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综合制度_防治水综合管理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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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综合管理制度

登封市兴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

目 录

一、防治水人员岗位责任制………………………………2

二、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

三、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1

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7

五、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22

六、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23

七、水文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24

八、夏季三防安全措施……………………………………26

九、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34

8、负责编制各类水文地质图纸:包括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9、负责收集、调查核实对本矿具有安全威胁的地方小矿、废弃老窑开采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将有关资料填绘在采掘交换图和矿井充水性上。

10、负责对矿井防治水煤柱的管理,严禁进入防水煤柱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11、负责矿井的年、月和临时性的水害预测预报,并与采掘工程揭露的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和评价预报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断提高预测预报水平。

12、依据各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措施,对完成的防治水工程编制防治水工程总结报告。对现场探放水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13、随时了解探放水钻机的完好情况和设备动态。

14、负责汛期 “三防”中涉及防洪、防水方面的落实和检查工作。

15、负责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和防治水工作总结,制定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水害隐患排查等防治水管理制度。

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6、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

1、地测科负责确定探放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技术科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

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

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跟班矿长要加强

1、主要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泵:矿井备有工作、备用和检修四台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管: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其中工作水管的排水能力能配工作水泵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主泵房内有两个安全出口,设臵有容易关闭的防水密闭门。

配备双回路电源,配电设备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有的水泵。

水仓:有主水仓和副水仓,主水仓的有效容量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2、有机电科负责,对所有排水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查。生产科安排专人对大巷水沟及水仓定期进行清挖疏通,确保涌水顺利排出。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

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

5、中央水泵、采区水泵及采煤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

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

6、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技术科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科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

2、采煤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

3、回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

4、回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

第四章 地面防治水规定

第七条、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1、制定切实可行的“三防”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补充、备足排水设备和物资,要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三、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一、地测科职责

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主管部门上报(传)工作。

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施工单位落实超前探水和上报公司技术部对工作地点进行工作落实。

第二、调度室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14、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5、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6、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7、利用有关水文地质资料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8、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第四章 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

第六、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地测科按《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地测科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后经总工审批签字送达有关部门存档备案。

3、地测科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进行落实。

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

第七、预测预报内容要求

(一)基本预测预报内容

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臵,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

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

3、地质构造情况。

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

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二)断层预报预测内容

断层位臵、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

(三)陷落柱预报预测内容

陷落柱的位臵、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

(四)水文预测预报内容

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第五章 奖惩和其它

第八、地测科未按规定提供水害预测预报,每次对地质工程技术员处罚200元,对防治水负责人处罚100元,对

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

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臵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安全科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臵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97、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三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臵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2、每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

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7.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责任追究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探放水工负有直接责任,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交上级处理。

(一)不能掌握探放水设计和正规操作程序的。

(二)无故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的。

(三)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

(四)不持证上岗的。

六、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

1.探水队长为探放水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探放水班报、日报及探放水牌板。

2.探水队长应定期对探放班报、日报和探放水图板进行抽查并保存好记录。

3.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探放水措施执行和记录填写情况。

4.跟班矿长必须每班对掘进探水报表进行审查、签字。

5.调度室汇报审批班报表,填写日报。6.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把领导审批后的日报建

域内观测水情。

10、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11、必须备齐观测工具、专用记录薄,并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现场记录应用铅笔填写,以防水浸后造成记录模糊不清。

12、检查地面工程孔,其中的淤积物必须低于观测层底面,导水要通畅,否则要注意用水冲洗或用液体二氧化碳冲洗。

13、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象及地面水文地点的观测,观测内容必须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的要求,并检查排水设备和放水路线,确定观测人员。

14、地表水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做好降雨量的观测记录。

15、地面水文地质观测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观测站统一编号,并具有代表性且便于观测的地点。

16、矿井涌水量观测在主要测水点设站观测,观测站进行统一编号,并具有代表性且便于观测的地点。

17、井下水文地质观测中,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除措施。

18、新凿立、斜井,垂深每延伸10m时,观测一次涌水

组 长:秦书杰

副组长:刘新亮 司书健

成 员:景全营 冯春生 王营超 张玉顺 秦万杰 郝玉强 刘贤哲 杨松亮 王晓明 焦振涛 郝晓雷 景全中 景振营 景国省 景全立 杨建敏 赵进成 付中山 刘根成 景同杰

二、雨季防洪、防汛安全措施

1、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的情况,掌握本矿采空区范围和积水情况。并将矿界以外至少100m范围内邻矿的井田位臵、开采范围、积水情况标绘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对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对老窑无任何资料,无法推测其可疑区的,必须坚持有掘必探,确保安全。

