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管理制度_保安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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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后勤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为本项目提供高标准的专业保安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办公区范围内公共区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办公区范围内公共区域整体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3.办公区范围内灯具照明系统、空调及新风系统的安全管理; 4.办公区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行驶及停放的安全管理; 5.整体安防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6.维护来访宾客及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7.协助处理本公司交付之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配合招标单位不同时段的工作需求及组织活动,及时提供足够额外人手及资源,满足招标单位依据本标书的工作内容在本项目或外出活动时所需的增量服务。
第九条 岗位职责
1、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1.1 负责保安员的日常的管理; 1.2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3 各岗位保安员的合理调配; 1.4 检查各岗位执勤情况;
1.5 保安员的安全教育及体能锻炼;
1.6 月度与行政部沟通有关当月保安员表现及考评情况。
2、固定岗岗位职责
2.1 保证各门禁的正常关闭; 2.2 访客人员的登记及出入管理; 2.3 物品携带出入的登记管理;
2.4 协同中控岗做好办公区内、外区域的警戒防范; 2.5 做好公共区设施的日常看护工作;
2.7 做好值岗区域安放设施、消防设施的看护工作; 2.8 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处置;
2.9 办公区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行驶及停放的安全管理。
3、巡逻岗位职责
3.1 严格按照巡更路线,负责办公区内、外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巡查记录;
3.2 做好巡查时的监管工作,如:发现地面有纸屑、果皮等物时,及时清理至垃圾桶;
3.3 做好办公区巡视时的安全提示工作,如:在办公区内吸烟等; 3.4 做好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违规现象及时上报;
3.5 大风、雨等恶劣天气时,做好办公区门窗及阳台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6 办公区内、外区域巡视时,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上前盘问,查看有无出入证件,注意自身防护;
3.7 负责检查公区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8 配合中控做好消防报警跑点确认工作。
4、监控室消防中控员岗位职责
4.1 熟悉办公区消防、安防设备设施的布局; 4.2 熟练操作消防、安防设备设施;
4.3 负责主机报警跑点核查及视频监控异常现场确认; 4.4 负责办公区消防设备设施、安防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 4.5 负责消防控制室设备设施故障的报修及跟进; 4.6 协助办公区各保安处置各项突发事件。
5、特殊保安职责
5.1 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对警卫对象进行侵害及破坏活动,如遇问题应及时与主管领导汇报,严禁将事态扩大
并造成不良影响;
5.2 坚守岗位,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保持常备不懈的警惕性,随时准备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5.3 按要求尽职尽责,随时待命,按时准点出勤出岗确保警卫对象绝对安全;
5.2 处理问题,要章法有度,如遇不法分子对警卫对象有不良企图时,千方百计保障警卫对象安全,采取必要的正当防卫手段,制服不法分子。
6、巡逻犬职责
6.1 巡逻犬用于打击罪犯,预防犯罪,参与治安防范;
6.2 巡逻犬必须为经过严格专业训练的训成犬,定期注射疫苗; 6.3 巡逻犬须严格遵守指令,不随意狂吠、不对员工造成伤害;
6.4 如有非法分子对警卫对象进行非法举动,巡逻犬在保安员的指令下进行狂吠,以震慑、阻止非法的人员行动;
6.5 如有非法分子对警卫对象进行侵害及破坏活动,巡逻犬在保安员的指令下进行扑咬,以终止非法行为的继续。
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5.6.所有保安人员必须礼貌用语。
7.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服从项目管理。
8.按时交接班清点职责范围内所有的成品及物品和消防情况。
第十条 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严禁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5、严禁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酗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玩游戏机打瞌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9、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0、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11、严禁保安员结党营私,严禁在职人员自盗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场并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且当月工资不予结算;
12、严禁保安员擅自联岗、离岗、串岗。办公区域除值班保安外任何人员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准进入,办公人员除外。
13、保安应全天候24小时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周六、日及节假日保安员严禁缺岗,一经发现,当事人当天工资不予结算;
14、严禁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严禁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5、严禁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第十一条 关于请假的规定
