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各项制度_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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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

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培训对象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门店及部门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及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人员。

四、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现场培训相结合, 定期考核, 不合格者重新培训学习, 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 以备查验。

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门店应至少配备专(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名,负责门店的日常食品全管理工作。

二、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店新晋员工和促销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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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每天检查食品销售区域的日常管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

四、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店清洁用品的订货、储存、发放并监督使用。

五、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店包材库的管理,并检查包材的正确使用。

六、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店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的管理,并监督清洗消毒。

七、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直接向门店店长负责,并将门店的食品安全风险在第一时间报告店长。

八、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经培训上岗,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不能低于40小时。

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为了保证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特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是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方面自查, 两次自查间 隔不得超过 3个月。

三、发生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等情况时, 需追加食品 安全自查。

四、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 进行抽样调查。寻找客观证据, 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 合规定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寻找不合适事实的原因。

五、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确定不合格项, 取 得管理人员的签字认可,并提交自查报告。

六、根据自查情况填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 ,管理人员除 进行确认外, 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 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 5个 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七、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 如不能按期完成, 责任部 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八、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饭店应制订相关制度和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以保证食品在经营过程中得以有效的控制。

2、收货部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做好验收与记录工作。

3、营业部门应严格执行“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配合收货部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在销售环节,做好防虫防尘,做好覆盖,禁止脱离冷链销售,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在贮存环节,严格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4、对于现场制售的商品,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生产工艺,并规范食品添加剂得使用与贮存,使用“五专一精”的管理制度,精确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并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制度》。

5、对于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规范。

6、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对食品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要严格检查并记录;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门店店长报告。

7、对于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行为,门店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规范制度与过程的控制。

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防损部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与消毒,营业部门负责各自区域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工程部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2、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应依据部门的清洁计划进行清洁与消毒;

3、负责场所及设备设施、餐具消毒工作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4、场所及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的顺序操作。

5、消毒剂应达到下列要求:

消毒剂:公司统一使用季铵盐消毒剂,在规定的浓度下浸泡5分钟以上并过水。

6、每次清洗消毒结束时应认真记录、存档备查。

7、工程部每天应该对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巡检,保证经营场所资产完好,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并填写检查记录。

8、对发现经营场所资产破损或设备设施故障的情况要进行记录,并积极组织维修。

9、防损部每天检查公共区域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并对保洁的清洁消毒记录进行检查。

10、门店食品安全员检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情况,并及时汇总问题。

6、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建立供货商主体合法资格法定证件备案。

登记备案范围:粮食、食用油、酱油、醋、水果、饮料、蔬菜(季节性、时令性蔬菜除外)、畜禽制品、鲜活肉禽、水发产品、豆制品、奶制品、腌制品、小食品、调味品等。

二、供货商或进场经营者机读档案

(一)登记备案内容: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二)购进食品备案内容: 1.食品名称及规格 2.商标名称及注册编号 3.食品执行标准 4.生产基地名称 5.生产基地地址

6.生产基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7.卫生防疫、商检、农业、质监等检测检疫报告书复印件;

8.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安全食品、名牌食品标志证书、其它荣誉证书、质量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对供货单位提供的有效证件复印件要每年核对一次,供货商如发生经营地址或负责人变更及时通报。

四、对准入的供货商或现场加工食品单位执行信誉等级制度,不达标准者严禁进场经营。

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 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8、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餐饮业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2、餐饮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3、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省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4、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5、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6、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8、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四专一管”即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使用、专柜存放并上锁。

9、凡要使用亚硝酸盐或含亚硝酸盐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向卫生部门申报备案,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技术指导后方可使用。

9、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目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 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 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2 范围

食堂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3 职责

3.1管理员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2管理员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3管理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10、废弃物处置制度

1.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现场制售的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严 禁乱倒乱堆现场制售产生的废弃物,禁止将现场制售的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现场制售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2.加强现场制售废弃物的收运管理。现场制售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 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现场制售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3.建立现场制售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现场制售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 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现场制售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门店防损部门进行监督。

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如果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逐级报告:发现短时期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或接到食物中毒通知,餐饮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二、救治病人:在向监管部门报告的同时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积极配

三、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四、如实反映情况: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对中毒食物的处理: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并按规定封存。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合协助有关部门救助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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