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权四制相关制度_四权制度

2020-02-2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四权四制相关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四权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推进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体现村民自治为重点,充分发挥村民参与村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畅通民主渠道,集中民主意见,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全面推行以“四权四制”为核心内容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各村民小组民主选举出的村民代表组成。民主选举村民代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广泛听取和征求党员、社长、人大代表意见基础上,根据村民血缘关系、居住地域等实际,按照5-15户产生一名代表的比例,划分选区并确定代表名额。

2.在村“两委”的组织领导下,按照选区、代表名额组织村民小组会议,在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举手表决、表态发言等形式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产生后由被代表的村民户主签字确认,以保证代表的合法性。村民代表名单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条 村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常住本村村民。

2.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为村民服务,敢于开展批

5.组织所代表的村民会议,制定切合实际的村规民约。6.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有所代表村民授予的其它权利。

第四条 村民代表应有以下义务:

1.向代表区域内村民宣传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2.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3.协助村组办理代表区域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4.向代表区域内的村民解释涉及村民相关利益的事项,宣传、落实村民代表会议或本组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的各项决策。

5.调解民事纠纷,维护邻里团结,实现社会和谐。6.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7.按照村民代表会议的要求,组织召开代表区域内的村民会议。

8.维护村民代表会议及本组村民代表会的权威性,保证所代表村民的思想和行动的统一。

第五条 村民代表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第六条 村民代表在任期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撤换,并从原被代表农牧户中补选。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由村党支部组织召开,就村民代表会议的工作程序及相关事项等问题进行培训,发放村民代表证和代表印章,同时由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组成常设机构“村民代表会议”,并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会议执行主席,第十条 村民代表会议召集制度

1.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2.村民代表会议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执行主席根据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意见提出,也可以由10名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村民代表提出的议题需填写议题表,所提议题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体现大多数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具有代表村民整体利益性。

3.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前3-5天向村民代表告知会议内容,以便代表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4.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策问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必须服从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和决议,并在决议上加盖印章。

5.建立会议签到制度。每次会议必须登记参会的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和列席人数。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决议等,并要立卷存档。

6.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和决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

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本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时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4.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监督权。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决策议题征求意见、组织表决和村委会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参与村务的管理及决策活动,有权审查村委会的工作情况及财务单据,有权督促村民会议决议的实施,享有检查、质询、否决等权力。

5.决策启动机制。村民代表会议的启动应遵照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九条有关规定方可进行,每次会议参加人数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2/3以上。不是代表的村民也可列席旁听。

6.民主表决机制。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等多种方式进行表决,2/3以上的村民代表通过后方可形成决议。

7.组织实施机制。村委会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事项,并随时向全体村民公开实施内容、进度和结果等。

8.监督评议机制。村党支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对决策过程、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问责,并按规定程序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监督情况。

第十三条 建立制度保障。按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健全完善《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村民代表询问质询制度》、《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村财民理镇代管》等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使村级权力运行程序更

1.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就村党支部、村委会存在的问题或村级其他事项以及遇有特殊情况,提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可以启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必要时可成立村民代表会议召集组。

2.村民代表大会启动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执行主席主持。方法程序应符合村民代表会议召集制度的有关规定。

3.村民代表会议启动不受时间的限制,在必要时可以随时启动。

第二十条 制度未尽事项,可在村民代表会议执行过程中加以完善。

会议作出的决定为依据,启动监督程序。

3.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务会议所决定的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4.对不按村务管理规定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变更建议,并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村民监督小组应结合年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勤廉双述”工作一并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报告作为村务档案归档保存。

(五)主要监督事项:

1.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本村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2.村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立项和进展情况,重要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和收益分配政策制定情况。

3.村庄建设规划,集体和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及审批情况。4.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5.民政救济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殡葬改革等政策的落实情况,村民集体经济福利享受情况。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落实情况。

7.精神文明创建和“遵纪守法户”评选及结果情况。8.村干部误工报酬的人数及标准情况。9.村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10.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其他事项。

(六)广泛联系村民,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向村

民主理财制度

一、嘎查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属于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下属工作机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在村民代表或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一般由3–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成员报镇农经部门备案,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名单应在村务公开栏上常年公示。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

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当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集体、关心本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事业。

(三)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能联系群众,责任心强。

(四)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政策文化水平和相应的财务会计知识。

四、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一)监督本村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开村务和公开财务,提出落实情况。

