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考勤制度_中小学学生考勤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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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铺中心学校(本部)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建立组织。每学期,学校从校干、教职工中选定14人,组成七个检查组,周一至周日,每组每周值班一天。

二、请假规定。学校要求教职工在工作日上下午和晚间预备时到校到岗,否则视为迟到。学校在工作日实行坐班制度:要求教职工上午正课1—2节,下午1—3节(周五下午1—2节),必须在岗位、在工作,不得离校,否则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一节缺席。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集会也是教职工正常的工作时间。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离岗、离校,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待批准并安排好课务后才能离岗离校,否则视为旷工。1节以上3天以内,由年级组和总务处负责人审批,同时报告检查组;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出具书面请假报告由校长审批;校干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填写《濉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报批单》,学校签署意见后由县教育局审批。

三、检查办法。每天上、下午和晚间预备后(政治业务学习、其他集会、做操开始后),检查组就要深入三个年级组和后勤办公室(政治业务学习、其他集会、做操的场所)及教学班对教职工、班主任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做到迟到、旷工据实记录,请假符合学校规定。检查组每天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长综合教职工出勤情况,负责任地填好《学校日志》并于次日早读交分管校长办公室,一周统计公布公示一次。

四、奖惩措施。考勤在教职工每学期绩效考核中占20分。一学期内累计请假5天以内(不影响工作量的完成,不影响教育教学过程和业绩)不扣分,一学期累计请假5天以上的,从第6天开始计算,请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5分,此项考核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文件执行。一学期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请假累计达40个工作日的教职工,扣发其该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学期旷工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教职工除扣发其该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外,还将其安排到学区内缺编中小学校任教。

各检查组对教职工考勤要做到据实、公开、公正,否则,学校一经核实,将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2013年元月7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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