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职业学院保卫科内部管理制度_职业学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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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职业学院保卫科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保卫科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特此制定本制度;保卫科是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工作责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保持学校内治安的稳定。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治安意识,减少学校内部人员的违法犯罪。
(三)、认真做好安全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确保重点部位,不发生重大盗窃、破坏案件。
(四)、经常开展以要害部位为重点,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定因素,及时督促和监督有关部门整改。
(五)、查破处理学院内部的治安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查处刑事案件。
(六)、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各系部班级信息通讯网及时发现校内各类违法乱纪行为。
(七)、负责警卫大队(义务消防队)的领导,搞好教育、管理和训练,形成群防群治的保卫工作网络,不断提高整体防范能力。
(八)、搞好学院安全保卫档案建设,认真做好保卫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地向领导提供有关信息。
(九)、认真组织保卫人员与警卫队员学习党政知识。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协助学工处与各科室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 保卫科岗位职责
(一)、保卫科长职责:
(1)、根据本科室承担的任务和工作职责,对全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主持科室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精通本科室业务工作,熟悉与本科室职责相关的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有关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动态信息,妥善处理和解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改进和做好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科室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全科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4)、对科内人员合理分工,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支持每个同志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职责,检查、了解每个同志的工作情况,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工作业绩考核,及时解决和反映工作中的问题;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审核、报领本科室工作人员加班费。
(5)、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召开科务会,布置安排工作,适时对科室工作进行讲评。
(6)、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做到不误报、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7)、与辖区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主动争取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对本科室职责范围内业务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8)、加强对本科室装备、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装备、器材的使用、保管和维护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装备、器材管理责任制,保证装备、器材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完好,保证工作的需要。
(9)、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本科室职责和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规范文档管理。
(10)、接待客人来信来访,负责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协助武装部搞好学生当兵政审工作。
(11)、关心并帮助本科室同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
(12)、夜间不定时的在校巡逻查岗。
(13)、完成学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保卫科科长助理兼干事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根据我院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 “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健全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漏洞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
(3)、打击刑事犯罪,做好侦察破案工作,查处治安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纪事件,做好现场保护、勘查、取证工作,努力提高破案率。
(4)、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技术防范,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5)、搞好内部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重要首长的警卫工作。
(6)、培养发展治安耳目、有目标的组织守候,抓获现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指导警卫大队搞好义务消防员的训练,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普及群众性消防知识,提高义务消防技能;带领警卫大队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落实防火措施。(8)、督察队长工作,抓好治安组织建设。
(9)、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治安工作的基础建设,经常深入基层,广交朋友,收集治安信息,定期分析校内的治安动向,及时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10)、管理学院有关保卫工作的文件、资料、档案,做好工作情况记录,完成有关统计报表。
(11)、协助科长夜间巡逻查岗。
(12)、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巡逻队长职责:
1、执行能力必须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
(1)、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准时提前完成,逾期不能完成的要及时汇报,并说明理由。
