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工作制度_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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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及管理制度 XX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十三项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及部门联系机制
二、联络员制度
三、预算分析和执行制度(预决算)
四、资金管理制度
五、项目管理制度
六、信息监管系统建设制度
七、信访接待制度
八、档案管理制度
九、考核评价制度
十、村民议事制度
十一、筹资筹劳制度
十二、公开公示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制度
办公室工作职责及部门联系机制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2、对乡镇申报的项目,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及论证审批;
3、开展监督检查;
4、组织质量检测、工程价格预决算、项目验收等;
5、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年度总结,开展工作考评;
6、对上级财政下拨和县级配套的奖补资金,一事一议筹资、捐资赞助、村集体投入等项目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7、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清算;
8、承担领导交办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其他事项。
二、部门联系机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综改、财政、农业等部门参加,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村(社区)级组织负责村民议事、筹资筹劳、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综改、财政、农业等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批、监管,县奖补办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联系各部门做好工作。建立联络员网络,健全联络员制度,发挥联络员上传下达、桥梁纽带和协调服务作用,有效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联络员制度
一、建立联络员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形成上下沟通顺畅,相互组织协调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每单位应指定一名联络员,并报县一事一议奖补办备案。
三、联络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更换。联络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补充并上报备案。
四、联络员负有以下职责和义务:一是上报本单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度、工作动态、活动事项、工作经验、工作成效以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等信息。下达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会议及文件精神;二是做好日常工作联络与协调;三是协助开展辖区内工作统计和调研,积极提供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当好参谋;四是对村民议事、筹资筹劳、招投标、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五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疏导并及时上报,化解矛盾等。
五、各单位联络员每月至少报送一则工作信息,阶段性工作及时上报。上报信息及采用情况定期统计通报。
六、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联络员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为信息联络员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充分发挥联络员的“宣传”、“纽带”、“参谋”、“疏导”、“监督”、“协调”作用。
七、开展评选“优秀联络员”活动,对“优秀联络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将联络员工作情况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评。
预算分析和执行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约束机制,强化预算编制、执行与决算的有机结合,开展绩效评价。
二、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项目建设事前有预算,竣工有决算。
三、预算执行分析定期报告。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强化风险预警分析报告,对支付风险以及预算执行与计划偏差较大等突出问题,快速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四、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检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适时通报收支执行情况。乡镇每月以报表形式及时上报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对进度缓慢的乡镇主动约谈,并限期改正。
五、及时报批,加快支出进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申请审批拨付项目资金。
资金管理制度
一、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筹资、以资代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赞助等资金,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同构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县财政局专户管理,群众自筹、以资代劳、捐资赞助、村集体投入等资金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专人管理。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实时拨付给施工单位。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乡镇报账制、直接拨付制、质量保证金制。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项目制管理。项目开工建设,按项目资金总额的50%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40%项目资金,质量保证期满工程质量无问题拨付10%质量保证金。
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先议后筹,先筹后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开公示,阳光操作。
二、乡镇、经济开发区应按照程序,编制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管理制度。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筹资筹劳,提出项目申请。乡镇对村级申报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等进行初审,并汇总上报县综改办审核批复。项目批复前均要履行“四察看”程序。
四、批复的项目应于十五日内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项目概算50万元以下的,由乡镇集体产权交易及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单项或打捆项目概算在50万元以上的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要求的桥梁、路灯等建设项目,以乡镇为单位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五、已招标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建设。工程建设期间,村级组织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县奖补办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关键环节和隐蔽工程实行报验制度。
六、每年从项目中抽取不低于10%的项目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县级复验、资金审计、项目资金拨付的依据。
七、项目建成后,遵循村级初验、乡镇验收、第三方复验的程序,逐级组织验收。
八、村级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和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内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项目概况、工程预算、村民议事、筹资筹劳、项目招投标、项目验收及资金使用情况等;公示形式:固定公开栏、会议、办事大厅、阳光村务网等。
信息监管系统建设制度
一、信息监管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数据录入和维护及时、全面、准确,与实际工作基本保持同步。
二、信息监管系统建设主要包含以下基本信息:乡村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项目实施管理(招投标、工程进度)、项目验收、项目管护、项目监督、资金兑付等。
三、信息监管系统建设信息数据录入前,应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文字、图表、音像等),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方可录入。数据录入应于工作开展十日内完成。
