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管理制度(出口配送型)含入库报关手续_仓库出入库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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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岸公共保税仓有限公司
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
管 理 制 度 及
作 业 流 程 规 定江 门 市 中 岸 公 共 保 税 仓 有 限 公 司
【 目 录 】
一、仓库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入库货物验收---------1-3 第三章
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出库货物复核---------3-4 第四章
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的保管养护------------4-5 第五章
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的事故处理--------------5-6
二、财务内部管理制度----------------------------6-8江 门 市 中 岸 公 共 保 税 仓 有 限 公 司
仓库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分为出口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其中,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是指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二、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可以存入下列货物: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4、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以及为改换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包装而进口的包装物料;
5、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第二章
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入库报关手续及货物验收江 门 市 中 岸 公 共 保 税 仓 有 限 公 司
一、出口货物入库前应办理如下手续:
1、出口货物入库前应与客户签定《出口监管仓库租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作办理货物入库手续凭证,一份客户留存,一份交海关存查。
2、货物入库时,报关员根据客户提供的货物资料:发票、装箱单然后在出口监管仓专用电脑录入程序做好进仓计划。
3、根据发票、装箱单,填制《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进仓单》、《进仓委托协议书》、报关单(一式四份)及其他相关单证,按海关要求把单证整理装订好然后送到海关审批。
4、收到船公司司机纸资料传真后,把填好的报关单交输单员录入电脑,经核对无误后打印该单的正式报关单,在现场将资料发送到码头海关,报关员持相关资料到海关办理货物转关放行手续。
5、报关员将报关后的单证整理归类并在出口监管仓专用电脑程序入账。
二、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办理好入库手续后,仓库管理员对入仓货物应做如下验收工作:
1、出口货物凭报关单入仓。
2、仓管员要认真审核报关单所列项是否齐全,有无涂改,印鉴是否正确,随车运单、磅码单所列品名、规格、包装等,与入库货物是否相符,搞好数量、品种、包装的验收,具体如下:
(1)数量验收:认真点验入库货物的件数和每件货物外包装上江 门 市 中 岸 公 共 保 税 仓 有 限 公 司
注明的内装数量;对于计重货物,要核准磅秤逐件过磅;包装规格完全一致的货物,也可抽磅或理论换算重量;需要验尺的货物要认真验尺;验斤、验尺的入库货物,要认真填写磅码单和尺码单,如发现数量与报关单不符,要及时向货主和海关报告。
(2)品种验收:认真检查入库货物的品名、花色、等级、唛头等,并与报关单核对,如有不符,要及时向货主和海关报告。
(3)包装验收:认真检查包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关霉变虫蛀、鼠咬、锈蚀、污染、破损等异状,如有问题要及时向货主和海关报告。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对入库货物的内在质量一般不予验收,如发现包装严重破损,包装内的货物有声响或者轻浮感,需开箱验收,要请海关和货主到场,共同开箱验收,确有问题时,要做好详细记录,以分清责任。
3、对性能不稳定容易发生问题或容易霉变的货物,雨天入库的货物,汽车长途运来的货物,从别库转来的货物和退关货物,要严格验收。
4、对入库货物验收无误后,仓管员要填写“江门市中岸出口仓货物入库验收报告”连同报关单交回报关员留存,并安排货位存放,详细记录货物品名、规格、等级、唛头、包装、件数、重量、尺码、批次、运输工具、报关单号码、存放货位、入库日期和存货单做到帐、货、卡相等。江 门 市 中 岸 公 共 保 税 仓 有 限 公 司
第三章
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出库货物复核
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核批准出仓后,仓管员凭海关签章放行的“出口仓库领料核准单”给予出库,并做好出库复核工作。复核内容包括:
1、认真审核海关签章的“出口仓库领料核准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存货单位等,项目是否齐全、正确。并将提货联对照,审查是否一致。
2、根据核准单所列项目进行备货,备妥后会同仓储业务员对照核准单逐项复核,并与结存数进行核对,检查确无差错,方可交货。
3、需要记重、记尺的货物,要与提货人一齐,或在海关监管下过磅(也可以根据货物的情况抽磅或理论换算重量)打尺,并填写磅码单或尺码单,会同提货人签字。
4、出口货物出库,严禁口头提货,电话提货和白条提货。
5、出口货物出库完毕,仓管员要及时把单证输入电脑,打印新堆货卡。仓管员以核准单为记账凭证销卡、销账,并清点结余库存数。做到帐、货、卡相符。
6、仓储业务员在计收一切应收费之后,将放行单交给司机,门卫凭放行单放行。
第四章
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的保管养护江 门 市 中 岸 公 共 保 税 仓 有 限 公 司
一、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由仓管员负责保管和养护。非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工作人员和海关工作人员以及与出库业务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内。
二、所存货物不得擅自在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内进行加工,如需改变包装,必须经海关批准,并在海关监管下方可进行。
三、入库货物验收之后,仓库要根据货物的性能、特点和保管要求分类堆码,切实按“五优”仓库的要求,做好在库存货物的保管养护。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移离原垛位置或仓间,要及时修改保管卡上注明的存放垛位,并调整帐页和电脑资料,同时书面报告海关备案。
四、每月25日——28日对仓库存货盘点一次,核对帐、货、卡,并按海关的规定,于每月的28日将上月库存货物的收、出、存等情况列表报送海关,由帐册专管员向货主报告存货情况,业务员向货主发收费通知单(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如发现所存货物溢短,必须向海关和货主报告,妥善处理。
五、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存储期限为6个月。如因特殊情况,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仓库业务员负责在存储期限前一个月通知货主,请其妥善处理或者向海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五章
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的事故处理江 门 市 中 岸 公 共 保 税 仓 有 限 公 司
一、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存货物如有丢失或短少,仓库应及时向货主和海关报告,除由于不可力抗的 原因造成的意外,丢失或短少部分由仓库负责赔偿和交纳税款,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走私行为,由海关按海关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由于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不认真贯彻规章制度,违反海关规定,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而造成的差错事故,仓库要承担责任,并按海关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发生的差错,责任事故都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其实改进工作,同时要根据事故性质的情节,分别做出严肃处理。
四、本制度的未尽事宜按海关对(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监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与海关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按海关的规定执行。
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规定和加强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的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江 门 市 中 岸 公 共 保 税 仓 有 限 公 司的作用。并能更好地配合本公司各部门开展工作,真正起到核算、预测、管理、监督等作用,特制定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对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进行计账、算账、报账,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二、收、付款管理制度
1、出纳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并及时把当天的资金收付情况登记入现金或银行日记账上,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收入款。
3、出纳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应即时通知相关人员。
4、每笔资金调动均要经办人员填写付款通知书,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批示,交出纳人员签发付款凭证,如果公司领导不在,需经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公司领导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5、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付款,应与有关人员解释清楚,并尽快完成付款。
三、支票、发票及凭证管理制度
1、不得签发空白抬头的转帐或现金支票。
2、会计人员有权拒收一切不合法的发票和付款凭证。江 门 市 中 岸 公 共 保 税 仓 有 限 公 司
3、各部门之间交收的发票、单证、有价证券等,实行签收制度,谁签收谁负责到底。
4、本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商品发票及其他发票,在交付客方时,实行签收制度。空白发票应放在保险柜保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四、印鉴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资金催收、情况汇报制度
1、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2、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5日前编制公司月度财务报表及有关说明,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送,每月8日前向有关税局报送会计报表,报送的报表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江 门 市 中 岸 公 共 保 税 仓 有 限 公 司
六、其他
1、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总经理监交。
2、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3、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按财务部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如有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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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