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电脑使用管理制度_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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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司
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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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电脑资源,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规范电脑资产管理和电脑硬件的转移、报废等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电脑以及网络资源仅为办公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第三条
公司内部由专人负责电脑的维护、维修等各项工作,公司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管理、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
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计算机(含配件如: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键盘、UPS等,以下同)、移动存储设备安全使用、公司内部网络安全、电话网络、公司网站的管理。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所有计算机、内部局域网由信息部负责归口管理,网管员负责具体操作。第八条
网管员职责
1、负责对计算机、计算机配件及相关耗材申请的审核和价格、质量的审核和确认。
2、负责对各部门申请配置的计算机进行登记,建立计算机档案,以及计算机相关耗材的发放、回收的登记。
3、负责对计算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计算机、局域网的安全管理及病毒防护工作。
5、负责公司计算机硬件、软件的升级管理。
6、负责指导计算机操作员正确使用计算机。
7、负责公司电话维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负责保管所用的网络设备和线路的完好.两人以上的用户,必须明确一人负责.负责人对配置的计算机正确使用、日常清洁、维护和基本病毒防护和数据备份。
第四章
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计算机应专人专用(使用人负责保管),不熟悉计算机操作者,应在学会相关操作技术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以防破坏计算机系统。如有特殊情况要使用计算机需经得该计算机的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计算机的配置、升级、更换(含软件)
1、为确保计算机质量,计算机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在合格协议定点厂商采购。
2、计算机的配置、升级、更换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理由,填写《购物申请单》,由网管员确认上报信息部经理审核、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网管员负责按审批结果办理。第十二条
计算机的领用、回收登记
1、计算机到位后由网管员登入计算机台账,并建立计算机的档案(注明配置情况),在计算机上贴好封口标签后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签字领取。
2、计算机回收时,由网管员根据计算机原审批配置档案确认其配置情况后,报信息部经理同意签字回收,计算机原使用部门主管签字证明已回收或更换(员工离职或调岗后不需要的电脑由信息部负责收回网管员保管,便于公司内部计算机的调配。如没有交回信息部者不得办理离、调职手续。);对回收或需更换的计算机配置与网管员的档案记录配件不符的,网管员有权清查核对责任,报上级处理,处理办法有:赔偿、罚款等。第十三条
计算机内置配件损耗和增加配置的管理
1、计算机内置配件损耗及更换由网管员负责,由使用部门(人)提出配件更换申请,由网管员进行确认,换下的硬件由网管员进行登记并作好标识,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列出报表由信息部经理审核、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2、计算机需增加的配置由使用部门填制《购物申请单》,提出具体要求,并说明用途,送网管员进行分析及报价,信息部经理签字审核,确保不造成计算机资源浪费,再送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处批准,网管员按批准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计算机耗材(容易损坏的计算机周边设备,仅指键盘、软驱、鼠标、视保屏和保护罩)的管理。
1、为了不耽误计算机的使用,备件库应储存一定的计算机耗材,以备急需,由采购员采购备件。
2、计算机耗材的领用凭部门主管签发的《领料申请单》和损坏的耗材到网管员处检验确定是否可维修后,在领料单上签字方可到备件库领用。第十五条
手提电脑(计算机)的管理
1、手提电脑申请配置、领用、发放登记按本制度的第七、八条要求执行。
2、公司给员工配置的手提电脑,因手提电脑的特殊性,原则上由使用者个人负责病毒防护和管理。
3、如因公差业务需要,各部门主管可向总经理申请,借用人需在网管员处登记借用时间,归还时经管理员验机无损后登记归还时间。
