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制度_差旅费管理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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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差旅费的支出合理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及标准 1.1 报销范围
本制度所称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关系或处理公司事务,开会、学习的活动
差旅费包括城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费等项目;不包括外出接待客户、洽谈业务、联络关系所需的招待费及购买材料、配件的费用。
差旅期间的洗衣费、健身保健费及住宿房间内的有价商品等,不予报销; 1.2 费用标准 1.2.1城际交通费: 1.2.2住宿费
住宿费包括房费、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险等费用。
费用标准 单位:元 1.2.3 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指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包括公共汽车、地铁、中巴、出租车等,以及因此产生的相应的过桥、停车等费用。
费用标准 :单位:元/天 1.2.4 出差补贴
该补贴为因出差而使出差人员有可能产生的用餐费用及通讯费用的增加部分,公司给予的补贴,实行包干制,即以规定的标准按出差的时间给予补贴
费用标准单位:元/天
第二条 差旅费的报销的相关规定
1.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清楚出差地点、预计时间、出差目的,出差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副总审批,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其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如紧急情况可经副总、总经理口头批准后出差,并在出差当日补填《出差申请单》; 2.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具体的出差借款金额,凭审批
后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或分公司办事处财务处办理借款预借差旅费;对于没有还清前次差旅借款,或者是虽然没有超过上限,但计算不合理的,财务有权不予借款; 3.出差期间需要发生业务招待费的,要在《出差申请表》的业务费项目逐项认真
填写,须就业务招待预期目标及额度做出预计;出差期间的业务招待费要与出差费用一同提交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4.出差人员在上报的出差计划内无法完成任务需延长,必须以书面报上级审批,并交人事行政、财务部备案;
5.出差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报销单,并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
项。
第三条 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及票据的粘贴
1.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 2.“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 3.“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
时间顺序,整齐地粘贴在大小等同于a4纸的1/2的纸上;为节约费用,请尽量使用废旧的纸张;
4.“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 5.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 可;
6.出差补贴根据出差的实际天数及相应的补贴标准填写; 7.“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如果是去办事处所在地出差,而
没有住在宿舍的,必须在相应的“费用说明”栏中说明原因;
8.差旅期间如有宴请费用,应在“其他”中列明,并注明我公司陪同人员,说
明应扣除的出差补助;
9.订票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在“其他”栏,填写; 10.“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11.员工在差旅期间的所有费用支出,都应取得正式发票,并据此报销,对于不
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可写说明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销;需凭票报销的项目,若报销单据丢失,除火车票,飞机票外,一律不报销;飞机票,火车票报销按实际金额的50%给予报销。
第四条 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
出差人员报销,费用额度在总经理审批的《出差申请单》费用范围内的,应先交其部门领导,再由行政审核,财务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后可予以报销,超过额度的,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额度
差旅费在各部门预算额度内实报实销,如超出本年度预算标准,超出部分
第六条 特别说明事项
1.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享受驻外津贴,津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计算,原则
上与工资一起发放,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总经理签字生效;其中长期驻外工作指连续出差时间在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工作,长期驻外人
员出差前必须持经总经理审批的《出差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在出差期间临时延长出差时间以致实际出差一个月以上的,需补填《出差申请》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报销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
2.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在当地发生的相关费用不适用差旅费制度管理,除城际交
通费外,不再计报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费用及住宿费;驻外人员的住宿原则上由当地负责人提前以签呈形式向总部申请宿舍安排住宿,特殊情况需要发生住宿费的需提前申请; 3.驾驶员出车去外地,除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外、不再报支其它费用。自备车
出差,不发生市内、外交通费。其过桥、过路、修车、燃油费等另行规定,均不适用本差旅费管理范围;
第七条出差人员申报差旅费用应以诚信为原则,如从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就按
虚报金额的2—5倍处罚;对于出具伪证的公司员工及审核人包庇作假的行为,按违纪人处罚金额的50%处以罚款;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与本制度相抵触的相关条款自动作废。篇2:差旅费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务出差流程,控制费用,降低成本,提高出差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各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制度内容
一、规范
1、出差定义: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到异地办理事务。
2、出差审批申请:出差人员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并详细填写出差事由及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等,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3、审批程序:公司员工出差报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各公司高管级别人员需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借款:出差申请经批准后,出差人员需填写《借款单》,说明用款计划,由部门领导签字,财务人员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凭《出差申请表》及《借款单》在各公司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5、出差报告:出差员工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认真填写《出差报告》对出差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掌握的信息,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做出书面汇报,必要时或通过会议形式传达、报告出差的工作内容。
二、出差考勤:
1、员工出差考勤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考勤,如无出差申请者,可定其为缺勤或旷工,但需与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员工出差计全勤,不计加班。
2、员工出差之前应持经审批的《出差申请表》到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3、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除外,不得任意改变行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发生前述情况的应经相应出差审批人特批予以追认。
三、费用标准:
1、出差补助原则: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及高效的原则选择交通工具和住宿,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用、交通费用执行标准上限制,标准以内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自行承担。
