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二中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_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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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二中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工作管理制度
为做好普通高中资助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特制定阜阳二中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学校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学生资助认定工作。
2、准确界定资助对象:
学生资助范围是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阜阳二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参照学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格复查每学年进行一次。
3、资助标准:
阜阳二中: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二至三档。
4、申请资助程序:
阜阳二中: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上年度已经享受资助的学生,下年度需要继续资助的,须重新申请和认定。学校和各有关部门,根据学校的受助名额,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认定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如实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
2、提供证明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向所在学校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方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则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后10日之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3、信誉承诺
申请人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4、资格审查 1)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审查由学生所在班级负责,有关部门积极参与。
2)审查内容
A、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B、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
C、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3)审查方式
A.审阅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B.以个别谈话方式等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
C.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有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访问。
5、受理程序时间要求:
每年8月底前,地方财政、教育部门和中央主管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逐级下达到所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于每年9月30日前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至所读学校。学校组织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资格进行班级初评、学校初审,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将确定名单按所属关系报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6、信息月报制度: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等内容的信息采集与汇总,校长、资助员签字并加盖学校校印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统计表,特别是有关报表间的数据逻辑关系,确保汇总数据准确无误。
8、校内资助要求:
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9、资助台帐内容:
学校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复查。
10责任追究:
学生资助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标准高的工程,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校领导要各负其责,在工作过程中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是谁的责任一查到底,严格追究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