因公差丢失或损坏的,需有关部门视情节共同讨论赔偿金额。第十六条
软件及帐号管理
1、公司的服务器由计算机管理人员专人负责管理,服务器密码、公司网站密码及账户密码由信息部经理、总经理专人掌握,并共同签字报董事长备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密码。
2、各部门责任人对于计算机系统必须设置帐号密码,严格控制非使用人员使用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时不得使用一些危险性的命令,严禁分区及格式化硬盘等操作.3、责任人对自己的计算机要经常进行病毒检测与杀毒.严禁外单位人员操作信息系统,严禁使用外来存储设备,以防泄密和病毒侵入.4、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在各终端及局域网上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审批通过的管理软件除外.第十七条
网络和互联网访问管理
1、未经信息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外部电脑未经网管允许,不得接入公司内部网络。
2、上网计算机在上班时间不得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上聊天室聊天、不得用QQ(若有特殊需要,执行上一条规定),不得下载、玩游戏、炒股、看电影,在网上下载资料或信息时必须采取相应的病毒防护措施;严禁使用BT下载。(如:电驴、卡盟、PP点点通等)
3、严禁动用公司电脑浏览不健康网站,或下载不健康电影观看。第十八条
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
1、移动存储设备使用流程:使用员工提出审请,由网管员登记信息,使用完归还设备由管理员确认。
移动存储设备检查流程:由负责人提出审请,对经理级以上人员检查时需经总经理审批;对经理级以下人员检查时需要总经理审批,行政总监确认,信息部经理确认方可对其进行检查。
2、移动存储介质中资料的存储要遵循“有用则存、随用随存、用后删除”的原则,妥善保管好移动存储介质,防止遗失,对报废的移动存储介质要严密销毁。对重要的业务系统的数据备份使用专用的移动存储设备。数据备份的移动设备要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严禁挪作其它用途。
3、在该计算机上使用的移动外设(U盘,移动硬盘,软盘)必须在经杀毒检测过后才可接入公司办公局域网使用.4、因工作原因造成移动设备损坏的,需有关部门视情节共同讨论赔偿金额。第十九条
数据安全
1、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操作,所有涉及信息系统操作的管理人员由集团统一发放系统登陆帐号,帐号专人专用,严禁泄漏口令和机密.2、企业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的有关信息.3、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或光盘上,以防病毒破坏或意外遗失.第二十条
计算机病毒防护管理
1、所有计算机软件、软盘(包括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在使用(再次使用)前由使用人应进行病毒检查,对未进行病毒检查而引起计算机硬件损坏的,按损坏件的原价进行赔偿;不熟悉病毒检查的,由管理员代为检查。
2、上网计算机不得随意在网上下载免费软件,在下载前应对资料进行病毒检查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或咨询网管员后再下载;若因个人原因导致部件损坏的照价赔偿。
3、收发电子邮件时应进行病毒检查,不得随意打开不明外来邮件或其附件,如因电脑使用人的个人邮件引起的病毒破坏,导致硬件损坏,损坏部件按原价进行赔偿。
4、对因不小心操作而感染病毒的计算机,操作者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网管员报告,由专业人员处理。
5、网管员要定期对各部门计算机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或病毒,及时清障排除。恢复正常后,才允许连入网络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电脑操作人员培训制度
1、购买新的软件产品或自己开发的软件产品,安装使用前一定要生产厂家的专家技术人员来厂进行培训,只有经过培训合格者,方能取得此软件的操作权限.第二十二条
淘汰计算机的管理
1、因计算机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故淘汰的计算机由管理员负责及时向信息部经理审核、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2、淘汰的计算机有使用价值的由管理员折价卖出,价格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现金收入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3、损坏的计算机耗材能维修的尽量修复使用,不能维修的经维修部门确认,网管员填写《计算机报废(卖出)申请表》报信息部经理审核、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废,《计算机报废申请(卖出)表》归入计算机档案保存一年备查。
第六章
电脑硬件采购流程
第二十三条
电脑设备、配件或耗材的采购,由采购部统一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意向协议。
第二十四条
合格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每月提供一次报价,由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和服务”三者俱佳的供应商供货。各使用单位对电脑设备进行质量反馈,IT部根据反馈信息不断开拓新的“物美价廉”的供应商。