(2)、领导下达的书面通知,口头通知要及时传达到位。
(3)、领导提出问题,要准确及时给予答复,不可不了了之。切忌回答:“不知道”,“不清楚”,回答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
(4)、对于领导指出的错误,不要做无所谓的辩解,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免”。
(5)、严格按照院领导,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工作,不要凭借个人的想象去办事。如果发现规章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或实适时领向导汇报,提供良好的建议。
2、管理能力:要做到“教育从严,处理从宽”,对同事要“生活上关心,工作上严格要求”。
(1)、对队员的管理:通过对班组成员的细致观察,发现问题,有重点地进行管理,新队员放在近处,有问题的队员放在近处,问题少的队员放在远处,近处多查多看。要搞好工作质量,首先必须管理好生活,生活上关心队员,工作上要从严要求。有违纪行为处罚决不手软。
(2)、对事物的管理:工作要分主次,轻重,要看问题的主要矛盾,先解决主要矛盾,后解决次要矛盾。工作重点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我们的工作白天以门卫管理为主。夜晚以巡逻为主。
3、观察能力:要做到“细致入微”,在日常工作中要做有心人。
观察能力:就是通过对人或者事物的各种表现的观察了解,从而对其本质进行综合判断,决策能力。(1)、对人的观察:
a.对自己队员的观察:通过对日常工作定时和不定时检查的方式,对队员进行检查,根据其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履历,背景等进行综合评估。
b.对管理对象进行观察 1.对犯过错误的人员要重点管理 2.要学会察言观色,对有异常举动的学员和外来人员要注意观察,发现情况及时查处并立即汇报。
(2)、对校区环境的观察::对辖区内的自然状况,建筑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平时要留心观察,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反应,(例如: 围拦破损了,门窗被橇了,有异常的脚印,附属设施被盗等)。要通过一看,二听,三嗅,四摸,来发现环境状况的异常变化。
4、提高自己的预警能力
通过对人及环境状况的细致的观察发现异常的动态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治安火灾隐患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先电话汇报
5、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1)、一般违规事件:
通过对讲机不断询问队员,掌握队员获得信息,及时调整队员的行动,对违停,闯有关人员进行登记(如车牌、师生编号、姓名、部门等)或亲自到场处理。
(2)、对于较大的治安事件、自然灾害、火灾事故的处理,以及领导交办的任务:通过对讲机不断询问队员,掌握队员获得的信息或亲自带队亲临现场在第一时间将现场的信息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以便领导及时调整决策,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调整队员的行动。
6、培训能力
培训工作是自己力量的延伸,只有通过不间断的培训,才能使队员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工作质量得到提高。要把培训工作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培训又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训培训,这两部分都很重要且要制定训练计划。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将具体措施,传达到每个队员。
(四)、巡逻队员职责:
1、巡逻队员要着装整齐,佩带标志,装备齐全。
2、负责校园治安巡逻、盘查外来闲杂人员,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3、清理校园内个体商贩和未经允许的私营摊点,清理校内鸡、狗等私养家禽家畜。
4、检查教学楼、公寓宿舍楼,重点要害部位的值班情况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防范情况,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领导。
5、根据科、队领导的部署和要求,执行守候任务,抓获和打击现行犯罪分子,制止校园内的其它违犯校规校纪的行为。
6、协助值班干部处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7、负责校园内公共场所治安秩序。协助科干部做好校内大型集会、文体活动和首长、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8、熟悉校内主要部位的分布情况,按规定巡逻路线、时间巡逻,巡逻时要严于职守、照章办事,不准擅离巡逻路线。白天每隔2小时一次,夜间每隔1小时一次。
9、认真填写巡逻记录,交班时对未处理或进行完的事交代记录清楚。
10、夜间巡逻人员要对三栋教学楼进行检查(包括:电灯、水龙头是否关好等、并做好记录)
10、完成科、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门卫值班员职责:
1、值勤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着装整齐,热情服务,文明执勤。
2、对外来人员和携物外出人员认真查询、登记,控制闲杂人员及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入内。
3、认真做好外来机动车辆出入校门的登记。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妥善处理好交接班中有关待处理事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树立传达室的文明窗口形象,保持值班室内外的整洁,每班交接班前必须清理一次卫生。
6、爱护公物,管理好值班室、大门的设备、家具和其他公用物品。
7、熟悉消防设备的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熟悉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程序及各类报警电话。
8、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中发现处理不了的问题时,必须立即报告保卫科有关领导。
9、要严格遵守门卫各项管理制度。
(六)、图书馆内保职责:
1、负责图书馆门卫检查及楼内的巡察工作。
(七)、实训楼内保职责:
2、清楚楼内消防设备的位置及操作。
3、负责楼内的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4、上下班时负责楼内清查工作。
5、负责楼内晚上巡察并作好详细记录。
6、严格做好开关门工作(注:开关门时间另行安排表)。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1、负责实训楼门卫检查及楼内的巡察工作。
2、清楚楼内消防设备的位置及操作。
3、负责楼内的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4、上下班时负责楼内清查工作。
5、严格做好开关门工作(注:开关门时间另行安排表)。
6、配合实训中心的相关工作。
7、负责楼内晚上巡察并作好详细记录。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八)、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各项消防法规,学习掌握消防知识,提高灭火技能,加强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
2、根据本学院的特点,利用适当形式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参加保卫科举办的消防培训。
3、协助学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并监督落实。
