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茅完小帮困救贫工作制度_包村帮扶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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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茅完小“帮困助学”
工 作 制 度
为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工作,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依法享有与同龄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待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实施好帮困助学政策
为了保障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两免一补”宣传工作的通知》,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生活费,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保证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关怀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充分认识到这一帮困助学政策出台的意义,认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组建了学校帮困助学工作的管理机构:
“帮困助学”领导小组: 组 长:吴祥友(校长)副组长:吴浩(书记)
组 员:杨世武 邓星顺 何廷新 肖仁海 全体班主任
二、广泛宣传,梳理排摸,确保帮困助学新政策的顺利实施
每学期开学,政教处组织年级组、班主任,召开校班会、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帮困助学的新政策,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
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的帮困助学政策,是为帮助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解决在校就读期间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帮困助学对象共两类: 第一、是在我校就读,并经审定的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按区民政部门统一规定予以确认)。
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包括为国牺牲,被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的子女; 父母双亡,且指定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父母一方患大重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父母一方为重度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经济困难的丧偶单亲家庭学生。
第二,是在我校就读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如遭遇严重火灾等突发事件等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工作小组要在充分尊重学生及家庭意愿的前提下,一学期一次,做好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梳理排摸和统计工作,确保申请“两免一补”的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能及时地得到相应的资助。
三、积极实施,规范操作,把帮困助学工作落到实处
帮困助学政策措施的实施,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把好事办实、办好。帮困助学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㈠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⒈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或监护人)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申请表》,并于开学前一个月集中受理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申请手续,经过核查、审定后的困难学生免杂费、书本费,同时补助生活费。
⒉学生到校注册报到时,将助学券交给学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认真核对助学券,加盖公章,登记造册,并当即办理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和补助生活费登记手续。助学券要一学期结算一次。
⒊免杂费、免书本费按市教委公示的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⒋免杂费、免书本费和补助生活费从教育事业费部门预算中另增列的本区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两免一补”专项经费项目中解决。
5.学生中途发生转学,学籍转入新校的当月由新学校负责继续按月发放助学金。
㈡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⒈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或监护人)意愿申请减免杂费、申请助学金的,认真填写《帮困助学金申请表》,并于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酌情予以减免。
2.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需要申请医疗补助金的,认真填写《帮困助学金申请表》,经学校审批后予以酌情考虑。
四、建全制度,加强管理,形成帮困助学的长效机制。
⒈工作小组要建立起相应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帮困助学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困难学生不被遗漏,确保每一个特殊困难学生都受到特别关注,得到特别关爱。
⒉学校将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受助学生动态,以便及时调整,更好地落实帮困措施。
⒊学校将于每学期末对帮困助学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梳理、总结,及时调整和优化帮困助学工作的措施,不断提高帮困助学工作水平。
⒋学校从各途径获得的帮困助学专项捐助,要根据捐赠协议或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