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谈话制度_公司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
一、任职前廉政谈话
(一)任职前廉政谈话是指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谈话的重点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可以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二)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由驻所纪检员会同所人事组织实施。
(三)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1、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
2、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教育;
3、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4、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
5、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6、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如有向组织说明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讲清楚。
任职前廉政谈话的内容可根据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
(四)任职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在干部任职前进行,特殊情况不超过任职后2个月内进行。
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
(一)诫勉谈话是指对轻微违纪或不廉洁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对管理混乱、违纪行为多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二)纪检员、人事干部在干部考察、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以及信访工作中,经核实发现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的建议: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或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内部管理的重大问题得不到解决的;
2、对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不良苗头性问题,需要告诫谈话对象认真对待、注意改正的;
3、反映涉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问题,需要提醒、引以为戒的;
4、党员干部个人之间在团结方面存在问题的;
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
6、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事项。(三)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1、向谈话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
2、谈话对象应对反映的问题做出陈述与说明。
3、根据谈话对象的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谈话对象应表明自己的态度。
可根据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对谈话内容有所侧重。(四)诫勉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负责进行。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对副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诫勉谈话,由分管领导、纪检员组织进行,党小组长参加;对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由书记或副书记组织进行,纪检监员、人事负责人参加。
(五)对受诫勉的干部要及时给子关心、教育和帮助,使其尽快改正存在的问题。
三、任期廉政谈话
(一)任期廉政谈话是指对任期内进行的廉政谈话。(二)任期廉政谈话由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一般一届谈话1-2次。
(三)任期廉政谈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上级党组决议、决定及指示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结合实际对被谈话人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6、其他需要交谈的司题。
每次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也可以结合年度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的内容确定谈话内容。
四、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驻所纪检员、人事组织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