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_考勤管理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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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2010版)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营造有序、良性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员工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执行,禁止一切特殊情况)。
三、定义
2、定 义:
1)迟到: 迟到是指在上午8:30(冬令时9:00)以后9:30(冬令时10:00)以前打卡考勤上班。2)早退: 早退是指在下午18:00分以前下班。
3)旷工: 在上午9:30(冬令时10:00)以后上班和下午17:00之前下班、没有事前申请的不上班、申请手续不完备的外勤和休假以及早退计为旷工。
4)外勤: 外勤是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外出办事。
5)休假: 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等法定休假和补休。
6)出差:指受派遣暂时到本单位以外的地方,且时间为一天以上的外出办理公事。
四、职责
行政人事部
1、负责对考勤打卡的督察、审核、统计工作。
2、根据当日考情的实际情况,对不符合公司要求作息时间的违规员工进行处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收入将并入员工基金。各部门负责人
以身作则,出现违考勤纪律的情况,均按制度双倍处罚;同时做好各自部门员工考勤的监督和强化。
五、管理要求:
根据公司职责划分不同,考勤管理分平台员工考勤管理和办事处员工考勤管理两种办法。具体如下: 公司拟定作息时间
1、夏令作息时间(5 月1 日—10 月31 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周 六: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5:002、冬令作息时间(11 月1 日—下年度4 月30 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30 下午:13:30-18:00 周 六: 上午:09:00-12:30 下午:13:30-15:00 周日实行值班制!
平台员工的考勤管理
1、考勤方式:
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所有员工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时必须亲自打卡。行政人事部门在每月30日(如遇公众假期、周末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统计考勤打卡情况。
2、迟到、早退的处理: 迟到早退线: 上班8:30(冬令时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迟到 0-10分钟/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B:迟到11-20分钟/次, 处以20元/次的罚款。C:迟到21-30分钟/次, 处以30元/次的罚款。D:迟到31-60分钟/次, 处以50元/次的罚款。
E: 9:30(冬令时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算,处以100元/次的罚款。注:若8:3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早退细则:
A:早退 0-10分钟/次, 处以10元/次的罚款。B:早退11-20分钟/次, 处以20元/次的罚款。C:早退21-30分钟/次, 处以30元/次的罚款。D:早退31-60分钟/次, 处以50元/次的罚款。
E: 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3、旷工处理: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4、外勤管理:
外勤时必须事前通过OA系统向其部门主管申请,部门主管应做好记录,备案至行政人事部。外出办理事务完毕后,需到行政人事部销假。申请手续不完整、未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5、休假管理:(按总部制度执行,分公司所有休假手续必须OA系统申请)
A、休假种类及假期待遇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流产假、计生假、看 护假、换休假、法定节假日、年休假。1)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事假原则上 每月不超过4 天,全年累计不超过30 天,特殊情况须经集团办公会批准。请事假员工按日工资
×事假天数计扣工资,月累计超过10 天扣除当月应享受奖金和福利。2)病假
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治疗时,凭地方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公司可根据员工 在公司连续工龄,给予一定的医疗期病假。短期病假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 天,全年不超过30 天,特殊情况须经集团办公会批准;病假期间日工资按50%的日标准工资计发;超过15 天的病假不 享受当月奖金和福利;超过1 个月的病假为长期病假,具体情况具体对待。3)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不能坚持工作,公司酌情给假。工伤假期间 工资全额发放,同时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超过1 个月的工伤假,具体情况具体对待。4)婚假
员工凭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 天,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 周岁,女年满23 周岁),婚假 假期延长7 天,婚假期间日工资按50%的日标准工资计发。
非本地员工需到外地结婚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路程假,路程假期间按事假计扣工资。5)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给予假期3 天,丧假期间日工资按50%的日
标准工资计发,另可根据实际情况给路程假,路程假期间按事假计扣工资。6)产假及流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凭准生证申请享受正常产假90 天,遇难产(剖腹产)多胎等情况可增加 15 天,女员工晚育(年满24 周岁),产假另增加15 天。
