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_麻醉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麻醉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4.1.3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专用处方必须按照省卫生厅规定的样式印制,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2、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3、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4、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5、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6、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济阳县中医院药剂科 2011年10月1日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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