(二)听取村财务人员对本村上月财务活动情况的汇报。

(三)对情况不明或有疑问的财务活动情况提出询问,对不适当的收支问题提出纠正或改进意见。

(四)检查、审核财务公开内容,查对财务账目。

(八)检查帐簿记载和原始凭证,看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

(九)检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集资款收支情况。

(十)检查重大村务是否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民主决策是否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告。

六、民主理财监督事项:

(一)每月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二)集体资产经营情况。

(三)土地征用费分配使用情况。

(四)债权债务情况。

(五)村干部误工报酬、奖金补贴情况。

(六)招待费、办公费开支情况。

(七)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八)低保户、困难户、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

(九)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支情况。

(十)村民关心的其它重大财务事项。

七、各嘎查村可根据经济业务量的不同,按月或按季固定几日为民主理财日,村级财务发票报支前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先行审理,并由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民主理财小组每年三月集中清理上年度集体财务,详细记载理财情况,及时将理财结果反馈给村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清理结束后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报告上年度财务活动情况,并

5村民代表询问质询制度

一、村民代表询问质询制度,通过村“两委”接待日和定期召开会议来实现。

二、嘎查村每月确定两日设为村民代表询问接待日,由村“两委”负责人在嘎查村活动室解答日常工作中村民代表提出的问题和询问。

三、嘎查村每季度召开一次政情民意沟通互动会,由嘎查村“两委”负责人解答村民群众的询问或质询。

四、嘎查村“两委”成员对村民的询问和质询要做好记录,村民代表询问质询的问题、解答的内容、村民代表满意与否都应如实记录,并让询问质询人签署意见和姓名。

五、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嘎查村接待日后的三日内由村“两委”负责整理出询问质询问题及其解答结果,通过嘎查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六、对一时不能解答和处理的问题,要向群众、村民代表做出解释,并指定专人协调处理,限时解决。

三、诫勉谈话程序:

由各镇纪委提出诫勉谈话内容和提纲,报镇党委批准后,下达《诫勉谈话通知书》,通知被谈话人。

由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谈话。谈话一般不少于2人。

四、进行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五、被谈话对象收到诫勉谈话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谈话。要正确对待群众反映和组织谈话,接受谈话时,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诫勉谈话记录(需经本人核实)由镇纪委专档保存,对其谈话内容和有关材料严格保密。

七、各镇纪委要根据诫勉谈话内容的落实或改正情况进行回访督查。

9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民监督委员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村委会要将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三、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一)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情况。

(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其各项收入和支出。

(三)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债权、债务情况。

(四)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各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情况。

(五)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情况。

(六)救灾救济、移民安臵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被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费、安臵补助费的收支情况。

(八)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九)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

(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分工情况。

(十一)国家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十二)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十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实施情况。

四、村务公开的时间

1村财民理镇代管制度

一、基本原则

村级财务全部实施“村财民理镇代管”:

(一)在不改变村级财务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的前提下,实行“村有、村用、镇代管”的原则。

(二)收入全缴、开支报帐、按月公开、强化监督、责任追究的原则。

(三)切实保障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

二、管理办法

(一)收入的管理

1.村级收入是指村各类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补偿补助性收入、借款收入、社会公益性收益、投资收益及其它收入。

2.村级资产资源发包、拍卖、租贷、农民集资取得收入时,须经村两委班子研究提出意见,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公开运作,实行竞价招标的方法,签订规范的文字合同,杜绝“暗箱操作”,其取得的一切收入均统一由镇农经站代管。

3.各类收入金额在500元以上的要在发生收入当日缴入镇农经站专户,不足500元的在5日内上缴镇农经专户,严禁坐收坐

3定的具体日期内及时报帐,遇到特殊情况,提前与镇农经站协商进行调换。

(2)报帐审批程序为联签联批制,即村级所有开支票据由经手人、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支书审签后,镇农经站审核、镇政府负责人签批。凡手续不完备,票据不合法的不得报帐。

(3)镇农经站和村出纳员同时记帐,做到帐据相符。(4)各村可从农经站帐户暂借2000元以下的备用金,大型项目开支,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暂借备用金,待开支后再予以报帐。

4.各村往来款要及时入帐,村会计记帐后,将各项往来明细表由报帐员在报帐时一并上报,由农经站实行复式记帐,以备随时查询。农经站不负责各村村民往来帐的查询工作。

5.按时公开。各村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情况按月分项张榜公开,公开主要内容:每月发生的资产负债表、各类开支明细表,当月发生的往来、债务化解等。特别是500元以上开支要逐笔公开,不允许将一次性开支分解公开。