每年雨季前对矿井的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和设施设备。对于井下工作面暂无涌水现象的作业地点,不能麻痹大意。矿长要把雨季三防措施纳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雨季三防的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雨季三防的布臵安排工作。

2、在主副井口、风井口设臵防洪沟,经常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排除淤泥。由地面管理人员及风井管理人员负责进行防洪沟的清理,对地表的农业用沟渠漏水要采取修补措施,减少对井下的涌水量。

3、井下水泵要能随时正常工作,加强水泵的日常检修工作。加强职工防水隐安全意识的教育,熟悉水患避灾路线,在每年的雨季来临前由电工和机修工负责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并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对联合排试验结果作好记录。

4、由生产科负责落实人员在每年的雨季来临前对井下水沟(水仓)进行清理,保证水沟(水仓)的有效溶积。有正规的水沟(水仓)或其容量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水仓要定期进行分隔清掏,并经常保持有50%以上的空仓容积,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定期抽排水。

5、矿井排水水泵和管网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实测的水泵、管网的最大排水能力要大于1.2倍的矿井最大涌水量;在20小时内抽完矿井24小时的涌水量。井下必须配备主要抽水泵和备用抽水泵,同时在地面还要有较大的备用水泵,以防止井下出现大量的突水情况,在地面还必须配备足够的抽水管道。

6、由地测科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对采掘区域内的水患进行认真的调查,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有“有凝必

89、在邻近老空及相邻矿井井田边界时,对有突水预兆地点,必须采取探放水措施并严格执行。防隔水煤柱留设要合理,不得破坏防隔水煤柱,不得超层越界开采未进行安全处臵的煤层,严禁开采防水煤柱。

10、井下排水系统定期检查维修,排水沟要定期清理淤泥及杂物,保证排水沟的断面,使水沟能够最大限度地进行排水,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排水沟畅通无阻,尤其是汛期来临前,由生产矿长负责安排专门人员对水沟进行切底的清理,必须加强排水设备检测,确保万无一失。

11、汛期及雷雨季节要及时收集气象资料做好防洪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雨季前要对井口地面防洪沟进行清理,对漏水的防洪沟必须安排人员进行修理,在平时严禁将矸石、炉灰、拉及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防止山洪爆发溃入井下,引起重大透水事故。

在对应采空区范围内的地表裂隙和低洼漏斗形地表及时进行填实,防止地表积经裂隙和漏斗渗入井下而威胁井下安全。在矿区范围内存在的边坡上沿修建截水沟,坡脚修建排水沟。

12、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开采,加强井上下对照测量工作,按规定设臵安全保护煤柱,认真编制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设计,严格按探放设计进行探放水作业,认真执行探放水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工作面必须执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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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为更好地防治地质灾害,做到防患未然,必须提高对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破坏性认识,规范防治地质灾害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加强对地质灾害的观察观测,定期对地表塌陷、滑坡及崩岩可能发生的地点进行观测,在汛期到来前应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恻工作。坚持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特别是遇到灾害天气(连续长时间的大瀑雨)时要派人对重点地方进行观察。对地面危险地段要设臵警标,严禁人员或车辆通行。

2、在今后开采过程中,对地表沉陷影响的重要建筑物(灌溉渠)等,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

3、井下开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行业规定实行正规开采,采用先进的壁式采煤法进行开采,不准采用巷柱式等落后的开采方法,加快采空区的垮落、充填、稳定的速度,减少地表的影响,从而降低和消除相应的地质灾害。如发现地表灾害有危及地面民居的安全时,必须及时组织受威胁地点的人的撤离,保证人身安全。

4、对易产生滑坡、崩岩等地质灾害的地段做到心中有数,在汛期前必须修筑坚固挡土墙、打抗滑桩,必要时对另崩岩的地方进行削玻减载等有效措施。

5、对相邻老窑开采导至我矿井田地沉降形成的塌陷坑进行整平和回填。

九、雨季巡查制度

雨季来临,为切实做好我矿2012年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我矿雨季巡查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进一步提高雨季“三防”工作的认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认真抓好雨季防洪物资的储备和防洪措施的落实。