女员工怀孕不满3 个月流产的,休假15 天;3 至4 个月流产的,休假30 天,4 至7 个月流 产休假42 天,7 个月以上流产的,休假90 天,公司根据员工提供的准生证和医院证明,酌情核给假期,产假及流产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公司休假。单位给员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休假期间单位不再支付工资,由医疗保 险单位发给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休假期间日工资按50%的日标准工资计发。7)计生假
员工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需要采取一定的医疗措施时,可请10 天以内的计生假。员工在 申请时应提供有关计划生育证明,或于假满1 日内补交,否则按事假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者,不予计生假,员工计生假期间日工资按50%的日标准工资计发。8)看护假
男员工妻子生育,可凭准生证申请看护假3 天,员工看护假期间日工资按50%的日标准工 资计发。9)换休假
职员一次连续加班8 小时以上,或连续加班5 天以上、累计时间超过24 小时者,可 凭加班证明申请换休假,公司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酌情给假。换休假每月不得超过 3 天。换休假期间日工资全额发放。10)法定假日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每年元旦(1 月1 日)、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清明节(清 明当日)、国际劳动节(5 月1 日)、端午节(端午当日)、中秋节(中秋当日)、国庆节(10 月1 日、2 日、3 日),为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如逢公休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法定节 假日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照给。11)年休假
年休假根据行业特征和公司安排,一般与春节放假连续进行。
每年春节期间公司视具体情况,安排全体员工休假,一般为12 天左右(含春节法定假3 天),具体时间由集团总经办确定、行政人事SBU 通知。年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全额发放。
12)公司休假
结合行业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可安排员工休假,调整上班时间安排,以具体文件通 知为准。
B、休假规定及流程
1)除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外,员工休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报行政部门备案。
2)员工申请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及流产假、计生假、看护假、换休假、工伤假需提供有 关证明,由行政部门核实,并签署意见,再按以下程序办理。员工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者,一 律不准假或按事假处理。
3)集团总部职员请假,3 天之内,由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集团常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休 假;3 天以上(含),还须由集团总裁审批方可休假。
4)分公司职员请假,3 天之内,由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休假;3 天以上(含),还须由总部相关负责人审批方可休假。
5)分公司促销员、临时员工请假,3 天之内,由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休假;3 天 以上(含),还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方可休假。
6)若遇紧急或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者,必须在休假前通过电话向相关负责 人口头请假,回到公司后在1 日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旷工处理。7)员工假满后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提前1 天向公司申请,返工后补交《请假 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8)假期结束回到公司后即刻到行政部门办理销假登记手续,未及时销假,则休假结束日至销 9)假期间按事假处理。
10)请假未满0.5 小时者,以0.5 小时计算,累积满8 小时计为一个工作日。
11)区域销售人员等驻外工作者,无法亲自递交申请者,可发送电子版至相关接口人办理。
6、出差管理:
出差期间可以不打卡考勤,但须在事前通过OA系统申请,且出差需按提交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回公司报到。
7、代他人打卡处理: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考勤状况监督检查,发现对于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考勤,将对当
事人双方以迟到(A类情况)论处。
办事处员工日常考勤管理
各办事处人员8:00—8:30之间以QQ形式向商务助理处报到。
未报到者, 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无正当理由违规三次以上者,调回成都参加公司培训。
特殊案例处理:
1)对于因办理公务需要不能按时上班打卡者,需在事发前一天通过OA系统向部门主管申请并且得到认可后方可执行,同时应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2)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事发次日第一时间向其部门主管说明,并出具情况说明,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3)公司统一的活动(如:经销商会议、年会、销售工作会等)而导致的考勤异常状况,不做处罚。
考勤统计
员工考勤具体由行政人事部执行,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员工实际考勤记录作出考核,并采取现场处理的方式,并计入员工月绩效考核中,作为员工月绩效奖及年终奖励发放的依据之一。 各级管理者应监督检查下属员工的日常考勤,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和行政人事部报告。对于旷工、隐瞒请假者,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包庇,否则将追究连带责任,警告处分,并处100至500元罚款。
本制度自2010年8月开始正式实行,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