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第十六讲_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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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第十六讲

财政补助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中央部门结余资金是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结余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原则是:

①中央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形成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应全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用于本部门相关支出。

②中央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可以在部门本级和下级预算单位之间、下级不同预算单位之间、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

③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之前,原则上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需在预算执行中动用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安排必需支出的,应报财政部审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余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数额。

【例31】甲事业单位2013年有关财政补助结余业务如下:

(1)12月末,经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后,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3万元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

30000

贷:财政补助结余

30000

(2)假设按规定应上缴财政补助结余资金2万元,通过财政授权支付结算。甲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借:财政补助结余

2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000

非财政补助结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非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

(一)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数额。

【例32】甲事业单位2013年有关非财政补助结转业务如下:

(1)12月末,甲单位将“上级补助收入——A项目”贷方余额400000元和“事业支出——A项目”余额380000元进行结转。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上级补助收入——A项目

400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A项目

400000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A项目

380000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380000(2)12月末,经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2万元,按照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转入事业基金。甲单位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A项目

20000

贷:事业基金

20000

事业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二、事业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其他支出”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

(一)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例33】甲事业单位2013年有关事业结余业务如下:(1)12月末,结转本期事业收入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3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96万元、其他收入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10万元结转到事业结余。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3520000

上级补助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960000

其他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100000

贷:事业结余

4580000

(2)12月末,结转本期事业支出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32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72万元、其他支出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22万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结余

4220000

贷: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3280000

上缴上级支出

720000

其他支出——非专项资金支出

220000(3)年末,将事业结余(贷方余额)36万元转入结余分配。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结余

360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360000

经营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二、经营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经营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

(一)结转后,如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如本科目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无余额;如为借方结余,反映事业单位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例34】甲事业单位2013年有关经营结余业务如下:

(1)12月末,结转本期经营收入100万元、结转本期经营支出90万元。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经营收入

1000000

贷:经营结余

1000000

借:经营结余

900000

贷:经营支出

900000(2)年末,将经营结余(贷方余额)10万元转入结余分配。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经营结余

100000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100000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或贷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将“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科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四)年末,按规定完成上述

(一)至

(三)处理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三、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例35】甲事业单位2013年有关结余分配业务如下:

(1)年度终了,甲单位将事业结余(贷方余额)36万元转入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将经营结余贷方余额10万元转入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假设按照税法规定,按所得税税率25%对经营结余计算缴纳所得税。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缴纳企业所得税

25000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10万×25%)

25000

(2)对事业结余36万元和税后经营结余7.5万元按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40%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其余60%结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36万+7.5万)×40%=17.4(万元)

转入事业基金=(36万+7.5万)×60%=26.1(万元)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174000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174000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

261000

贷:事业基金

2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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