2、加强雨季期间矿井地表水系、塌陷、斑裂、积水区和周边环境及输电线路的巡查、排查,特别是雨中、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加强汛期矿井涌水量观测、各类防水设施和防水煤柱的排查,搞好疏水与排水系统检修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并纳入专人管理。对矿井水害隐患威胁的地点,要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组织生产,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4、加强井下防水设施及生产区积水的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次矿井全方位的水情水害专项排查,排查出的问题要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井上、井下全面水患排查自检,并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制,确保项目、工程量、资金、施工人员、竣(完)工时间“五落实”。对重大水害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要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5、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及预案,坚决做到大雨不淹井,暴雨不伤人。受水害威胁重点监控采区要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雨季受水威胁严重的区域要严禁生产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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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进一步强化煤矿探放水工作,规范探放水行为,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我矿高度重视,结合本矿水文地质特点,层层部署探掘分离制度,全力打好防范煤矿水害这场硬仗。在日常防治水工作中,为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探掘分离原则,实现探掘分离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防治水五专”,即:专业探放水机构、专项防治水制度、专门探放水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放水设备,实现煤矿探放水探掘分离、现场验收闭合管理工作规范化,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到位,科学编制防治水方案。

矿专门设立防治水领导小组,成立水害防治机构和探放水队伍,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完成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带压开采矿井要进行带压开采评价,编制带压开采方案。

2、执行方案到位,提升矿井防治水水平。

制定切实可行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有掘必探”的原则,实行探掘分离,探水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探水队要在接收到地测科允许探水通知书情况下,方可进行

811、探放水队队员要不断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2、井下启动开关必须上台上架,电缆吊挂整齐,施工地点保持整洁。

13、井下钻探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经常检查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14、钻机必须安设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到设计要求的地点。

15、钻机必须按要求固定,压柱齐全并用10号铁丝联在一起。

16、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看”“听”“及时”。即看操作(档位)把手振动、给进压力和进尺速度,看泵压表及回水情况,看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7、钻进过程若发生机械施工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动动力开关,用人力将钻提到安全孔段,以免埋钻。

18、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扎紧袖口裤脚,以防钻杆缠住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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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负责日常管理探放水图牌板的队组技术员或验收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4、施工超前探测钻孔的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制“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并每日上午10点以前汇报地测科(不准隔日汇报)。

5、地测科自收到“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后两小时内编制完成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并经地测科长和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签后一小时之内下发到施工队组。

6、施工队组收到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后,由技术员或验收员严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

7、探放水图牌板必须悬挂在上帮侧距离工作面迎头30米的范围内。

8、地测科对图牌板进行日常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图牌板吊挂的位置、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以及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9、地测科全面负责开掘工作面水文地质安全分析评价,结合“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做出正确判断,决定探放水孔的设计和下发写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

十四、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一、防治水日常巡检制度

1、防治水日常巡检由探水队及防治水技术人员按巡视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

2、矿各分管领导防治水隐患排查每月下旬进行,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进行归类汇总,并由地测副总、总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复后,下发有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安全科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在矿井雨季来临之前20天内,地测科完成矿井“雨季三防”预案,并要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在矿井雨季来临前10天内,矿井取得与防汛、防洪、气象单位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联系。

6、检查矿井所有避雷器材,损害、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7、供应部准备足够的防洪袋、铁锹、水管、雨衣、铁丝、沙土等材料。

8、在雨季来临之前对井下排水泵进行排水实验。

9、雨季来临之前做好矿井周边废弃矿井、河道、积水地区水位测量工作。

10、建立矿井紧急情况撤离组织和紧急情况支援队。

1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防治水专项整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

(1)、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单位、相关领导给予处罚。

(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给予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处罚。

(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规程、措施,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处罚相关单位责任人。

(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

(8)、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十五、探放水钻孔工程量计件制度

为充分调动探放水队伍的积极性,真正做到“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进”,特制定探放水钻孔工程量计件制度。

1、探水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予考核。

2、探放水工程应使井下工作面不再受水害威胁,或根据探放水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后,采掘工作不再处于危险之中,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予考核。

3、保证钻孔质量,方位、倾角、长度、深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探放水设计,规程的规定,否则,所做的探放水钻孔工程量为无效工作,不与考核。

4、探放水作业应保证一定的速度,根据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对探放水作业的影响,对探放水作业进行比较符合实际的考核。

5、探放水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维护,由于缺乏保养,维护或工作人员不爱护设备,硬干、蛮干而造成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给予考核。

6、探放水施工完成后,由地测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工程量,不合格的钻孔应继续钻探,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7、根据采掘计划,由地测科制定月探放水工程量,并验收当月探放水队的工程量。

8、探放水工程量以m为单位进行计量。

9、有统计部门出具上年井下工人平均工资,考虑探放水队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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