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_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

一、工作守则

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2、因事(病)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和缺席会议。

3、着装整洁,精神饱满,言行得体,礼貌待人。

4、工作时间不得闲聊和高声喧哗,不得网上聊天和玩电脑游戏。

5、及时办理领导布置的工作,不积压正在办理的文件。

6、不让应传递的信息在个人手中延误。

7、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文件资料。

8、爱护办公设施和设备,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9、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强化个人素质,提高工作效能。

10、廉洁奉公,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工作人员考勤由办公室考核,每月通报一次。

2、请事假、病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事先要向办公室报告,一天以上(含一天)要向有关领导报告,病假事后须出具病假证明。

3、工作人员外出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各单位城乡环境治理办负责人外出,需县城乡环境治理办主任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4、节假日值班或加班按正常上下班时间执行。

5、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勤制度,考勤情况作为县城乡治理办和原单位年终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会议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主要是总结前期工作,通报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主任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是总结通报本周工作情况,并根据县机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安排,拟定下周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

3、阶段工作推进会议,原则上每阶段召开一次,主要是总结红寺堡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工作,通报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4、凡我区城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召开的会议,其会场布置、人员通知、资料准备等工作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5、综合治理办要及时做好会议资料归档工作,涉及会议的文字、图片、音像等信息资料要在会后3日内分类整理完毕。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工作职责

一、督查工作职责

1、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及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负责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指示和批示、领导交办事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负责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察投诉,公开投诉受理范围和电话,受理、查处有关举报投诉案件。

4、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报告的起草、修改、送审、送发。

5、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通报、典型和阶段工作总结的起草、修改、送审、送发,编发工作简报。

6、处理好来信来访工作。

7、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秘宣传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意见和重要工作部署。

2、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合作。

3、负责大型载体活动(演出、广告、展览等)的策划和组织,做好宣传舆论导向工作。

4、负责总结推广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先进典型经验,宣传先进事迹。

5、负责运用新闻媒体对破坏城乡环境、损害红寺堡形象、群众负面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进行曝光,加强舆论监督。

6、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

7、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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