四、县综改办定期察看乡镇数据录入情况,对乡镇录入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审核或维护;
五、县综改办定期检查并通报乡镇信息数据录入情况,对录入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督办。
六、信息监管系统建设情况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档案管理制度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档案,是指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资料。
二、要切实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定专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系统和安全。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综合工作资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文件、会议、宣传培训、工作规划计划与总结、项目建设申请及批复、工作进度报表、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资料。
(二)、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申报审批表、项目规划图、拟建方案、村民议事记录、筹资筹劳等项目申报审批资料;,项目资金申请表、村级筹资缴款单、中标通知书、合同、审计报告、税票等资金拨付资料;项目验收、竣工决算、验收报告等项目验收资料;项目的内容、工程预算、资金来源、筹资筹劳方案、招投标标结果、项目实施情况、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验收情况等公示资料;项目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及标示牌等图片资料。
四、综合工作资料应装订成册,分类归档,便于检索查询;项目档案资料应“一项一档”,分年度编号存档,规范管理。
五、严格档案查询借阅手续,查阅档案需经负责人签字。建立查阅登记簿,做好档案查询、借阅和利用登记。
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档案永久保存,不得随意销毁。
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一、县综改办每年都要对乡镇、经济开发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表彰先进,推进工作。
二、考核评价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评价以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省、市、县下发的有关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管理办法及有关工作要求等为依据;
四、考核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察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平时工作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综合确定考评得分。
五、考核评价主要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宣传培训、筹资筹劳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作成效、工作保障、档案管理、遵纪守法、信息监管系统建设以及工作创新等。
六、考核评价采取百分制,对考核评价先进的单位予以奖励。
信访制度
一、信访工作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
二、信访工作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接待、受理、登记:接待要热情、记录要祥细,反映问题属其他部门办理的,应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2、调查处理:需调查核实的事项要及时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3、督办催办:对由领导转批的信访事项,应及时督查催办,并将办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4、报结。查处结果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回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专题报告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三、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信访工作档案,按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档案管理。
项目工程管护制度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管护应坚持建管并重、建管并行,村为主体、政府主导,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的原则。鼓励以“市场取向,社会化运作”的模式,实行“以钱养事”、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管护新办法,加强工程管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的管护主体是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县、乡镇负责设施管护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按照保障项目工程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的要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工程管护标准,采取群众管护、承包管护、社会管护、市场管护等方式进行管护。
四、实行财政投入、经营收入、集体投入和社会捐赠赞助、村民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和完善村级公益设施管护资金投入机制。县财政每年投入管护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管护经费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分村专户核算。县财政投入的管护资金实行“项目制”管理。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一、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
三、根据受益主体,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也可为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
四、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五、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议定、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向村民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必须按规定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并发到户。收取资金应向出资人出具农民负担专用收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坚持公开公示制度,筹资筹劳初步方案、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筹资筹劳情况、资金使用与项目资金决算应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七、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对村民出资、出劳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八、乡镇农经部门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范围、村民议事、筹资筹劳程序、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九、对违反“一事一议”政策筹资筹劳,引发的严重群体事件或恶性案件的责任人,将按照政策和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公开公示制度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项目管理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示内容: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由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建成后,村级要将投入建设的筹资金额、项目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情况等进行公示,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示项目的时间、方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一事一议议事、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建设、项目建成交付使用等各环节均应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式方式可以将一事一议需公示的内容在镇、村固定公示栏或群众经常聚焦场所利用广播、电视等进行公示。
四、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对公示的内容有疑问的,可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等部门反映投诉。
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可以由同级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人员进行口头解释或书面答复,解释与答复在10—20日内作出。
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示材料要进行整理归档并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