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新中国的按劳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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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
新中国的按劳分配制度
摘要
自从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有了剩余,便有了收入分配问题。按劳分配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之一。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始终坚持的原则。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理论和中国具体实践的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深化,首先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其次解决了其他要素是否参与分配的问题,提出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再次解决了生产要素如何参与分配的问题,提出了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使我国的整体收入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同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收入差距的扩大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收入差距的扩大是有多方面的原因的,但与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完善是分不开的。因此,实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是有必要的。
本文阐述了新时期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发展,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形式以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
第一节新时期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轨迹
一、反对平均主义,落实按劳分配制度(1978-1987)
二、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1987-1997)
三、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1997-2002)
四、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原则的确立(2002-至今)
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很多委员都提出中国收入分配领域已经出现了结构失衡,必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大力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如果能够把公共资源收益共享,将这部分收益投入到民生领域,不仅可以提高居民收入比重,还可以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委员刘克崮指出,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首先需要改进完善财政税收制度。一些代表委员认为,个税起征点需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全国人大代表王霞建议应该研究居民收入、生活成本、地域差异和个人调节税起征点之间的联动机制,不能让收入增长的效应被抵消,还应该设立一个标准,人均家庭收入低于多少,缴纳的税可以按比例返回。许善达委员也提出,个税不必要规定具体的起征点,它应随着CPI的变化,动态调整,并且与CPI挂钩。总体上降低企业和个人税负,加快实施结构性减税,使国民收入分配向企业、向个人倾斜。
第二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马克思的按劳分配制度是以市场经济消亡为前提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存在市场经济,而且必须发展市场经济,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既不能否认按劳分配的必然性,又不能照抄照搬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必须以劳动力价值为尺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有其独特的特点:
一、规定了按劳分配的“劳”的统一的内容
以前,没有明确统一按劳分配的“劳”的内容,由于不同的生产者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所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都不一样,因此每个企业和行业的标准都会有所不同,因此按劳分配就难以执行。现在规定了按劳分配的“劳”是劳动力价值,这样就有了统一的标准。劳动力是置于市场之中,劳动力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它的客观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使按劳分配能成为现实。价值规律通过价格机制影响着劳动力价格和价值,一方面能促进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能合理调节劳动力资源的配置。
二、按劳分配与公共积累有了明确的划分标准 以前,由于对按劳分配和公共积累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对劳动创造的价值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分配。主观臆断的结果常常使公共积累过高,不仅限制了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而且由于盲目投资,造成经济发展大起大落。以劳动力价值为划分标准,可以准确地划分用于消费和积累的部分。这样,一方面可以稳定劳动力的供求,另一方面人民的消费水平和社会的积累水平也会得到提高。
三、按劳分配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职工的工资和企业的经营状况没有直接的联系,无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工资都是按规定发放的。不利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这样的按劳分配达不到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而现在,按劳分配是以劳动力价值为尺度,只有劳动力价值和劳动的收益对等,才能进行分配,这样的按劳分配就成为了促使劳动者劳动的动力,为了符合市场的需求,劳动者不汉要注重劳动质量和数量的提高,而且其生产的产品也要达到市场的要求。因此按劳分配就直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四、按劳分配有了新的实现形式 对于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马克思设想的是通过劳动券来实现,劳动者凭劳动券从社会取得与他本人提供的劳动相当的个人消费品。但是现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是通过商品货币的形式实现的。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获得相当于他的劳动力价值的货币工资。劳动者先以货币工资的形式取得劳动报酬,再用货币工资到商品市场上购买个人消费品。因此,按劳分配的最终实现还要收到商品价格和商品供应量的影响。
第三节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一、新的分配方式的提出
中共十五大报告提出,要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是对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发展,不仅突破了传统单一的按劳分配方式,而且将最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体制,极大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由生产要素的使用者按照这些要素的价格(一般由生产要素对企业收益贡献的程度和稀缺程度来决定)向其所有者支付相应报酬。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各种生产要素都要进入市场,这样一方面企业将根据产品的价格和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的变动来决定投资方向、投资规模,产品结构调整和各生产要素的选择,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占有所有权,因此也能根据这些变动从生产要素的使用者那里获得相应的报酬。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能有效调节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必须允许和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生产要素从理论上讲,就是在物质资料或劳动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各种经济资源,它包括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信息等等,是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前提。既然这些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应获取相应的收入。例如,债权人取得的利息收入、股息分红和股票债券交易收入;私营企业主生产经营取得的税后利润等资本要素收入;科技工作者提供高新技术取得的技术收入;出租土地、房屋取得的土地要素收入;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所取得的劳动力价值收入等等,都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果。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因而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收入分配方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各生产要素都可以参与收益分配。只有这样,才能既刺激比较稀缺的生产要素的供给,又会迫使厂商在决定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某种生产要素时精打细算,以寻求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并寻求把生产要素投入到效益最好的部门或行业,从而获取最大的效益;才能有利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提高市场机制配置生产要素资源的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效结合的条件
