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考勤制度补充规定_考勤制度补充规定
煤矿考勤制度补充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考勤制度补充规定”。
考勤制度补充规定
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员工入职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考勤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常白班人员(不含副总以上领导)。
二、值班安排
1、在确保不耽误正常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由各科室合理安排员工周末值班。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协助综合办公室进行值班管理,并对本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控制和检查。
2、各科室核算员需于每月26日前向综合办公室报备次月员工值班表,写明值班时间、地点、事由,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查;各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所审批值班人员的值班事宜负责。
三、其他事项
1、除国家法定假日以外,任何值班事宜不与工资核算挂钩。
2、员工考勤日报表应与虹膜考勤系统结果一致,若有不符之处,以虹膜考勤系统为准;若当天虹膜系统出现故障,则对照《职工签到表》进行复核。
3、值班期间,如遇值班人员需调班、请假等情况,需经科室领导批准后(以科室领导签字为准),报备综合办公室。
4、员工按照国家及公司的相应规定,正常享受带薪假期;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旷工期间按天数扣除相应岗位工资的2倍。
四、本规定自2012年3月份起开始执行。
综合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煤矿考勤制度补充规定.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