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成员考核制度(10月)_心理部部成员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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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成员考核制度
1.值班考核:值班人员在执勤时,必须认真负责,违者扣2分;值班无故未到者扣5分;迟到者(12:20后视为迟到)扣1分;
2.任务考核:对于院、系部组织开展的一系列活动,被安排到任务者需积极参加,无故缺席者扣5分,表现不佳受批评者扣3分;
3.工作考核:部门专职干事要认真严谨对待工作,按时完成工作所需的统计与汇报工作。如发现工作不积极或无故拖延工作者给予解除相关职务并扣考核总评5分;
4.会议考核:1)部门例会:开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签到,迟到10分钟视为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视为缺席。违者扣10分。开会时需把手机设置静音,不得随意玩手机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违者扣2分;
2)学生会全体大会:无故未参加者扣20分,会议中违反纪律扣5分;
5.违纪考核:凡受到院、系部违纪处理者开除学生会;
6.作品考核:作为科技部成员,每学期需完成两件个人科技创新作品(需有一定的创新理念或优越性),未达到者扣5分/个;
7.请假考核:科技部活动或部门例会中请假扣2分/次;学生会集体大型活动请假扣5分/次;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五次;
8.学习成绩在班级获得荣誉者酌情加2-5分。每学期模块学习出现两门补考情况或文化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给予劝退处理;
9.本学期在院、系举办的活动中获得荣誉者加1分/个;
10.本学期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且表现佳者考核总评加5分;
11.本学期参加学生会、部门值日及会议全勤者考核总评加5分;
12.制作科技作品:在预期中超额完成作品任务者加5分/件;
13.为部门制定计划或献计献策者,以及做出较大贡献者每次酌情加考核总评5-10分;
14.部门干事 不 得 随 意 以部门名义接管学生会其他部门任务,必须征得部长或副部长的同意,违者扣5-10分;
15.破坏学生会形象及部门形象者,开除学生会;
16.凡被学生会开除人员永不录用;
注:
1、总评考核作为学期系部“干事之星”评选的依据之一。
2、月份考核低于80分者给予劝退处理。低于70分者开除学生会。
3、学期考核低于70分者,劝退。
4、本考核制度自10月份开始执行。
电气系科技部
2012年10月