1.保安员请假的管理:各岗位保安如需请假,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向驻场主管提交书面申请,驻场主管签字确认后,报行政部批准并留存请假单方可请假,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如临时请假,须由驻场主管向行政部报告,同时应由请假人填写临时请假单,行政部同意后方可请假,但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各岗位保安员请假离开时,须增派保安员顶替,直至请假人销假为止;每人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驻场主管请假的管理:驻场保安主管如需请假,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向保安公司主管提交书面申请,保安公司签字确认后,报行政部批准并留存请假单方可请假,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如临时请假,须由保安公司主管向行政部报告,同时填写临时请假单,但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两个小时,行政部同意后方可请假;各岗位保安员请假离开时,须增派保安员顶替,直至销假为止;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第十二条 关于销假的规定
请假人在请假完成后,应当到行政部进行销假。第十三条 关于保安管理会议记录的规定
保安公司作为提供保安服务工作的主体,应当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应当至少3个星期对本项目部服务的保安员及驻场主管在服务质量、业务管理、岗位培训等方面进行培训,并以会议纪的形式报行政部备案;行政部为保安服务管理的监督部门,有权对保安管理会议纪要进行质询并督促改正。
第十四条 一般违纪行为
出现下述行为的,甲方有权对保安公司进行处罚: 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的;
2.衣服、鞋、帽、工牌未按值岗要求穿着的; 3.未按值岗要求站立的 4.未按规范交接班;
5.接听电话、值岗未使用文明用语的 6.值岗期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的 7.岗位卫生脏乱差的 8.未按要求巡视额的9.执行力差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 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工作不主动,处理不及时的 未认真如实填写记录的 私自外借挪用公物的 不文明礼貌的行为的 在工作区域吸烟上的不按规定或岗位职责要求工作的 值岗期间脱岗的 在管理区域奔跑打闹的 值岗期间串岗聊天的 工作交接不清导致工作延误的 当班期间睡觉的态度野蛮、刁难访客、公司员工的 被访客、公司员工有效投诉的 与公司员工、上级领导无理争辩的 非工作需要无故脱岗的擅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管辖区的26.27.28.对上级安排的工作拖延执行的管理不严造成无关人员进入管辖区域的 违反一般违纪中任意条例二次者的29.其他违反保安工作要求的行为的;
一般违纪的处罚,由行政部出具处罚意见书,须由行政部主管、驻场保安主管及当事人共同签字。日常检查项目中,初次违反,行政部将给予口头警告,如第二次违反则按轻度罚金所列进行处理,第三次按重度罚金进行处理,超三次以上罚金按累犯进行加倍,相应罚金从当月管理费中扣除。
第十五条 重大违纪行为
出现下述行为的,甲方有权对保安公司进行处罚: 1.提供、传播虚假信息,制造谣言扰乱正常工作的2.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之行为的 3.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 4.瞒报事故蓄意妄取成绩的 5.玩忽职守隐瞒工作过失的 6.徇私舞弊牟取不当利益的; 7.教唆他人危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 8.泄露公司机密的;
9.蓄意破坏、损害公司财务的; 10.11.12.13.14.利用职务之便坚守自盗的;
对公司领导、员工实施威胁、暴力、讽刺、恶意中伤、严重侮辱、毁人名誉的; 拉班结伙、结党营私的;
违反重大违纪中任意条例二次者的; 其他违反保安工作要求的行为的;
重大违纪行为的处罚,由行政部出具处罚意见书,须由行政部主管、驻场保安主管、保安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当事人共同签字。日常检查项目中,初次违反,行政部将给予口头警告,如第二次违反则按轻度罚金所列进行处理,第三次按重度罚金进行处理,超三次以上罚金按累犯进行加倍,相应罚金从当月管理费中扣除。
第十六条 访客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安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公人员及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七条 非本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规定者,保安人员应即时纠正。
第十八条 禁止本单位员工及非本单位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入公司。第十九条 火警事件处理
1.保安人员应熟记办公楼内各处之水、电、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上述物品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二十条 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应加强办公楼周围的巡更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领导联系。
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紧急事件的处理 1.如遇不良分子前来寻衅滋事,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应及时上报主管及时处置,保持高度警惕; 2.如遇民工等围堵,保安人员不得以言语、动作激怒对方,应及时上报主管及时处置,保持高度警惕; 3.4.5.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本公司; 通知行政部和驻场主管前来支援处理;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6.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纠纷事件处理
1.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2.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3.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4.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5.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6.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协助。
意外事故
1.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2.请救护车随带医生。3.及时报备领导。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本制度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