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部门规章制度_电子商务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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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部门规章制度
一、考虑到电子商务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有时晚上需客户沟通),早上上班时间相对其他部
门适当延迟,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上午9点半,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申请。
电子商务部门正常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9:30-12:00下午: 14:00-17:30 晚上:18:30-20:30每周日休息
二、请假必须提前半天向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经上级以及董事长批
准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应电话请假,事后需补写请假条一份,不请假或董事长不准假而而擅自不到岗的视为缺勤,一律作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连续三天或当月累计临时旷工五天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为确保公司对外通讯连续的畅通及以免公司电话费用的浪费。电子商务部门人员应尽量
避免拨、接私人话,严禁打电话聊天,严禁私自拆、装公司内的各类通讯设备。
四、上班时间不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报纸、网页,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
影视频,不准玩手机,不准会客。上班时间擅自脱岗、多次迟到早退者,对工作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或消极怠工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且必须在24小时内移交完所有公司物品。
五、电子商务人员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董事长提出,在董事长同意后填写离职申请单,若
员工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则有关离或退职依照合同或有关法律进行。
六、原则上公司按每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处理,电子商务人员也应该放弃休息。
七、每周六下午五点,最迟不得迟于晚上八点统一向董事长发送当前一周的工作报表,以便
给予指导及相应的支持。
八、网络平台产品价格统一由董事长制定报价单,若新款产品没有报价单时,应先报董事长
核定价格之后再在网络上定价,若确实有特殊情况,需向相关业务部门咨询再在网络平台上定价,后续需汇报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