6.上级拔付的专项资金,由于全部实行报帐制,村级原则上不另行设帐。

7.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

5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对象及内容

(一)民主评议对象为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民主评议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组织与村干部“勤廉双述”会议一并进行,召开民主评议大会时可邀请上级有关部门人员列席指导。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 1.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2.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3.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4.实际工作成绩。5.廉洁自律情况。6.其他需要评议的情况。

(四)根据上述评议内容并结合“勤廉双述”的内容,民主评议工作采取口头点评和问卷调查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书面测评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最后将评议结果记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簿存档。

(六)对称职的村干部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基本称职的予以鞭策,对不称职的予以警告、直至罢免。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罢免或改选。

7村“两委”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村民依法实行自治,有效改善和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受镇党委的领导;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接受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村经济合作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它代表村民行使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

第三条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密切配合、团结工作、规范议事。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进行议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原则,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支部的领导水平,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党支部领导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制度和保障机制。

(二)保障村民自治原则,保障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

9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和协调解决的事项;

(十)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问题及其它需要共同商议的事项。

第三章 议事的方法程序

第五条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主要方式为村两委会联席会议;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应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 村两委会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村两委会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不是村两委会成员的党员村民、村民代表会议执行主席、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社长等人员可列席会议,也可邀请上级组织派人参加。村两委会联席会议进行议事,要做好记录。

第七条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基本程序为:(一)确定议题。凡涉及本规则第四条内容的事项,村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村民委员会事先报告的事项确定议题。

(二)会议准备。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议题,先进行沟通商议。其中事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宜及人事性村务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由党支部召集全体党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行政性村务由村民委员召集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

(三)村两委会联席会议议事。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的初步方案形成后,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联席会议,1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全面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行为,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有力地给予批评纠正。问题比较严重的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进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问题严重、诫勉无效、限期不改的,应依法依章予以处臵处理。

二、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事项

(一)《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本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的报告。

(四)评议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五)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六)选举、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七)审议和批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申请。

(八)否决和修改村委会不当的决定和决议。

三、村民会议议事程序。

村民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分会前准备与会议讨论决定两步进行。会前有党支部、村委会将需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共同协商统一思想,交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再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四、村民会议议事原则。

(一)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

(二)保证完成上级任务的原则。

(三)符合多数村民利益的原则。

(四)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五)形成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的原则。

5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纪委具体实施。谈话人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或纪检书记担任,每次谈话要有2人以上参加。

四、廉政谈话的形式

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中谈话形式进行,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五、廉政谈话的时间

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在任命前进行,对因特殊原因,到任前不能进行廉政谈话的,应在到任后两周内进行。

六、廉政谈话要求

(一)镇党委、政府提前三天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内容,书面通知新任干部,以便做好准备,接受谈话。

(二)新任的村干部必须接受任前廉政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三)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要求谈话对象提出书面材料;对谈话对象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办理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四)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情况记录在案,存入村干部廉政档案。

7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一、村干部任期内应做到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及各项规定;坚持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勤政廉洁,关心集体,不以权谋私;办事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平等待人,不徇私情。

二、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三、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一事一议”筹资、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

四、由镇经管站、镇财务室进行审计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审计结果及时公布。

五、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必须如数退赔;有违纪情节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9展工作情况。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3.村干部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办理情况。4.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5.社会公德遵守情况。6.其它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方式方法

“勤廉双述”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邀请上级有关部门人员列席,分为监督评议和年底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两种方式进行。

(一)监督评议。各村建立10人左右的评议员队伍,评议代表在具有政治素质高、关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正义感,能够维护群众利益,能讲真话的党员和群众中产生。监督评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评议代表参加,会议由村主要负责人向评议代表汇报半年来村里经济、社会发展和总支部、村委会的工作以及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下半年工作思路,同时,听取并答复评议代表对村里工作、为民办实事以及两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方面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二)勤廉双述民主测评。各村每年年底召开,由镇有关领导和镇部门负责人、评议代表、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部分群众参加的测评大会,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

1内容。村级开展勤廉双述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村干部的使用和奖励挂钩,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评选先进、提拔使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每年年终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主要领导及在村务管理中享受补贴待遇的干部进行公开民主评议,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必须述职,党支部书记除在党内评议外,还须在村民代表中评议;村民委员会主任在村民代表中评议。述职评议时,镇党委、政府要指派专人参加并予以监督。要把群众评议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村民委员会主任评议后提出辞职时,村民代表会议应推选代理主持村民委员会工作的负责人。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四权四制相关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四权四制相关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四权制度 制度 四权四制 四权制度 制度 四权四制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