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_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
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
新生儿(围产儿)死亡报告制
1、妇产科发生新生儿(围产儿)死亡应及时进行院内病例讨论和评审,填写《围产儿死亡报告卡》,书写病历摘要,1个月内上交本院疾控科。
2、围产儿死亡须进行评审,由产科、儿科技术指导小组专家及妇产科主任对死亡原因、死亡诊断、抢救过程以及孕期保健等进行讨论,确定评审结果。
3、本市外区(县)户籍在本院死亡的围产儿,经评审后及时上报报疾控科填围产儿死亡报告卡,报妇幼保健院。
4、围产儿死亡报告卡的填写:在本医院死亡的围产儿有妇产科填写、转院的早期新生儿死亡,前部分由妇产科填写,后部分由转院后接诊医院填写。
5、疾控科负责本院围产儿死亡报告卡的录入工作,并上报至区妇幼保健院。遇有补报死亡病历,收集后按年度补报妇幼保健院。
《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