批准厂区内严禁私自接用电、气、汽、水及私用使用电器、电炉等。违者:责任者罚款50~200元/次,并根据损失大小予以赔偿或追求完全法律责任。
30、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违者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