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调剂室(中、西药房)工作制度_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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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调剂室(中、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日常工作由西药房组长负责协调。
二、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院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口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三、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处方一日有效,过期使用须原处方医师更改日期并签名后方可调配。
四、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中药处方须注意药物作用有无相反、相畏或患者是否妊娠等情况,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清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五、调配处方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调剂药品,遇有标签模糊或药品变化现象,必须查询清楚方可调配。调配中药处方,应当使用量具称量,不得以手代称,估量抓药。调配一方多剂的处方,在分剂量时应分称递减,保证份量准确。对周岁以下小儿用药或毒剧药必须逐味、逐剂称量。
六、药品发出前须经第二人核对检查调配品种、数量、药品标签、包装质量等,严防差错。调配人与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后方可发药。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药品名称、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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