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办事处考勤制度_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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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办事处考勤制度
1、办事处所有在职人员都必须参加考勤,每日上午、下午分两次考勤。
2、参加考勤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违者每次罚款5元。
3、一般同志因公外出或开会,必须在考勤前报告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通知办公室登记备案;分管领导因公外出或开会,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通知办公室登记备案。
4、因事、因病或休假不能上班,必须在签到前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将假条交办公室留存。
5、没有及时参加考勤,又没有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视为旷工;一次旷工半天者罚款20元;旷工1天扣50元工资;旷工3天(不含3天)以上者待岗,待岗期间按有关规定处理。
6、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在岗情况,发现不在岗、领导也不知去向者,一次处罚5元。
7、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公正考勤,如发现有不真实、不公正现象及故意隐瞒实情者每次处罚有关人员10元。
8、分包社区领导每周要至少检查一次社区考勤情况,并将考勤结果及时反馈给办公室登记备案。
9、办公室月底应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对违反规定者按制度拿出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后交财务室落实。
10、全年处罚总金额达到500元以上者,扣发年终第13个月奖励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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