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岭中学门卫、宿舍管理人员交接班制度_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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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中学门卫、内勤、宿舍管理人员

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接班,对责任区进行检查完毕后,认为上一班管理没有问题方可签名接班,在登记本上要记录确切的交班时间。

2、接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接班,必须提前30分钟告知上一班人员同时报告值周领导。

3、接班人员若无正当情由,既不请示又不准时接班,按缺勤进行处理。

4、交班人员要等接班人员对管区巡视一遍并进行验收后才能交接。

5、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把本班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非常情况需在下一班值班过程中继续观察、特别留意或处理的问题、上级的指示等向接班人员交代,同时也须督促接班员验收清楚并签名。一旦签名,所应负的责任由签名人员自己承担。

6、所有交接班事情办理清楚之后,交接班人员必须分别在登记本上记录清楚真实的上下班时间并签名,然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

7、接班人员若在接班验收时发现问题,不具备接班签名条件时可以拒绝签名接班,但必须同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处理后再进行签名接班,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

8、接班人员自己验收完毕并已签名接班,而且交班人员已离开岗位,无论发生任何问题,责任一律由接班人员承担。

9、接班人员没有按时接班,交班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由领导作妥善处理后方可下班离岗。

10、交接员若发现接班员无故不签名接班或拖延接班时间,交班员可以提出抗议,并报告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情况对接班人员按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11、管理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不能接班,必须在上班时间前两个小时书面报告有关领导,侍有关领导作出代班安排并签字后方可请假。

12、本制度由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高岭中学

200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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