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水电费管理制度_水电费收入管理制度

2020-02-2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水电费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水电费收入管理制度”。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水电费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社区水电管理工作,加强水电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使同学们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用电情况,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学生权益保护中心对水表、电表抄表时间及超支水电收费时间作了具体规定,接收有疑义的宿舍反馈意见并协调后勤管理部门解决。

学生宿舍1栋—12栋的电表抄表时间为每月28日至下个月1日,具体抄表时间在电费统计表公布时要注明是前一个月的具体抄表日期至第二个月的具体抄表日期,(寒暑假放假前一天、开学前两天另行抄表,计算假期用水用电量)。学生宿舍电费按照生均每月13度/人进行补贴,其余的按照南安市电费收取标准0.505元/度进行收取电费。电费统计表格于每月8日前粘贴公布在各栋楼一层楼梯口处,在电费公布后三天内,由各楼层勤工俭学层长到各宿舍收费。

任何宿舍对本宿舍电费情况有疑义的,可到本权益保护中心反馈,本中心将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调查解决。若申请更换电表的,可先写书面申请至本中心,本中心将联系后勤水电部门进行核对电表,如发现电表确实有误,则由学院出资予以更换电表;若电表经核实未出现损坏的现象的,则要由申请更换电表宿舍自行购买电表更换。对未按时缴费的宿舍,请于每月10日前写明书面原因交至本中心,如确有电路或者电表损坏的情况,本中心将协调相关部门给予维修解决并减免电费。如没有出现问题而故意不缴交电费的宿舍,本中

心将于电费统计表公布后一个星期,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断电。

如本中心或者后勤、保卫部门在调查水电线路等情况时发现有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违规高功率电器的情况,可当场没收违规电器、报学工部备案并按照学生管理有关条例给予处分。

本制度于2011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规本中心。

学生权益保护中心

2011年3月24日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水电费管理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水电费管理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水电费收入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闽南 水电费 水电费收入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闽南 水电费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