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健全提升工作水平_改进作风提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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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健全提升工作水平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办理落实,并在6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今年以来,兴化市政府在市人大常委会送达的审议意见书中,总能在文末看到这段话,这只是兴化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制度体系为抓手,积极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化、法治化的一个缩影。
监督:向实效性转变
常委会把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作为提升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集中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等工作作出规范,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完善监督体系。
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在两次主任会议上充分讨论修改,几易其稿,提交常委会会议获得高票通过。制度颁发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7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当场统计,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让列席会议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着实“捏了把汗”,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工作改进,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测评的压力很大,满意的标准很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坦言,“尽管今天专项工作报告的整体测评结果满意,但是8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如人意的地方,回去后要继续整改。”
常委会新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明确“在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将相关议案、报告及其电子文档送交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在常委会举行会议7日前,将相关议案、报告送交常委会组成人员。”办公室建立了组成人员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发到群里,为组成人员做好会前审议准备提供了保障,切实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委员们感慨:“以前开会时才拿到材料,根本来不及消化,审议时大家都没话可说,也说不到点子上,现在可好了,个个抢着说,审议时间都不够用,建议常委会要延长会期。”
常委会还通过制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暂行办法》,弥补了任后监督的空白,扎紧、织密了人大监督制度的笼子。
重大事项决定:向常态化迈进
常委会把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作为补齐人大工作短板、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内容,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行了深入实践和持续探索。近日,对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办法)》,我市结合本地实际,草拟了实施办法(草案),待报市委批转,为做好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提供了一张清晰的“路线图”。
近两年来,常委会除有关市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政府债务限额、召开人代会、人大机构调整等程序性决定事项外,共作出实体性决定5项。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同意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调整增加长安北路建设工程的决定》,该工程建成后,将改变兴化城区“南北不通”的现状,直接打开兴化城区至西北部521平方公里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的快速通道,进一步串联起千垛景区、大纵湖、水上森林公园以及城区各个景点,对促进周边乡镇经济发展、加快我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意义重大。会议还作出《关于同意城区暨开发区区划调整方案的决定》,及时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下一步,常委会还将围绕贯彻落实省委李强书记把兴化建成全省“大花园”的指示精神,及时形成相关决定决议,引领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在全域旅游及“两聚一高”建设实践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代表履职:向闭会期间拓展
常委会以强化代表履职监督、规范代表履职行权为切入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为保障代表权力的有效行使,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途径,常委会新制定了《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今年,常委会领导将围绕水环境保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小区物业管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经济薄弱村脱贫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接待活动,并做好建议意见的分类办理和跟踪督办,确保把代表的心声落到实处。出台了《关于在人大网站设立“代表建言献策”和“代表风采”栏目的办法》,决定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常态化开展代表建言献策和代表履职体会、代表风采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要求,充分调动代表参与的积极性,发挥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常委会还修订了“双联”工作制度,明确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固定联系5名代表,每名代表联系本选区群众不少于5人,采取走访、电话、座谈等形式,保持与代表和群众经常性的联系,倾听代表和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使人大工作更加地接地气、贴民心、合民意,代表工作更具生机和活力。
为更好地督促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深入调研、认真总结,修订了《兴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制定了《关于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考评的暂行办法》、《关于评选表彰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和建议办法》,有效增强了代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尤其是代表履职情况考评暂行办法中明确了代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10项考评内容,提出了加分、减分的各种情形,对考评的内容和分值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并强调对考评结果的运用。该办法一经出台,在广大代表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代表们明显地感到身上的责任和压力,办法实施以来,从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报送建议等方面的表现看,履职的意识明显增强,行权的热情明显提高,代表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换届以来,常委会已累计制定修订制度近20项,出台配套文件10多件,有力推动了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协调开展。
用制度规范职责,按制度行使职权,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懈努力,沿着制度规范的轨道,努力朝着崭新的明天阔步前进……
(作者单位:兴化市人大办公室 徐文凤 陆 琳 王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