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纪委常委联系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制度的通知_机关纪委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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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纪发[2010]6号关于印发《沙湾县纪委常委联系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制度的通知)
沙纪发[2010] 6号
各乡、镇(场)纪委,石河子老街管理处、公安局纪委,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
《沙湾县纪委常委联系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制度》纪县纪委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设,请及时报告县纪委。
沙湾县纪委常委联系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制度
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勤政廉政、社会和谐,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县纪委决定建立纪委常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纪委常委联系点工作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督促、指导作用,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并有效落实。逐步建立起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实现干部执政有制度、群众办事有人管,党员干部无违纪、群众无上访,达到基层风清气正、改进作风、强基固本、提高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目标。
三、纪委常委与基层单位联系双方的主要职责:
(一)纪委常委在联系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在县直纪委(纪检组)联系点主要职责:立目标,带队伍,促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对基层纪委(纪检组)的管理,提出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指导基层纪委(纪检组)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及时听取基层纪委(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增强双重领导意识。
在农村基层纪委联系点主要职责:抓基层,筑基础,促服务。指导联系点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提出进一步开展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等;经常深入到联系点研究指导工作,及时了解联系点的工作动态,指导联系点及时纠正和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召开联系点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联系点工作经验;及时掌握基层信访动态,主动参与协助基层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从中寻找案件线索。
(二)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联系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抓协作,勤报告,促落实。基层纪委(纪检组)要积极配合纪委常委的联系工作,实事求是地报告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纪委常委提出的工作要求要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整改和落实;对履行监督职责、查办案件、重大事项、工作建议等情况要做到主动、积极、及时报告,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三、联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工作职责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
(二)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情况,以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接受基层纪委(纪检组)的监督以及廉政勤政情况;
(三)基层纪委(纪检组)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情况;
(四)基层纪委(纪检组)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洁自律以及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五)基层纪委(纪检组)参与单位“三重一大”情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对委局机关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它情况。
四、联系工作的主要方式:主要采取约谈、实地调研指导、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纪委常委按照确定的联系点与基层纪委(纪检组)进行联系。基层纪委(纪检组)也可根据需要主动约请联系点纪委常委听取工作汇报;对于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可以采取先口头后书面的形式报告;单位安排基层纪委领导外出考察或请休假超过10天的,要及时报告联系点领导,并同时报干部室备案。
五、联系工作开展前,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使联系工作富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基层纪委(纪检组),纪委常委要及时予以鼓励;对工作不力或群众有反映的干部,纪委常委要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
六、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报告,视情况提请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或主要领导协调解决。
七、参与联系工作的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严守保密纪律。
八、基层纪委(纪检组)应及时将联系工作情况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联系点纪委常委,同时送干部室备案。
九、纪委常委联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按沙纪发[2009]27号《关于建立县纪委常委联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制度的通知》执行。
十、联系工作的实施由县纪委干部室负责组织协调。
沙湾县纪委常委与县直、垂管单位纪委(纪检组)、农村基层纪委工作联系点
为加强管理、沟通工作,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定纪委常委与纪工委监察分局、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联系点如下: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红:
公安局纪委、大泉乡纪委、金沟河镇纪委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吴宝印:
法院纪检组、四道河子镇纪委、老沙湾镇纪委、石河子老街管理处纪委
纪委副书记巴哈提·哈不都拉:
地税局纪检组、西戈壁镇纪委、牛圈子牧场纪委、博尔通古乡纪委
县纪委常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洪斌:
检察院纪检组、三道河子镇纪委、乌兰乌苏镇纪委
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薛开云:
国土资源局纪检组、柳毛湾镇纪委、商户地乡纪委、良种场纪委、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阿依肯·胡玛尔:
国税局纪检组、安集海镇纪委、博尔通古牧场纪委
纪委常委、审理室主任刘惠萍:
工商局纪检组、东湾镇纪委、质监局、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