第二十五条
电脑设备、配件及耗材的申购。
1、新增岗位人员经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后,可申请电脑,由本人填写《电脑等IT类资产申请表单》(附件二)。每位员工只配备一台电脑,特殊情况需申请再添置时,另行处理。
2、电脑设备需淘汰或升级的,在办理报废手续后,可重新申购,但须持《电脑等IT类资产申请表单》和《电脑资产报废清理单》(附件三)。
3、各部门应严格控制电脑设备、配件及耗材的使用,厉行节约。IT部将定期通报《电脑设备购置滚动表》(见附件四)。
4、电脑设备、配件及耗材的采购由IT部对其品牌及数量进行验收,在《送货单》上签章确认后,由各部门领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反馈到IT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IT部可以根据公司需要,适当对电脑设备、配件、耗材进行备货,以供各单位领用。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的管理
采购的电脑设备出现问题时,供应商应给予技术支持。组装机在三个月内,电脑主要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应予以更换,所有配件(除CPU外,CPU三年质保)一年内免费保修;品牌机按厂家的保修标准进行。第二十八条
供应商的报价
供应商应每月提供一次报价,IT部将凭电子邮件报价单或传真报价单,选择“价格最低、质量佳与服务好”的供应商,按订单品牌和规格型号供货。第七章
电脑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电脑设备的日常管理。
实际使用人负责电脑设备的日常保养和保管。由IT部管理员制作设备封条,严禁拆卸、重新配置或更换配件。一旦发现违反者,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并处100-5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2000元。
第三十条
电脑设备的迁移与调配
员工离职或调动,各部门应及时对部门台帐进行更新,实物送交IT部,不随人员迁移,由IT部根据需要,统一调配使用。
特殊情况时,本人提交报告经IT部负责人同意,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见附表一)交IT部管理人员和财务部备案后,由提交人进行实物迁移。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责任,通报批评并处200元罚款。第三十一条
电脑故障处理
1、使用中的电脑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与IT维护员联系进行检修,禁止私自处理;若不能立即修复,可调配备用电脑应急使用。
2、若发现人为原因导致故障的,其零部件更换费用由其责任人或其所在部门承担。第三十二条
办公电脑软件统一安装
集团办公电脑原则上统一安装windows操作系统、诺顿企业版杀毒软件(或瑞星杀毒软件),用户不能自行更改或是卸载;禁止安装游戏软件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禁止对硬盘文件进行共享(如有特殊需要应在共享完成之后关闭);禁止上外部网下载电影、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东西;禁止安装聊天类软件。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IT部负责安装 第三十三条
对不统一安装软件者作以下处理
IT部将就以下几种情况对电脑资产责任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从工资中体现):未经IT部允许私自上外部网下载软件、电影、歌曲而导致电脑出现故障或是感染病毒者;未按要求不安装杀毒软件或安装其它杀毒软件导致电脑中毒者 第三十四条
电脑台帐的管理
公司财务与IT终端管理员负责台帐明细的建立及实物的管理,IT终端管理员负责部门台帐管理与及时更新;IT部负责集团整体台帐的汇总及资产的统一编号。IT部将根据需要组织财务部与相关部门对电脑资产进行盘点,主要检查帐、物是否相符,对发现账目不清或资产流失的,IT终端管理员负责跟踪处理。若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按流失资产原价予以赔偿。
当电脑及配件被盗后,由保安与公司IT终端管理员负责跟踪处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处以300元至1000元的处罚;若被盗后未及时上报保安及IT部者,则对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至5000元的处罚。第九章
电脑资产的报废和回收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电脑的报废
因主要配件故障无法修复、折旧年限已满或使用期已过5年的电脑设备应作报废处理。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单据交IT部和财务部备案。
原则上,使用期在5年内的电脑设备不允许报废。若情况特殊,使用期不到5年就申请报废的,由本人提出,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第三十六条
报废电脑的回收
IT终端管理员负责电脑实物回收。回收电脑应做详细检查,升级处理后仍可继续使用的,可调配使用或用作备用电脑;不能升级的或已经淘汰的低档机,可折价拍卖或交回收机构处理。第三十七条
电脑闲置的处理。
若出现电脑闲置时,各部门应立即上报IT部维护员进行处理。第十章
附则
本办法由企划部部制定、解释与修订。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