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与奖罚办法_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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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化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袁州区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考勤管理细则:
一、考勤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条交教务处统一保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教师请假1天以内由值日校长审批,1天以上须经校长、书记审批;校级领导因公因事离开本区范围,须报告文教局主要领导及挂片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
1、事假:一次性事假不超过3天,全学期累计不超过7天,事假期间工作任务、课务自行安排,公差课务原则上由教务处安排,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主要由自行安排。
2、婚、丧假: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达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增加婚假15天。
②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根据具体情况,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丧假;如去外地料理丧事(外地市),可视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③批准假期内,工资照发。
3、产、育假:
①产假:计划内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8天(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②节育假:
采取计划生育措施后,凡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假期。
③产育假期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正常晋级、晋职、调资、聘任。
4、病假:
①凡请病假者,一律凭乡级以上正规医院证明,经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生效。急病需立即治疗者,可电话请假和托人请假,返校后应凭医院证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开具疾病证明、诊断书、处方和药费凭证)。
②无病装病、小病大养、取假证明者,经查实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③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原则上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期累计病假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者,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可视情扣发一半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者,基本工资按9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教龄满10年以内者,基本工资按7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教龄满10年以上者,基本工资按8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④遇特殊情况,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参照有关规定办理。
如确属大病、重病者,由县以上医院及医保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报区文教局人事股备案、认定,其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发。
二、签到制度
1、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签到、签退,早上第一次(7:20——8:20),中午第二次(11:10——12:30),中午第三次(13:30——13:50),下午第四次(14:40——16:30)。在门卫室签到、签退。
2、考勤津贴每月发放,本学期上班时间按4个月计算,考勤奖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即2880X20%=576元,折合每月144元。
3、每周将对教师的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未到岗的,则按抽查结果未到岗处理。
三、考勤奖励办法
本学期按80个工作日计算,每日4分,总计分320分。
1、事假扣除考勤考核分4分每天。
2、病假及长病假,依据考勤细则4执行。
3、如教师因病请假,但经查证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则加重处罚,按旷工处理,扣除考勤考核分4分每天,并处以每天50元罚款。
4、凡未请假、未打招呼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考勤考核分4分,并处以每天50元罚款。
5、参加考研活动的老师应自行安排好课务,若因此造成空堂,扣除教师考勤考核分2分每节。
6、教师无故旷课一节,扣除考勤考核分2分,旷工一天扣除考勤考核分4分,并处以每天50元罚款,同时在当学年内不予评优,不予评先。
7、教师应准时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迟到一次扣考勤考核分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考勤考核分4分。
8、教师应严格按作息时间签到,每天4次,迟到或早退分别扣考勤考核分0.5分每次。未签到一次扣除考勤考核分1分。代签一经发现扣除当天考勤考核分2分。
9、每周一,公布教师上周的考勤情况。教师考勤奖按月发放。
全体教师应认真遵守学校考勤制度。
慈化中心小学
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