2、交通费、住宿费等报销补助标准详见下表: 1)岗位职级分类
2)差旅费用补贴标准:
注: ①c、d级员工出差火车单程时间在20小时以上,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乘坐飞机。
②伙食补贴: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 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
③跟随上级领导一同出差的,如因业务需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补贴标准方可上浮至上级领导的标准一并执行。
④出差期间自带车辆的,不再享受交通补贴,按照加油费及过路过桥费的实际票据予以报销。
四、车票或机票的预定及要求:
1、出差人如需订机票或车票,应提前5日填写《车票预定申请表》,以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为依据,待部门领导签字,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统一交至行政人事部订票,严禁自行订票。
2、行政人事部根据《车票预定申请表》的信息及时进行车票预定工作,并做好《车票预定费用统计表》的登记,作为每月行政费用统计的依据;出票后需跟当事人进行电话确认,并将车票预定信息发至当事人的手机上。
3、行政人事部与公司签订车票预定协议的票务公司预定机票,订票时,在满足当事人出行要求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开支的原则进行预定。
4、行政人事部在订票前应与当事人核对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正确,若因当事人提供的错误信息而导致机票错误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若因行政人事部的疏忽而导致机票错误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则由行政人事部承担。
五、费用报销:
1、所有发生费用均必须提供原始票据,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不符合规定,相应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2、凡与原出差申请表填写的地点、天数、人数等内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的,需经部门领导说明签字后方可报销。
3、当事人出差结束后,必须在一周内报帐,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差旅费用审批:出差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签字→行政总监签字→分管副总经理签字→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若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者,每超出一天罚款50元,以此类推,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追究其部门领导的责任并罚款500元。
4、财务人员对当事人出差的借款要严格把关,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若财务人员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部经办人及领导的责任,并罚款500-1000元。
第三章 其它规定
1、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2、去合作方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完毕,将有关培训资料、书籍交至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在公司内部进行转训后,其所在部门经理及行政人事部领导方可在差旅报销单上签字。
3、出差人应在出差行程结束后及时返回,若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者,需电话请示相关领导批准,否则延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4、凡参加各种业务、会议、培训、学习等人员,凭组织单位的相关证明,执行公司报销制度与标准报销。如组织单位提供并承担食宿与交通费用的,公司不再给予费用报销或补助。
5、邀请外单位人员的出差,被邀请人员其费用按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说明:
1、一线城市指的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
2、二线城市指的是:地级市、县级市。
3、部门经理(含)以上级别员工出差最高标准可搭乘飞机(短途可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乘火车仅限硬座),部门经理以下级别员工出差车程20小时以内乘火车(仅限硬座),20小时以上可搭乘飞机,但须事前申请。
4、凡超出最高费用标准发生的费用,除特殊原因经过公司批准外,应由员工本人承担。
5、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当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际发生交通费报销,(除事前申请紧急情况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外,其他一律按公交车标准给予报销)。
第四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二、各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出差申请表
篇3:差旅费管理制度2014 xx传播有限公司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工具费及附加费用、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实行差旅费“定额包干、超标准自负”的报销原则;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包干费用的住宿费的计算天数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执行(如1月11日至1月18日出差只能算18-11=7天),在出差完毕后凭出差单及报销发票进行报销.第四条 公司员工出差分别按以下定额标准报销差旅费。
注: 4.1.1、部门总监及其他职务人员出差,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飞机:当出差任务需要时;当陆地交通工具行驶时间达24小时(含)以上时;当机票折扣后票价与陆地交通工具票价差价在10%以内(含10%)时;
4.1.2、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4.1.3、市内交通费凭票每人每天分别按上限:省会(区)城市上限60元/天;地、市(区)城市及以下地区40元/天;县(市)城市30元/天;乡镇10元/天,据实报销。随公司车辆出差,只报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不报销其他交通费;
4.1.5、票据丢失或无票据者,一律按定额标准的80%报销(需提供同类性质发票);
4.1.5、所有因公需报销交通费用的员工,必须在交通票据背面注明事由及往返地点(票据正面已注明了往返地点的除外)。4.2、出差住宿费标准(上限):
单位:元/天
4.2.3、省外一般地区指上述二类以外的地区;
4.2.4、公司人员出差,应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住宿费按其协议价格凭票报销。如果没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其住宿费报销标准按省内地级城市及以下标准报销。4.3、生活补助费标准: 4.3.1、地区划分同上第4.2条;
4.3.2、员工出差期间从事业务应酬的,业务招待、应酬等需用餐费应以邮件、短信等书面形式提前向直接上级予以报批,经同意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在公司报销了业务应酬费用的,对参加人员每参加一次招待用餐扣除当天生活补助费的50%。
第五条 员工外出参加会议,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的,员工只能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进行报销。员工外出参加培训或驾驶员外派等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六条 员工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按此规定执行。
第七条 员工出差途中,经批准可绕道回家探亲,其绕道车船费扣除直线单程车、船费后全部自付,在家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住宿补贴和交通补贴。
第八条 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与出差时间、地点、途经路线一致,绕道、到不属出差地、借出差旅游、办私事的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生活补助费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出国人员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条 公司因经营需要临时聘用外部人员(简称临聘人员)发生出差事项的,如临聘工资中不含出差费用的,可参照上述公司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以上差旅费报销均需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加强差旅费的财务管理,各级审核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出差事项以及不真实、不合法、记载不完整、不准确的票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第十三条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出差人数、次数、天数、路线。对不合理出差现象,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出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