怎样才能有效地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呢?第一,必须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尤其是要着力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由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决定的。要更好地实现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就必须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根据所有制性质不同,资本结合和要素结合的差别,有的可以以按劳分配为主,有的则是以要素分配为主,有的可以二者兼而有之,有的可以实行单一的分配方式。一般来说,公有制企业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兼有其他分配方式,非公有制企业以按生产要素分配为主,这样便可以把二种分配方式结合起来。
第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这是实现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的关键条件。只有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才能使各种生产要素平等地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由市场做出公正的评判。如果存在人为的壁全或障碍,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每个竞争者没有同等的地位和机会,对于竞争者不是一视同仁,那么按生产要素分配乃至按劳分配都会成为一句空话。
第三,要使各种生产要素的收益分配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要贯彻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必须使这种分配市场化,在市场范围内实现,由市场机制来决定。为此,我们应根本改变人们凭借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力占有大量经济收入行政性收入分配方式,使各种生产要素收入在价值、供求、竞争等规律的直接作用下全部通过市场途径获得,即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实现按劳分配并决定劳动收入;通过市场竞争及其风险机制来决定经营收入;通过资金供需矛盾运动决定的利率来决定利息收入;通过市场平均利润率规律来决定资本收入。
第四节坚持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中共十六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种分配方式概括为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一新的概括,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关系的本质规定,是对按劳分配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关系,仅仅是决定分配关系的一个法权因素决定消费品分配的内在因素,或者说是更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各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即各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中所作出的实际贡献。所有权本身并不创造收益,它不过把各生产要素所创造的。收益从法权上确定转归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由于各种收入是按照各种要素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所以,要阐明各种收入量的规定,就必须说明各个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是如何确定的。在一定的技术条令下,各种生产要素的不同组合,所生产的某种物品的数量是不同的,而当其他生产要素保持不变时,连续的追加某一种生产要素,其增加的生产力在递增到一定点后,会发生递减的变化,我们把由增加投入某一生产要素而增加的产品价值定义为该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或边际效益。各种生产要素的边际收益,可以相对地表现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实际贡献。社会主义的工资、利息、地租等收入的量取决于劳动、资本和土地的边际收益。
一般劳动者的分配,不论是实行按劳分配方式还是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方式,都必须根据劳动者投入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及在创造价值和财富中所作出的贡献大小来进行分配。需要说明的三点是:首先,按资分配不是剥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投资者必须实行按资分配,必须遵循按资分配这一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在我国现阶段,我们要大力鼓励投资者投资,鼓励按资分配,要特别注意鼓励以货币和金融资产形式大量存在的劳动者个人财产转化为资本,进行投资。劳动者个人财产转化为资本,有三种形式:储蓄;劳动者投资证券市场;劳动者自己投资办企业。后两种方式特别是第三种形式最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其次,在收入分配中必须充分考虑科技因素在价值形成和国民财富创造中的巨大作用和贡献。新的科学技术可以创造市场需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有效性能,从而实现产品创新、成本创新和市场需求创新。技术要素在创造国民财富中的贡献,决定了技术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需要引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科技骨干拥有股份等新的产权制度,以及相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再次,经营管理劳动能够大幅度地提高总体劳动的效率和产出,加快社会财富的增长。在同等的条件下,企业创造价值和财富的多少,往往直接取决于经营管理者的能力大小和素质高低。为了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必须切实解决好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问题。市场经济下,国家公司制企业普遍实行的经营管理人员的分配办法,主要包括股票期权、期股、出资购买持股、虚拟股权等具体形式。改革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办法必须同改革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结合起来,把市场选拔、竞争上岗、组织考核推荐结合起来。
第五节实现公平与效率的优化结合正确认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首先必须理解公平与效率的基本涵义。
一、公平与效率的基本涵义
所谓公平就是公正、平等,一般包括每个社会成员的人身平等、地位平等、权力平等、机会均等、分配公平等等,但其基本含义就是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前者指人们应拥有平等的劳动就业的机会,拥有根据自己的劳动贡献获取劳动报酬的均等机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都应该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从一始就处于平等的地位,没有人应该拥有特权,除非是天赋差异以及后天自己努力程度的差距。在一个公平的社会,人们有平等利用机会的权利。后者则是指人们不管其自身条件如何,都应该具有起码的能够维持生存的物质生活待遇。社会如果对弱者连这点起码的平等都不给予,那么这个社会也不能称之为公平的社会。从本质上说,收入分配的公平就是人们在取得收入的机会和权力平等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生产状况和努力程度、获得相应的收入,排除任何剥削、特权、垄断等不平等的因素对收入分配的不良影响。
效率就是劳动耗费与劳动成果之间的比率,以尽可能少的劳动耗费生产出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劳动成果,因而效率的实质就是如何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效率的提高就是指劳动时间的减短,它代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主义传统分配体制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过去,片面强调社会公平,忽视了经济效率的提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收入差距逐步扩大,这一方面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率,但另一方面也导致社会分配不公,带来了社会的不稳定。所以我们应该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二、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坚持公平与效率的协调统一:提升效率,增进公平。尽管在不同的分配阶段,对效率与公平的侧重点不同,但整体来看,二者应是协调统一的关系。初次分配阶段注重效率时不能忽视公平,反之,再分配阶段解决公平问题时也应充分考虑效率问题。首先,我国长时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平均主义思想根深蒂固。无论劳动者生产多少产品,生产的产品质量如何,都会得到相同的分配品,这不利于生产的发展,会直接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的目标。显然,平均主义并不能使我们实现共同富裕,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巨大的社会财富。但是共同富裕并不是同步富裕,也不可能达到同步富裕,应该允许收入存在差别。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来达到公平是不合理的,只有提高效率,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的财富,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所以,必须注重效率的提高,这就要求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劳动,不仅要求质的提高,也要求量的提高,以此来分配劳动报酬,从而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其次,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社会不公。社会不公造成收入差距扩大。不同行业和地区都存在各种差距,甚至出现了两极分化的问题,这都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一个社会是否进步和社会公平有着必然的联系,同时它也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社会公平又是凝聚社会力量,促使劳动者努力工作的动力。所以,我们应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当然,重视社会公平并不是说要完全不谈效率,也不是说要绝对平等。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平是允许差异存在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平并不存在完全没有差异的公平,这是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符的。市场经济必须在公平的环境里发展,但是市场经济又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反过来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