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生产费用核算制度_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经营生产费用核算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经营生产费用核算制度

1、间接费用(项目工程部核算适用)按公司规定的会计科目及相关子目进行费用核算。

2、管理费用是指公司机关、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厂部管理层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执行工业会计制度核算的不包括管理层为洽谈经营业务及回收资金费用、单项产品应计提的包干招待费)。

(1)公司机关、厂、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管理层人员使用必须由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书面申请提名,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确认。

1)其工资一律按出勤天数、岗位工资标准及相关补助津贴执行发放。2)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各内部核算单位一律不得预发奖金‘

3)非生产人员工资(指购料员、保管员、炊事员、门卫)按《工资、费用、职工福利基金报支标准》的规范执行发放,其成本列入间接费用。

4)生产工人调出,其路途旅差费平工程管理部人事调出单中确定的费用标准,由调出部门会计人员制表,单位领导审批后,执行包干补贴。

5)生产工人调入,其路途工资由用人单位执行支付,会计人员依据公共管理部人事用工调入单中限定到达极限,执行个人日工资标准及途中津贴(按《工资、费用、职工福利基金报支标准》规定),作为路途用工的结算依据制表补贴。成本列入项目工程部的间接费用(费生产人员工资子目)。

6)因项目停工及施工现场多余的生产工人(固改制、合同制、合同工、担任项目部负责人、施工员的临时工、职工学员),由各内部核算单位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调整,其停工期间的工资按****元/月标准执行发放。公司财务人员依据公司工程管理部核准的人员、时间报告,编制应付工资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发放,其成本列入公司管理费用。否则,因基层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上报,其停工期间人员的工资一律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7)工伤、病假、探亲假、产假、婚假、实习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按《工资、费用、职工福利基金报支标准》的规定执行。

8)公司机关及项目经理部、厂管理人员及勤杂人员、内退、待岗人员,按《工资、费用、职工福利基金报指表》的规定执行。

9)非公司控股的其它成员单位施工的项目,公司委派的会计、安全及技术管理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2)公司及内部核算单位每月(或季)按应付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列入管理或间接费用。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及个内部核算单位每月(或季)按应付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在管理或间接费中列支。工会经费由本企业的工会按照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4)公司及内部核算单位每月(或季),按应付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管理或间接费用中列支。

1)各单位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培训费用必须经职教部门批准后,执行报支及转账。其费用列入公司职教经费。计提款项全额汇入公司财务结算部制定账户,转作自办职校经费。

2)购买的技术书籍,会计人员必须凭合法票据,经职教管理部门验收、登记的签章单并呈部门领导审批后,执行报支及转账。

(5)管理人员、经营人员、生产工人及探亲人员旅差费、培训学习费津贴及各项补贴,按《工资、津贴、补贴、费用报支标准》进行执行报支。料够人员旅差费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各单位领导确定标准,按月实行包干。

(6)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请法律部门的服务费、诉讼费、合同签证费、咨询费、行业会费、新产品试制或技术开发费、按税务法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费、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凭相关票据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执行报支并将费用按发生期限及时转入管理或间接费用。

(7)按本地方省、市、县行业文件规定,有公司统一对外上缴的费用项目: 1)各项行业管理费用、建筑市场管理费。2)失业金、劳动就是管理费。

3)副食品基金、防洪基金、教育基金、粮食风险基金、绿化费、公路建设资金、其它集资款项等。

4)劳动统筹基金(个人承担由基层单位财务按年度10月份前一次扣款,附明细单汇总上交公司)、房改公积金(个人缴按劳动统筹基金扣款方式执行)、医疗保险金(个人承担除外),因办理停薪留职、待岗、长期病假人员或规定个人应缴纳、承担的部分未及时交如入公司财务结算部,单位一律不予对外办理上缴,其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5)其费用的列支,按行业会计制度的核算规定,分别列入公司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及住房基金等。

3、销售费用(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适用的生产定型产品,在外设置销售机构核算适用)。

4、经营费用(公司市场开拓部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洽谈经营业务应按洽谈项目独列项核算,具体核算项目包括:专业经营人员工资及附加费、差旅费、办公费、业务及招待费用、其它等;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具体按部门组织核算,核算明细项目包括:人工费、运杂费、旅差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其他等)。

(1)个内部核算单位经营生产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娱乐性、交际性费用等),由个内部核算单位领导负责审批,财务人员将按如下标准及规定执行支出:

1)个内部核算单位专业、非专业人员,因洽谈经营业务发生的招待费,按规定予以报支。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办理工程开工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办理决算审定及财务结算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造价,相关比例标准全包工程(含设备、辅助材料)0.5%、包工包料(含主、辅材料)2.0%、包清工(含辅材)3.5%、清包工4.5%进行核定,并作为单项工程的内部承包合同的签证依据(工业产品制造招待费报支参照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会计人员根据分管经理批准的单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的目标成本、建设或总包方审核认定的月度实际完成工作量及相关比例标准,执行目标责任成本的控制,并由出纳会计按月向公司财务结算部、工程管理部、各基层单位领导申报招待费用使用控制报表。对无公司分管经理批准的单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建设或总包方审核认定的月度完成工作量依据,而执行招待费报支的会计人员一律按岗位经济责任承包合同中的条款规定执行处罚。

4)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定、财务结算完毕后,由财务内审业务组按工程结算造价、上述有关标准执行考核,因决算值小于招待费控制表中的工作量,而出现超过上述规定报支标准招待费,一律扣罚项目部负责人的工资。因财务人员申报、统计错误或失控而造成的超报招待费用,一律扣罚项目会计工资。

5)公司机关业务单位来人或经营生产需要,发生业务招待费,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及确定标准,凭总经理审批的票据执行报支。否则,由个人承担。

6)项目部经理、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层发生的招待费,按基层单位年完成施工产值3‰标准(包清工按6‰标准核算),按月申报工程管理部、财务结算部审核,各单位会计人员按控制标准执行报支。年度末,内审业务组根据各单位实际完成产值进行考核,对于项目部虚报产值超过控制标准的,一律扣罚项目负责人工资。特殊情况下,因公司经营业务开拓需要派员发生的招待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与公司进行转账结算。

《经营生产费用核算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经营生产费用核算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费用 制度 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费用 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