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会议制度_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条 村民代表应按时参加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村内各项规章制度,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第三条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前把会议议题告诉村民代表,以便村民代表征求村民的意见。

第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题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村民代表提出的议题需书面提出,报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列人议题。

第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策问题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会议记录,会议议题、讨论结果等要整理立卷存档。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要向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必须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系户。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需作重大变更和修订的,应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九条 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一次性3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

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4、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5、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6、村级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8、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9、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0、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用的使用方案;

11、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村民代表应接受联系户(或本村民小组)的监督,有三分之一以上联系户的代表(或本村民小组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可以要求撤换村民代表。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在任期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应当撤换。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 代表会议 村民 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 代表会议 村民 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