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_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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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16] 号

☓☓☓☓矿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矿属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及时掌握本矿管辖范围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和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要求,结合本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工作要求: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各级对重大危险源细致、有效地排查,摸清重大危险源;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主动治理,实现消除各类重大危险源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切实消除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

二、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兼任。负责重大危险源协调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相关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管理,确保管理到位,监控措施有效。

三、岗位责任具体分工:

矿长:是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矿井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1、负责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的责任制。

2、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3、负责保障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4、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

5、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如实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治理措施的制订、监督管理工作。专业副矿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和监督措施的落实。

安检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进行评估、备案工作,同时协调各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调度室:负责对井下生产地区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和督促本专业范围内各区队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

技术地测科:负责对本专业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研究制定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防治措施,并监督重大危险源措施落实到位。

机电科:负责对排查、供电、及主扇风机的管理、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通风区:负责井下通风、瓦斯治理方案研究与制定,并督促各单位现场落实。

基层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和有关措施的制定、监督实施。

四、矿井重大危险源按类分工:

(1)顶板:由生产和开掘副矿长、专业副总工程师、调度室、采掘区队负责。

(2)通防:由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区负责。(3)机电运输:由分管副矿长、调度分管副主任、机电科、机电区、运输区负责。(4)地测防治水:由总工程师、技术科、地测科负责。(5)其他:由各分管副矿长负责安排责任单位。

五、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

我矿共分为二个坑口组织生产,开采煤层检验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各煤层自燃倾向性均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无冲击地压现象,水文地质类型一坑为中等,二坑由于受顶板大青水和底板奥灰水影响,水文地质条件为复杂。综上所述,一坑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矿井,二坑为三级重大危险源矿井。

(一)针对二坑重大危险源采取的水害检测、监控措施为:

1、加强水文地质工作,查明矿井水文地质特征及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活动规律,做好矿井水的预测预报工作。对生产中可能发生的水害提前进行预测预报,提前采取防治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经常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塌陷、裂隙进行调查与观测,并组织人员进行填堵裂隙工作,防止地表水经裂隙进入井下。

3、及时掌握周边煤矿的采掘范围和涌水量及积水情况。

4、井下所有采空区、废弃巷道和在用巷道都应将其位置、长度、标高准确测量,绘制在相关的图纸上,以便为后续采区设计和工作面布置,准确制定防治水方案提供方便。

5、定期及时清理井下水沟、水仓的淤泥,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6、在实际生产中应加强隐伏构造的探测,提高防范意识。采煤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底鼓、裂隙出水、水仓发浑、有臭味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发出警报,撤出人员。

7、对井田内的公路、铁路、村庄、水库等地点留设的防水煤柱严禁开采。

8、在下暴雨发洪水时必须安排专人观测井口和地面积水情况,如遇险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排除水害威胁,防止水害发生。

9、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对井田内可能存在的断层、陷落柱、导水构造进行探查,严防透水事故发生。

10、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和导水陷落柱以及与河流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必须进行探水,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7-325条的规定。

11、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在线监测系统,对矿井水害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水文条件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矿井其他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开采方面

⑴ 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把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⑵ 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加强对顶板的厚度和岩性进行探测工作,并作为确定支护参数的依据,提高巷道的支护效果,保证安全生产。所有锚杆支护巷道均按规定安设顶板离层仪,定期进行观测,及时掌握顶板变化情况。

⑶ 进行矿压观测,掌握矿压显现和顶煤冒落规律,合理确定采煤工作面和巷道的支护方式及参数。⑷ 加强井田内断层、陷落柱地质构造管理工作,强化物探、钻探、巷探等工作,查清井田范围内断层、采空区积水及积气等发育情况。为采、掘工作面遇断层、陷落柱、破碎带等特殊地质条件提供准确的数据,结合实际,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2、通风方面

⑴ 加强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管理工作,保证矿井通风设备正常连续运转。加强对各通风机设备运转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⑵ 建立测风制度,配备专门侧风员,定期开展矿井测风工作。采掘面要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随时测风,及时作好风量分配及调节工作。

⑶ 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面,加强风筒的管理,风筒吊挂平直,无反插头,接头严密不漏风,进、出口保持足够距离。

3、安全监测监控方面

⑴ 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日常管理,配备专职监控值班人员,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深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⑵ 地面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观测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审阅。

⑶ 值班人员发现瓦斯预警、报警、断电信息,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⑷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应符合AQ1029-2007规定,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安全监控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调试、校正,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六、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1、每三年要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对矿井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估,评估后要及时从网上向河北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生产过程、工艺、材料、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要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及时向河北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3、矿各相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经常性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4、矿井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5、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员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6、对矿井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7、矿安检科必须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分级建档管理,建立健全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检测监控参数、技术图纸及治理整改措施资料。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8、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

9、各单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备、设施,要按国家标准要求,在其醒目、显著、安全位置标注安全标志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以警示人员重视重大危险源部位的安全生产。

七、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如与上级重大危险源有关管理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

主题词:重大 危险源 安全管理 制度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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