4、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监督、监护易燃、易爆物品在教学、科研中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并将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报告保卫科,同时采取整改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5、配合保卫科或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防火检查工作,并主动介绍学院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及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6、根据本学院的实际需要,申报应配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并做好灭火器材的日常保养管理工作,确保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7、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无沦是上班还是休息时间,自觉承担扑救任务,同时迅速报警“119”,协助保卫科或上级公安消防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第三章 岗位有关事项
(一)、学院门卫有关事项:
1.按照学校校门出入管理制度,检查出入校门人员的证件,控制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防止行为不端的人员进入校园扰乱内部秩序。
2、查验、登记出校物品,保障公私财物安全。
3、查禁来校园内推销货物的各类商贩。
4、搞好外来人员及机动车辆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履行登记手续。
5、维护校门区秩序,清理校门区摊点和停放的车辆,制止在校门区张贴、设置各类宣传品,及时疏导人员、车辆,保持校门区整洁、畅通。
6、执行和完成公安处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对重点目标、人物、物品的堵截和控制任务。
7、新生(大专学生)来校必须持有录取通知书、中专学生必须在门卫办理好登记手续才入校。
8、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校园巡逻有关事项:
1.了解并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潇湘职业学院校园管理条例》,了解履行职责的一般程序和方法,熟悉校内地形地物及各单位所在部位,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违纪、违章行为。
2.执勤中注意可疑的人和事,发现可疑情况及时盘查,并向科、队领导汇报。
3.抓获和扭送各类现行犯罪分子。4.及时清理校内流动摊点、小商小贩。
5.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案件易发区域的巡逻。6.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7.接受师生员工的报案、求助,迅速制止发生在校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将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交有关部门查询、处理。
8.执行对重点区域、目标的巡视、守候、保卫任务。9.依法看管正在进行审查的犯罪嫌疑人。
10.对火灾现场、犯罪现场、非正常死亡现场进行保护。11.维护校园内交通秩序,制止和纠正各种交通违章行为。12.要保持24小时电话开通,完成保卫科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四章 保卫科《服务公约》
1、对党忠诚,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终于祖国。
2、服务师生,热爱师生,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
3、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
4、清政廉洁,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通力协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6、勇于献身,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
7、严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制度,保守机密。
8、文明执勤,谦虚谨慎,不耍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第五章 保卫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
(一)、八大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遵守政策,遵守法律;
3、不准泄露学院机密;
4、不准侵犯师生利益;;
5、不准贪污受贿;
6、不准刑讯逼供;
7、不准包庇坏人;
8、不准陷害好人。
(二)、十项注意:
1、立场坚定敌我分明;
2、坚决勇敢沉着机警;
3、多办好事服务师生;
4、说话和气办事公平;
5、敬老爱幼尊重妇女;
6、注意礼貌讲究风纪
7、尊重群众风俗习惯;
8、纠正违章不准刁难;
9、执行政策做好宣传;
10、坚持身体素质锻炼。
第六章 保卫人员行为规范
1、上岗时要文明执勤整齐规范,不得留长发、胡须。
2、工作时要文明执勤,注意礼貌,讲究工作方法,不得粗暴无礼,讲污言秽语。
3、站岗时应保持立正姿势,精神饱满。
4、上岗前不准饮酒;执勤时不准抽烟。不准干私活,不准与
无关人员闲谈、聊天、看小说,不得睡觉、串岗。
5、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学校内部的机密。
6、不得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学校的物品。`
7、在巡逻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违反校区内正常秩序的人员,要敢 管理劝阻,对校区内发生的治安管理案件,应及时报告保卫科、院领导和公安部门。
8、接待外来人员查验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纠正违章、接听电话时要用文明礼貌用语。
9、在岗位执勤和巡逻时遇到学校领导时应敬举手礼。
第七章 执勤使用的文明用语
1、文明用语:
1)您好!对不起!谢谢!2)请您交回会客单,再见!
2、不同场合文明礼貌用语: 3)请出示您的证件,谢谢合作!4)请您稍等,我马上帮您联系!5)您要找的人出去了,对不起!
6)请出示您的出门证及物品,我们需要查看,谢谢!7)对不起,学校已经下班已经放学了,请您以后再来!8)先生,请问您找谁?
1)接待来人:先问声好,再问明来意,马上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最后请客人登记后放行。
2)验证:请出示证件,谢谢!请进!等
3)领导出入大门时:站岗应该立正行举手礼,其他人员应该立正行注目礼。4)验物:请打开车门(包、箱子等),谢谢配合,再见!5)纠正违章:请不要吸烟,请不要往里走等。
6)接听电话:先说“您好,潇湘职业学院门卫”,最后说“再见”(语气要和蔼可亲;电话铃声响三遍内必须接听)
第八章 证件、物品管理
证件:
第一条: 证件的所有权归保卫科,保卫科有权随时收回所有证件。第二条: 凡被开除、辞退的同志,将没收相关证件。
第三条: 保卫科发放的证件(胸卡、肩章、臂章、编号)只做表明身份用,不得转借;如发现此情况按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 证件丢失要重新办理,重新办理费用由自己承担,并罚款10元。
物品:
第一条:领取服装、警棍及其它公共物品时必须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第二条:凡被解聘的同志必须办理好物品交接手续,否则扣发一个月工资。第三条:凡把公共物品损坏或丢失者,除照价赔偿外,按情节轻重予以50元以下罚款。
第九章 请假销假
1、请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明请假事由(特殊情况除外),不得代假;
2、短假为1小时内,长假为1小时以上;
3、请假时间如要半天以后上的同志就必须自已先找好代班人,然后再请假,其工资自行支付给代班人;
4、凡是请假的同志必通过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方为有效,否则以旷工处理;
5、保卫科同志一般没有休息日,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审批。
6、返校后必须到办公室报到销假。
潇湘职业学院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