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笔记本电脑使用与管理制度1_教师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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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笔记本电脑使用与管理制度
学校为了方便一线教师开展工作,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与能力,优化教育资源,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给一线教师配备了笔记本电脑,用于教师教学、办公和学习。为能提高笔记本电脑使用效率并能延长笔记本电脑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使用与管理制度,从教师领用笔记本电脑起,必须严格执行此管理规定。
使用制度:
1、切勿用手触摸或按压笔记本电脑显示屏,如此将可能造成显示屏损坏。同时笔记本电脑及相关外设要经常清洁,在清洁之前要先关机,勿用湿布清洁。
2、在使用之前先充电,充满后切断外接电源进行放电使用,电量不足时再进行充电。
3、移动笔记本之前务必将电源关闭,并拔除所有的连接线,避免接口损坏。请勿用力合上液晶显示屏的上盖,避免液晶显示屏损坏。
4、避免笔记本电脑及其配件淋到水或暴露在湿气当中,如遇此情况的,请立即关闭电源并取出电池,使笔记本电脑断电,并使其干燥,同时及时与专业维护人员联系。
5、使用笔记本电脑时,务必保持散热通风,并避免放在柔软的物品上使用(如双腿,床上,沙发上等),以防止将笔记本的散热孔堵塞,导致死机甚至更严重的故障。
6、避免将笔记本电脑放置在磁性物质附近(如音箱及电视等)。
7、不用电脑时,请正常关机。以延长液晶屏的使用寿命。
8、笔记本背面贴有该笔记本的进网许可证或条形码序列号等纸条,请老师们务必保护好,这是保修凭证请勿损毁。
管理制度:
1、笔记本电脑归学校所有,教师到电教中心领用笔记本电脑前,必须在领用单上签字,领用之后该教师就是笔记本电脑的使用者和保管者,不得私自转借给其他教师、家人及校外人士使用。
2、根据使用者的学习、办公、教学工作及电脑使用率、完好率等情况,有可能随时收回笔记本电脑进行检查维修(包括资料)。
3、教师调离学校或退休时,应在调离或退休前将笔记本电脑完好地归还学校。
4、在使用过程中,若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需要维修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5、若电脑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承担维护的电脑学校汇报,或者送联想专业维修点维护,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不可擅自拿到其他人员或其它维修点修理,否则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6、笔记本电脑交给教师个人使用后,其安全、维护等一切由该教师负责。如因使用者保管不当而造成遗失的,使用者应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的赔偿费用。
7、教师要做好笔记本电脑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笔记本电脑在本人使用期间外观及一切配件不受损坏;
8、提高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效率,笔记本电脑必须用于学习、备课,以及在课堂教学、办公、教学研究及教学管理中使用。不得用于游戏、观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视频电影、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聊天、炒股、上不健康的网站等,一旦发现,则取消教师对该笔记本的使用权;
9、笔记本发给教师使用以后,如果其自身发生硬件故障,保修期内由厂家或经销商负责维修。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保修单和使用说明书等都在笔记本箱里,请老师们务必保存好。若硬件故障由教师个人因素引起,维修费用由教师本人负责。
本使用与管理制度自2011年1月22日起正式施行。
笔记本序号:使用人签字:
泽州二中
2011.1.2
2市实验小学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利于本校教师教学工作,保证笔记本电脑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笔记本电脑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由借用者本人提交《笔记本电脑使用申请表》,并交纳保证金2000元,学校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工作关系不在本校的教师按笔记本电脑原价交纳保证金。
三、如有急用,或使用时间出现交叉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笔记本电脑使用申请单》,本着相互理解、团结第一、积极协作的精神,服从学校的分配和协调。
四、使用者每学期申请一次,寒暑假期间由使用者负责保管。学校每年6月、12月将针对借用笔记本电脑的人员,进行电脑外观、卫生检查;电脑外观损坏、卫生差者取消使用资格,并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五、笔记本电脑是学校为教师教学提供的工具之一,不得长期放置于家中使用。学校将通过多种渠道调查了解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情况,使用率低者,学校将收回。
六、借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对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备份、转存和删除,完好无损、原质原量地交归学校。(由于系统升级或软硬件兼容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系统故障,按正常处理)如有任何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学校说明,记录完毕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
七、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各种问题时,应立即交由网络中心处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及添减、修改系统程序等。
八、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使用人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九、笔记本电脑配件损坏需更换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教师本人承担费用。
1、曾经进过水或其它液体的;
2、曾经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短路的;
3、曾经摔落造成损伤的;
4、经专业人员鉴定,由于教师本人使用不当造成严重损坏的。
十、因财产损失需赔偿时,赔偿金额依据购进时价格,由学校研究决定。
十一、归还笔记本电脑时,如无人为损坏能正常使用,原数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