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带团奖惩制度_导游带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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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带团奖惩制度
一.奖励政策
1.十个团为基数,回访记录没有任何意见,客人反映导游带团好,导服为120.2.连续二十个个团无任何意见,从驾驶员和游客方面了解无任何问题,导服为
150.3.导游员带团时发现计划书有重大错误,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奖
励50元。
4.公司收到游客给导游员寄来“表扬信”的奖励100元,收到锦旗表扬的奖励
200元,收到过奖励的导游员,计调部派团时优先考虑。
5.旅行社同行致电表扬导游,每次奖励100元(电话表扬50,书面表扬100.如有锦旗另议)
二.惩罚政策
1.未能准时到达接团地点,影响接团,罚款50元。(早上6点10分扬州国美电器)
2.接团时未佩戴导游证,未举社旗,未佩戴喇叭,罚款20元/项
3.旅行社接到投诉,调查属实,先写好事情经过及检讨,并罚款50元(如出现重大接待失误根据实际情况导游承担部分赔偿),停团两周。
4.外地接送,漏掉接送人员,第一所有损失有导游承担,第二罚款30元。
5.客人投诉导游不讲解,罚款150元,(押车导游无导服)并停团两周,接受培训。
6.若有客人由于导游前一天未通知上车地点和时间而未能准时参团,导游承担所有责任并罚款30元。
7.不按原定行程走,罚款100元。
8.私自加点,减点,改点,没收所有加点费用,并罚款200元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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