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机关工作制度(征求意见)_机关干部学习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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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办事高效、运作协调的工作制度,推进党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的通知》和县委《关于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精神,按照严格会议纪律、遵循民主决策的原则,召开相关会议。
(一)常务副校长办公会
常务副校长办公会由常务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具体时间和议题由常务副校长确定,会议参加人员为常务副校长、副校长以及办公室主任,另根据需要,可请室负责人列席。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机构变动、人事安排、人员奖惩和重大经费开支以及其它需要常务副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的事项。
(二)校委会
校委会由常务副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校委委员,另根据需要,可请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联系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审定党校年度工作目标、年终工作总结;研究以党校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事项、重要请示报告等工作;研究讨论专项工作;其他需校委会研究的有关重要事项。校委会研究讨论的事项,办公室主任要认真做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各室认为需要提交校委会讨论的事项,应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常务副校长审核后提交会议讨论。
(三)周例会
会议时间一般为每周一上午9:00,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会议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如无法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常务副校长请假。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组织理论、业务、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校领导根据会议情况,研究和制定工作计划,布置具体工作。周例会由常务副校长或受其委托的副校长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考勤、记录等会务工作。如遇节假日,会议时间顺延。在例会上设立“每周讲坛”,每位教职工自定一个主题、轮流讲一堂课,每次安排1—2名教工在周例会上主讲,坚持人人参与、人人登台、人人主讲的原则,时间自定,内容自定,自主撰稿,但必须情趣健康、正确合法,统一使用普通话,以讲坛促学习、练能力、树形象。
二、考勤、请假制度
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以及值勤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实行去向告知单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要求准时上下班,出差、下乡一天以上应写请假条书面报科室主任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最后报请常务副校长批准;外出办事半天以内应填写去向告知单上交办公室,并置放去向牌。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每月通报,并作为教职工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请假制度
教职工因公、因私无法到校上班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经常务副校长同意后准假。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回工作岗位,并办理销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可口头向常务副校长请假,事后补办手续。严格控制请事假,原则上事假一年不得超过20天。当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如果休假后事假超过上述天数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因公请假的,假期内本人工作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因私请假的,假期内本人工作自行安排人员负责并报办公室核准备案。
三、文件签发、传阅制度
校外所有来文统一由办公室签收后,按照文件性质及时做好登记,并及时送交校领导传阅;校外来文直接寄送相关室或人员,并与党校工作有直接关系的,收件人应将文件送办公室签收登记,并由办公室复印后交相关室或人员留存和办理相关工作。校领导传阅后提出的处理意见,办公室要交相关室或人员办理,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对有密级的文件、材料要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以党校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由相关室或人员拟出文件初稿,报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分管领导会稿后报常务副校长签发。签发后交办公室登记并编发文号,交付文印人员打印,办公室校对后正式印发。
四、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实行统一管理,所有收支经费均从一个渠道进出,现金、帐务分开。财务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会计法规,严守财经纪律,认真细致及时地做好审核、记账、报账工作。各种费用支出实行常务副校长“一支笔”审批,对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把关。财务报销要严格实行“一单会签”制度,即日常经费开支的每张票据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先报财务人员复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常务副校长审批。财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认真核对,检查其项目、内容、单位、数量、金额等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销。
日常开支一次性支出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一次性支出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应将财务开支情况每月向常务副校长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一次。
五、财产登记管理制度
固定财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逐一造册登记,明确责任人,并备案存档。添置或更新财产根据“需要与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及时添置、维修、更新和管理。中小型财产,由常务副校长审批;购置大宗财产,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统一办理,购置后及时将购置清单和分配情况登记备案。购置国家控购商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单位财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借。每年年终要对单位财产进行盘查清点1次,财产凡因保管不善而造成丢失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当事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做好财产移交。
六、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公章及有关印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单位名义上报、发送的文件、材料凭领导签发的意见盖章。各室办理的有关证件、有关业务凭常务副校长或经常务副校长授权的副校长签章同意后,送办公室办理盖章。行政介绍信、空白印信、涉及收款或物品空白收据的盖章,须经常务副校长同意后方可盖章或出具。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应由办公室和负责计生工作的人员审核登记签章并报常务副校长同意后方可盖章。其他特殊情况应出具证明的,须征得常务副校长同意,并经办公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盖章。盖印章的内容要与签发原稿内容相同,公文份数与原稿标明印刷份数相同,多余份数不盖章。印章管理人员应认真审核文稿签发手续或印章用印要求是否可行。对不符合用印手续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印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严防被盗用。
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坚持“有利公务、热情节俭、注重特色、杜绝浪费”的原则,实行来客登记、定点接待和“月结月清、逾期不报”制度,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并报常务副校长批准。接待费用必须在次月10日前结算清楚,按“一单会签”规定报批。
八、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费用管理采用“定点维修、一车一油卡、统一保险”制度,车辆维修必须事先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并经常务副校长同意后方可报修。维修费用须附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和维修明细结算清单(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地维修的应报请常务副校长同意,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大额修理配件的报废件要交回单位按规定处理。车辆修理费用应在次月10日前结算清楚,按“一单会签”规定报批。因工作需要,单位公务车不够用时,经请示常务副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另租车辆。在保证公务用车的前提下,教职工确有急事需要帮助,由办公室报常务副校长同意后妥善安排。驾驶员要爱护车辆,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与检修工作,确保车况良好,油料充足。要严格按规程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开车。车辆若没外出,白天停放在党校大院、夜间停放在县委停车场,并上好锁。未经派遣,驾驶员不得自行出车。单位公车原则上不外借,如果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常务副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予以安排。驾驶员违章驾驶或借给他人驾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九、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购置力求物美价廉,以节省为原则。办公用品、用具等日常易耗品的购置,由各室提出购置计划,报常务副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采购和分配。未经批准采购的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支付,属于政府统一采购的物品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公务外出费用管理制度
公务外出费用报销按《永定县县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外出人员需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报常务副校长审批。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的还应附主办单位的通知文件。
1.龙岩市辖区外:科级领导职务人员以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上限为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上限为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元;公杂费每人每天元。
2.龙岩市辖区内:科级领导职务人员以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上限为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上限为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元;公杂费每人每天元。
十一、机关保密制度
各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规定,教职工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公用电脑凡需处理工作文字材料的,均不得连接互联网。办公桌上不得堆放“三密”文件,个人不得记录、存储、复制“三密”文件,阅后要及时于当日的上午或下午交还办公室管理人员;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三密”文件的登记、保存工作,严格传阅范围。涉密文件、资料一般不得复制、摘抄,确需复制、摘抄的,须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摘抄,并做好登记,妥善保管。
十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防患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防事故工作,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办,各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室工作人员每天要负责做好门窗关闭和电灯、计算机、电风扇、空调等电源关闭工作。门卫每天要定时锁门、开门,下班后要巡查各个办公室,发现门窗和电灯、计算机、电风扇、空调等电源未关闭的要及时关闭,并向办公室汇报,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单位财产物资安全。
十三、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按照“环境整洁、精神振奋、工作高效”的要求,保证办公环境整洁优美,实现办公环境有新改善、干部素质有新提升、干部作风有新转变,队伍建设有新面貌,工作有新突破,争创整洁型文明单位。保洁人员要按责任区划分每天清洁1次,其中办公室茶具中午和晚上各清洁1次。各室人员要做好各自办公桌面的卫生清洁工作,桌上标牌安放明显,材料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几净,井然有序。全体教职工要共同维护好办公室内外墙壁和大院清洁,做到摩托车停放有序,办公室周围无杂物、无垃圾、无痰迹、无卫生死角,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优美。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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