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简答题_简公务员制度介绍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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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

1、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定义作了新的界定,请问公务员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

答:1.依法履行公职。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2、根据公务员法总则第一条的内容,制定公务员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1.规范公务员的管理。2.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 4.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5.提高工作效能

3、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综合管理公务员的事务上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答:1.研究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2.对同级各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和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3.对某些管理事务实施组织协调。4.对某些管理事务行使审核、审批权 5.监督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4、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义务有哪些?

答: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5、如何正确理解“公务员应当执行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答 :1.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是上级依法做出的; 2.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和命令的意 见,上级不改变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立即执行;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 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公务员职务层次有哪些?

答:1.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2.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 4.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5.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8、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分为哪些?

答:我国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9、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序列分为哪些?

答: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10各机关在设置本机关公务员具体职位时应依照哪些因素? 答:1.职能;2.规格;3.编制限额;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11、依据哪些条件确定公务员的级别?

答: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12请问公务员的级别是否和其职务是等同的?

答:不一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但是在同一职务上,公务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13、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

14、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录用的范围是哪些?

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15、公务员录用采用哪些办法?

答: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16、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组织权限,公务员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1.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地方各级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 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3.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

17、报考公务员的条件有哪些?

答:包括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即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项内容; 2.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8、公务员法规定,哪三类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答: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19、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符合哪两个条件?

答:1.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2.有相应的职位空缺。20、公务员录用程序主要是哪些?

答:1.发布招考公告;2.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3.考试; 4.考察、体检;5.提出拟录用人选;6.备案或者审批。

21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2、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和方式,以及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的关系?

答: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的关系是: 1.平时考核是定期考核的基础;2.定期考核是对平时考核的概括和总结。

23、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与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办法是什么? 答: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办法; 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4、定期考核的等次有哪些?

答: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25、公务员职务的两种任命方式分别是什么?

答:选任制和委任制。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委任制是指任用机关在其 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26、我国公务员法规定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任期制,实行任期制的意义有什么? 答:1.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更替机制; 2.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

27、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有哪些情况?

答: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2.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28、任免情形分为任职情形和免职情形,请问任职情形有哪两种?

答:1.新进入公务员队伍需要进行任职的。2.公务员职务发生变化任免机关确认新的职务关系的29、免职情形有哪些?

答:1.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承担了新的职责,应当免去其原任职务。2.因各种原因公务员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免去所任职务。

30、公务员的任职程序有哪些? 答:1.提出拟任职人选;2.考察;3.决定任命;4.下发任职通知。

31、公务员职务任命的几个必备条件是什么?

答: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2、请问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 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33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必须实行什么制度?

答:1.任职前公示制度;2.任职试用期制度。

34、根据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奖励制度的概括性规定,公务员受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1.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2.有其他突出事迹。

35、对于公务员集体的奖励规定了“集体”的含义是?

答:1.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2.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36、奖励分为哪几个种类?

答: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37、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哪几种情况必须撤销奖励?

答: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38、有关下级对上级决定和命令如何执行在公务员法中是怎样规定的?

答:1.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 的意见; 2.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 上级负责; 3.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9、给予公务员处分的条件是什么?

答:1.公务员有违法或者违反纪律的行为; 2.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没有免予处分的情形。

40、免予处分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1.公务员具有违纪的行为。2.违纪行为显著轻微。3.违纪者本人经过批评教育后已认识了错误并能够及时改正。

41、降级的定义是什么?

答:降级是降低的公务员级别的纪律制裁方式。

42、对公务员处分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43、根据公务员法对处分行为的规定,处分决定作出的正确程序是怎样的?

答:1.初查。2.立案。3.调查取证。4.如实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5.作出处分决定或者撤销案件。6.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44、国家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请问分级分类培训的对象是什么?

答:分级培训是指对担任不同层次职务的公务员实施各有侧重的培训。分类培训是指对不同职位类别的公务员实施不同的培训。

45、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交流范围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答:1.内部交流: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 2.外部交流:公务员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交流。

46、请问公务员交流的基本方式是哪些? 答: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47、调任的定义是什么?

答:调任是指公务员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具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 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48、调任的条件是什么?

答:1.首先要符合担任公务员的七项基本条件(公务员法第十一条); 2.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3.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49、对于转任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1.转任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2.转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50、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挂职锻炼的交流范围,请问公务员挂职锻炼的范围有哪些?

答:公务员可以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也可以到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51、列出公务员法中规定的有哪些亲属关系的公务员需要进行任职回避? 答:1.夫妻关系;2.直系亲属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4.近姻亲关系。

有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的公务员需要进行任职回避,请问双方应当回避的职务范围是什么?

答: 1.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2.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的职务。3.不得在双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中从事人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53、公务员执行公务时,遇到哪些情形应当进行公务回避?

答: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2.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54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的定义是什么?

答:公务员的工资是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公务员的福利是指国家和单位为解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对公务员在经济上的帮助 和生活上的照顾。公务员的保险是国家对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提供的必要帮助和补偿。

55、简述公务员工资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

答:按劳分配原则。既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又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56、确定和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56、确定和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答: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等因素。

57、在出现何种情况时,可以延长公务员的工作时间?

答:一是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58、简述公务员更新机制中辞职辞退的作用。

答: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形成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的良性机制。2.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加强监督,推进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能上能下。

59、简述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规定。

答: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60、公务员在何种情况下不得辞去公职?

答: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61、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哪些辞职制度?

答:公务员法规定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四种。

62、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公辞职的意思是什么?

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63、领导成员引咎辞职的含义是什么?

答: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宜 14 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64、责令辞职适用哪两种情况?

答:1.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 2.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65、公务员法规定对具有特殊情况的公务员不得辞退,请问是哪些情形?

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66、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形有哪三个?

答: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67、请分别说出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定义是什么?

答: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要求。控告是指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指控。

68、申诉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答: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2.对复核结果的决定不服的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3.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69、公务员申诉的时限有哪些规定?

答: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2.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申诉; 3.如果不经复核,应当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70、公务员申诉应当向哪个机关或部门进行申诉?

答: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71、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产生方式有哪两种?

答:1.公开招聘。2.直接选聘。

72、公务员法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方式,这是对以前公务员任用方式的补充和重大改革,与委任制公务 员的管理相比,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特点?

答:1.公务员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和制度精神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2.公务员法中有些不受任用方式限制和影响的具体规定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 3.除有关聘任制规定以外的公务员管理的部分,聘任制公务员可以通过签订聘任合同不执行或者变通执行。

73、人事争议仲裁要坚持哪些原则? 答:合法、公正、及时处理。

74、关于公务员管理中的各种违法情形在公务员法中有了更全面的列举,除了原来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违反编制 限额、不按规定进行奖惩、不按规定进行录用以外,还有哪些情形属于公务员管理中的违法情形?

答:除以上三种外还有: 1.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2.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题、违反考试纪律 3.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正、公开的; 4.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5.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情节的。75、公务员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部分,问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

答: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 3.徇私舞弊。15 有上述情形的人员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76根据附则的规定,公务员法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什么? 答: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77、事业单位中哪些人员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答: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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