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上墙内容_上墙制度牌内容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制度上墙内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上墙制度牌内容”。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制度(试行)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二条会议由市总河长或河长主持。总河长主持召开的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河长主持召开的会议,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成员单位成员参加。其他参会人员由总河长或河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河长会议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商市党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

第三条 河长会议主要内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县(区)之间有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部署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第四条 经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大化瑶族自治县总河长或河长综合讨论意见作出的会议决定,应以印发会议纪要形式最终形成会议决议。

第五条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大化瑶族自治县总河长或河长审定后印发。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相关县(区)总河长、河长、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承办,大

— 1 —

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并定期将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向大化瑶族自治县总河长或河长报告。

— 2 —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试行)

第一条本制度用于规范大化瑶族自治县本级河长制信息的采集、交换、通报、公开、共享工作。

第二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工作,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重大事项应提请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利用公共传播媒体和宣传广告、公示牌等方式发布。河长制信息公开一般包括河长名单、河长职责,江河湖库基础属性信息及管理保护动态信息,河长制工作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

第四条 信息通报以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简报、工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为主要载体进行;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或敏感涉水事项信息,在适当范围内以一定形式通报;通报信息内容为相关县(区)和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第五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原则上每个月通报1次,重要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 3 —

第六条 信息共享内容主要包括江河湖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信息,以及直接或间接影响江河湖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河长制信息共享要求提供应共享的河长制信息。

— 4 —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试行)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的报送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 河长制信息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实行分级负责、逐级报送。信息的报送、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

第三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大化瑶族自治县本级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督促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县(区)河长制办公室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县(区)及以下河长制信息报送分级负责、逐级上报。特别重要的河长制信息,经总河长同意,可越级上报。

第四条 河长制信息分为日常信息、年度信息、专题信息和专业信息。

第五条 报送方式可以采用公文报送、电话报送、微短信报送和网络报送等多种方式。重要信息应采取公文报送方式,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如遇紧急情况,可先采取电话、微短信和网络等便捷方式报送后再行公文报送。

第六条 各单位、县(区)应严格遵守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和联络员(信息员),组织开展信息报送工作。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是对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因组织不力、把关不严造成迟报、瞒报、误

— 5 —

报、虚报、漏报,造成不利影响或导致工作被的,对责任单位和县(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权力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 6 —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试行)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对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下级河长的工作督察;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对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对下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对口联系县(区)的督察。

第二条 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整改提高的原则。

第三条 督察组织形式按督察主体和督察对象不同分为河长督察、河长制办公室督察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督察三类。

第四条 2018年6月前重点督察全面建立河长制进展情况。2018年6月后重点督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

第五条 督察单位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审阅自查报告和文件资料、实地察看核查、听取公众意见、突击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察。督察过程中可聘请社会监督员、第三方机构对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督察报告的部分内容。

第六条 督察单位突击暗访可考虑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检查。

第七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适时对督察情况进

— 7 —

行通报。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

(试行)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年度考核问责和激励。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县(区)总河长、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为:全面建立河长制情况;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情况;全面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情况;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情况;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情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情况。

第四条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经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审定后,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向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大化瑶族自治县组织部门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大化瑶族自治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纳入大化瑶族自治县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问责、奖励的依据。

第五条 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考核对象应当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书面报告。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 8 —

第六条 问责方式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具体由有处理权的机关实施。

第七条 激励措施:对在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将情况报请大化瑶族自治县党委、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 9 —

大化瑶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制度

(试行)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县(区)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第二条 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验收。大化瑶族自治县组织对县(区)进行验收,并以随机抽取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进行抽验。

第三条 全面建立河长制是验收总体目标。具体验收内容包括工作方案到位情况、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第四条 验收流程分为验收准备、自验、验收三个阶段。第五条 2018年3月至6月,采取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对照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措施,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2018年6月前,各县(区)要完成自验工作,并提交验收申请文件、自验总结报告、验收资料汇编等验收材料。

第六条 按分级验收原则组织验收。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 — 10 —

制办公室接到县(区)河长制办公室验收申请文件和自验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组对该县(区)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

第七条 由验收工作组对县(区)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对达到验收标准的予以通过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如期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严格追究责任。

— 11 —

《制度上墙内容.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制度上墙内容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上墙制度牌内容 制度 内容 上墙制度牌内容 制度 内容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